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服務和能源互聯網催生電力企業新業態
隨著電改9號文、《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兩部我國現階段電力工業發展頂層設計的出臺,我國電力工業改革發展的藍圖日漸清晰。推動能源轉型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面臨著諸多的問題和挑戰。在電力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電力企業如何抓住機遇,拓展思維,打破傳統單一的能源供應商格局,在變革時期實現企業發展“華麗轉身”呢。本文將對能源轉型時期和本輪電改下電力企業如何通過發展能源服務和能源互聯網,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等問題作初步的思考。
能源服務要為用戶提供用能的專業化解決方案和代理服務
從國際能源發展趨勢來看,能源服務走過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基于需求側管理的傳統能源服務,指一般意義上的“節能服務”,最主要的業務是針對用戶側已建項目的節能改造、節能設備的置換與推廣等,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第二階段是基于分布式能源的綜合能源服務,這一階段的能源服務大大拓寬了傳統能源服務的業務范疇,主要是大力推廣用戶端的熱電(冷)聯供以及各種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統。這類項目以新建居多,各種能源形式技術特點不一、技術成熟度不一,商業模式更加靈活多樣,市場潛力、項目開發的復雜程度及融資額度等遠高于傳統節能行業。
第三階段是基于能源互聯網的新型能源服務,這是未來能源服務發展的方向。物聯網、大數據與云計算等新興技術的迅猛發展,為面向用戶側的能源服務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用戶參與度和話語權大大提高。融合各種清潔能源技術和儲能技術的區域微網更為高效和節能,更加智能化,是各國實現能源結構轉型的主要途徑之一。
由于制度約束等原因,我國專業化能源服務的成長發育并不充分,各方面基礎都比較薄弱。目前,國內還沒有專門針對能源服務的政策文件出臺,也沒有對能源服務給出規范定義,但是能源服務的理念和實踐已經漸趨成型、呼之欲出。本輪電改催生了發展能源服務的極大熱情,尤其是資本市場和非傳統電力企業的熱情。以前車之鑒,有必要在探索實踐中區分傳統和未來能源服務形式,以積極且務實的態度來界定好當前我國能源服務的主要內涵。
2013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資、建設、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并對用戶給予一定補貼。這是國家政策中首次出現“能源服務”四個字,且與分布式發電相關。
2015年頒發的9號文第23條明確提出,全面放開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市場。積極開展分布式電源項目的各類試點和示范。放開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建設,支持企業、機構、社區和家庭根據各自條件,因地制宜投資建設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發電以及燃氣“熱電冷”聯產等各類分布式電源,準許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電源。國家政策中再次出現“能源服務”四個字,且仍與分布式電源建設相關。
在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中,我國電力企業也應抓住機遇,順勢而動,以用戶側需求為導向,以天然氣分布式和智慧能源微網(含儲能)為基礎,充分整合用戶側資源(余熱余壓、太陽能、風能、垃圾、生物質、地熱以及地源、水源、空氣源的低品位能源等),為用戶提供熱、電、冷、水、氣和電動交通等“一攬子”解決方案,滿足用戶全部能源效能需求(工業蒸汽、采暖、制冷、照明、動力等),滿足環境生態、安全可靠、優質經濟等多目標約束的綜合性服務。
由此可見,能源服務就是為用戶提供一切用能方面的專業化解決方案和代理服務。從低端的用戶用電設備和能源系統的代運維,到高端的“一攬子”能源托管乃至能源與環境托管,都是能源服務的范疇。
發展能源互聯網要落腳到用戶體驗和用戶參與的提升
相比能源服務,能源互聯網已經有了正式的政策文件。《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開篇指出:“互聯網+”智慧能源(簡稱“能源互聯網”)是一種以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業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2016年上半年召開的能源互聯網香山科技會議明確了能源互聯網的三個核心特征:
第一個特征是即插即用。在實際生產消費過程中更提倡的說法是“即插即供”,即接入即被管理,即時對接即時交易,免除繁瑣的接入申請和交易限制。第二個特征是能量路由,能夠做到主動柔性配送能量。第三個特征是開放標準的操作系統,來管理能量流和信息流。
要實現這三點,需要技術的突破,更重要的是體制的突破。能源互聯網首先要定位于能源網絡的互聯,其次要定位于能源設備(包括供能設備和用能設備)的物聯。
能源互聯網初步可以劃分為廣域和局域兩種。廣域能源互聯網最主要的是電網和氣網的耦合與統籌管理,局域能源互聯網則是用戶和用戶身邊熱、電、冷、水、氣供應網絡以及電動交通網絡的耦合與統籌管理。與此對應,能源服務也可以分為面向系統和面向用戶兩種,面向系統的能源服務主要是電力和天然氣系統的需求響應和輔助服務,面向用戶的能源服務就是用戶身邊上述能源供應的需求響應和服務。
目前,國家能源局正在開展“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和“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試點,二者本質相同,從不同的側面探索推進這一新興事物。無論是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還是分布式、綜合智慧能源,都是新型能源服務的工具和手段,一切能源供應方式的革新,都要落腳到用戶體驗和用戶參與的提升。所以,應將目前以供應者思維所定義的各類概念,都統一到基于使用者和消費者思維的“能源服務”概念之中。
新電改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對比上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這十幾年間,我國和全球電力行業在技術發展、參與主體、行業組織結構等方面都發生了眾多重大變化,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需求響應、能源服務與能源互聯網等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環境與氣候變化等外部成本內部化要求不斷提升。全球電力市場已經從以“放松管制、多元主體、引入競爭”為主要內容的第一階段,進入到了“以用戶為中心、以能源互聯網為平臺、以環境和氣候變化為約束”的第二階段。
我國當前的電力體制改革要同時適應這兩個階段的要求,既有補課的任務,又有彎道超車的潛力,要統籌兼顧,把握好以下三個關系:
關于電力體制改革與能源革命的關系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能源革命”總體思路,是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和經濟結構升級所作出的戰略性判斷和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全部能源發展和改革的總綱領,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毫無疑問要置于這一總綱領的指引之下,服務于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標志之一是主體能源的更替。從以煤炭和石油為主的高碳能源向以電力(核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氣為主的低碳能源轉型,這是全球能源發展共同的趨勢與選擇。歐美國家在石油危機之后即已開始這一轉型,電力與天然氣領域“放松管制、引入競爭”的市場化改革正是順應、契合了這一進程,也加速了這一進程。
能源革命的標志之二是供給側和需求側的直接見面與結合。低密度能源轉換效率的提升、分布式能源技術的發展,以及二者成本的下降,降低了進入能源供應領域的門檻,改變了能源供應行業的格局。消費者獲得選擇權,從接受者角色逐步轉為主導者角色,這就是所謂從“能源專制”走向“能源民主”。以電和熱為主要載體,能源供給越來越多地從異地大工業生產方式向就近個性化服務方式轉變,專業化的能源生產者向專業化的能源服務者轉變,供給側與需求側直接見面,或生產者和消費者直接結合,成為“產消者”。
在供需直接見面或結合的趨勢下,能源特別