煤電聯營僅權宜之計?專家:電企靠漲2分錢走不出困境
中國煤與電的盈虧天平再次失衡。
這一次,摔落的是電力企業。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預計,2017年全火電行業虧損將超過1000億元,其中五大發電集團虧損400億-450億元。
截至1月底,29家上市煤企發布了2017年業績預告,約八成煤企預增。中國第一大上市煤企中國神華(23.890, -1.56, -6.13%)(601088.SH/01088.HK)預計2017年凈利潤約452億元,同比增長約99%。
2015年的盈虧形勢恰恰相反。五大發電集團旗下的五家上市公司實現凈利301億元,創近13年來的新高。39家上市煤企虧損51億元,除去當年盈利161億元凈利潤的中國神華(601088.SH),38家上市煤企虧損212億元。
“煤電聯動”和“煤電聯營”,是當前解決煤電矛盾的主要行政調控手段。
“即使政府順著‘煤電聯動’的路子把電價漲起來,發電企業靠著上漲的2分錢也無法走出困境,”袁家海對界面新聞記者說,“現在必須要加速電力市場化改革步伐,讓企業自救,而不是依賴政府調控。”
權宜之計的煤電聯動
在2002-2012年的煤炭“黃金十年”間,煤電博弈不斷,已延續十多年。業內共識認為,要化解煤電矛盾,需徹底解決“市場煤、計劃電”之間的錯位。與相對實現市場化、隨著供需等因素發生波動的煤價相比,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仍非市場化,造成了一次能源(煤炭)的市場定價,與二次能源(發電)的政府定價之間的不匹配。
2004年末,中國正式啟用“煤電聯動”機制,要求以6個月為一個周期,在平均煤價波動超過5%時進行調整電價。此后該機制在煤炭、電力企業矛盾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下進行完善。
截至2016年末,除受環保或可再生資源稅影響的電價調整之外,因觸發煤電聯動機制進行的電價調整有四次。分別發生在2004年5月、2005年6月、2015年4月及2016年1月。
煤價自2016年下半年開始回升,但電價與之始終沒有“聯動”的跡象。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去年1月指出,2017年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全國平均應上漲0.18分/千瓦時。按照煤電聯動機制規定,標桿上網電價調整水平不足0.2分/千瓦時,當年不調整。
煤價高位運行一年后,2017年火電企業的上網電價仍未做出調整。當年6月,發改委以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方式,變相上調了電價。
2018年1月以來,煤價再次步入快速上漲通道。袁家海表示,按照煤電聯動的機制,應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期間公布煤電聯動的方案,但至今仍未公布,“今年實行煤電聯動的可能性并不大。”他對界面新聞記者說。
“當前的煤電矛盾還在于能源供應鏈上利潤分布的不合理。”工銀國際原材料行業總分析師趙東晨表示,煤炭、發電環節整體的蛋糕不夠大,輸配電、售電環節享有壟斷利潤,化解煤電矛盾的關鍵在于破除電網壟斷,將超額利潤反哺上游煤炭和發電行業,而非上游兩個行業之間的博弈所能解決。
“煤電聯營可以為發電企業解決煤炭供應穩定性、或價格波動的問題,但這仍然只是一個權宜之計。”王秀強也指出,煤炭、發電本是上、下游的關系,實行煤電聯營可能導致外部問題內部化,本質上不利于發電企業自身降本增效、技術升級,也不利于電力市場化改革。
事實上,如果沒有一個市場機制去即時、有效地傳導煤企和電企之間的價格因素,而是完全基于“限煤令”、“煤炭長協”、“煤電聯動”、“煤電聯營”等行政手段來緩解煤電矛盾,得到的很可能是“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結果。
2012-2016年,煤價市場處于谷底期間,國家發改委出臺多項政策,如要求全國煤礦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制的限產政策,促使煤價的上漲。
2016年下半年,煤價陡升,并超過紅色區域。為了抑制煤價過快上漲,發改委又制定政策,放松對煤炭的限產,曾在兩個月內開了六次煤炭會議,出臺多項調控措施。
煤電矛盾再現
在中國煤炭去產能政策的推進下,自2016年下半年,國內煤炭開始走出此前低谷,煤價步入上行通道。下游發電企業的成本隨之升高。
2017年,需求超預期、產能置換滯后、入港汽車禁運等多重因素,致使國內煤價居高不下,全年煤價綜合水平大多運行在600元/噸以上的紅色區域。
尤其是入冬以后,國內用電需求連續攀升,煤價急劇上漲,電廠庫存大幅下降。煤電矛盾愈演愈烈。
1月22日,國家電力投資集團、中國華能集團、中國大唐集團、中國華電集團四大發電集團聯合印發的《關于當前電煤保供形勢嚴峻的緊急報告》(下稱《報告》),將電煤矛盾推向了頂點。
去年11月,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中國神華集團宣布合并重組,正式成立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家能源集團),取代了原五大發電集團中的國電集團。作為“煤電聯營”的典范,國家能源集團并未參與此次緊急報告。
趙東晨認為,中國神華集團與中國國電集團縱向整合的核心意義在于,將雙方在產業鏈的上游煤炭開采、運輸和發電三個環節的優勢資源有機整合,在電價形成中產生更大影響力。
但其他企業很難復制這一模式。
該《報告》稱,燃煤電廠正面臨全國性大范圍的保供風險,提請發改委出手調控電煤價格,保證電煤供應。
華東某電廠的一位高層領導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其所在電廠由于機組大、效率高,2017年尚未虧本,但利潤額已大幅減少。
截至2月6日,五大發電集團下屬上市公司有四家公布2017年業績預告。除大唐發電(3.810, -0.06, -1.55%)(601991.SH)外,其他三家凈利潤均為大幅下降。其中,華能國際(5.950, -0.11, -1.82%)(600011.SH)預計2017年凈利潤為23億-14億元,同比減少74%-84%;國電電力(2.990, -0.08, -2.61%)(600795.SH)預計凈利潤為18億-23億元,同比下降49.66%-60.6%;華電國際(3.550, -0.10, -2.74%)(600027.SH)預計凈利潤與去年相比減少27.8億-31億元,同比減少約83%-93%。
上述公司均指出,業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燃煤價格同比大幅上漲,導致煤機盈利能力嚴重下降。
與2012年前煤炭“黃金十年”時電企面臨的單純性成本壓力不同,如今的火電行業還面臨產能過剩的危機。
隨著新增電力裝機的不斷擴大,2016年,全國火電裝機容量10.5億千瓦,設備平均利用小時4165小時,同比降低199小時,為1964年以來最低水平。2017年,受電力消費較快增長、水電發電量低速增長等因素影響,全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4209小時,同比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高位運行了一整年的煤價,則為大部分煤企帶來可觀的年度業績。Wind數據顯示,截至1月底,29家已發布業績預增公告的煤企中,凈利潤超過1億元有25家,19家公司預計凈利潤增幅超過100%。
大同煤業(6.210, -0.39, -5.91%)(601001.SH)、潞安環能(12.010,-0.69, -5.43%)(601699.SH)、陜西煤業(8.650, -0.46, -5.05%)(601225.SH)、冀中能源(5.750, -0.24, -4.01%)(000937.SZ)等多家煤企,預計凈利潤的同比增長都在200%以上。
雪上加霜的運力
和往年不同的是,鐵路運力緊張成為此次影響國內煤價和供應的主要因素之一。
“去年的煤電矛盾是由煤炭供應緊缺造成,現階段的主要原因在于運輸和需求。”一德期貨煤炭分析師關大利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今年的公路運輸受到較大壓制,鐵路運輸瓶頸比較明顯,整體煤炭運輸受限制比較大。
交通部門表示,進入2018年1月下旬,鐵路運力從前期的港口方面向“兩湖一江”地區傾斜,但隨著需求的持續旺盛,火運“一車難求”局面逐步蔓延,形成大范圍的運力緊張局面。
2017年2月,環保部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天津港(9.890, -0.30, -2.94%)7月底前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港口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煤炭。
煤炭汽車運輸方式受限,需求轉向鐵路運輸,鐵路運輸異常緊張。山西省孝義鐵路局的一位工作人員曾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近期車皮緊缺尤其嚴重。“煤炭上站臺十來天,也沒等到車皮的,太正常了。”該人士說。
在2017年11月底的全國煤炭交易大會上,中國鐵路總公司貨運部主任趙峻表示,煤炭主產地的慣用通道運力偏緊,雖然鐵路部門已購置車輛,但在高峰期敞車仍有較大缺口。
“在去產能的大背景下,很多低效產能被退出,導致產量下降,造成此波煤價上漲。”華創證券能源電力分析師王秀強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去產能也間接加劇了運力的緊張。
因為隨著去產能的推進,東北、華中、西南地區小煤礦大量關閉退出,煤炭產能逐漸向晉陜蒙寧四省(區)集中,煤炭跨區調運規模持續擴大,煤炭采購平均運距增加,物流成本也相應增加,鐵路運力短缺矛盾突出。
趙峻預計,僅晉、陜、內蒙古三地,2018年新增鐵路外運需求將超1億噸,目前山西鐵路外運的主要固定通道運輸能力已趨近飽和。
上述四大發電集團在《報告》中稱,目前在發電廠跨區調運煤炭采購成本中,物流成本的占比高達50%。
長協機制生變
與此同時,2018年煤炭中長期合同(下稱長協)的分配方式發生了變化。
四大發電集團在《報告》中稱,從2018年電煤訂貨情況看,各發電集團的年度長協合同比例大幅下降,預計全年綜合煤價比2017年還要上漲不少。
中國煤炭網則發文稱,2018年市場上的長協煤合同總量并沒有減少。只是在長協合同量的分配上,浙電、粵電、上電等其他地方國有電力企業,與四大央企電力集團享受同等待遇。
這意味著,央企電力集團(如五大發電集團)不再享受優先保供和高比例供應的待遇,與地方國有電企“平起平坐”,這將減少央企電力集團到手的長協煤量。
上述華東電廠的高層也向界面新聞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煤炭長協的總量可能在增加,與之相對應‘市場煤’的采購量反而可能會減少。”他說。
煤炭長協,又稱“重點電煤合同”,是發改委為應對煤價快速變動,牽頭煤炭、發電行業簽訂購銷合同,以協商一致的價格,煤炭企業向電力公司保供一定數額的煤炭。在次輪煤價上漲周期中,長協煤價大大低于市場價。
王秀強認為,發改委推進的煤炭長協兼顧了煤、電雙方的利益,保障了發電企業煤炭供應的穩定性,以及市場波動性很大的煤炭行業利益。
工銀國際原材料行業總分析師趙東晨也肯定了煤炭長協的積極意義。但他指出,該機制會導致煤炭供需之間的對比,集中在剩余30%左右的市場定價部分體現,對于市場價格的波動在客觀上有放大效應。
針對煤炭企業的長協履行率,電企和煤企看法不一。
電力企業稱,目前市場煤價高位運行,煤炭企業長協的履行率不高,由此導致電煤緊缺。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副總經理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近幾年煤企的長協履約率都不錯,簽訂長協的積極性很高,且都優先保供五大發電集團。
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行業從業者對界面新聞記者稱,現階段造成煤電矛盾的原因之一是,電力企業在面對低溫天氣,日耗處于高位,但仍不積極采購,存在等待煤炭企業讓利、“再等等就能靠政策和市場調節買到低價煤”的心理。
如今,發改委的調控仍在繼續。
2月4日,秦皇島港務局召開了關于傳達國家發改委穩定價格的會議,秦港股份(5.180, -0.20, -3.72%)公司董事長曹子玉稱,發改委作出銷售、采購的煤炭不允許超過750元/噸的指示。各采購單位在采購期間一旦發現有超過該價格的煤炭,需通過秦皇島港口反應給發改委,發改委將約談該單位,同時控制運力。
責任編輯:滄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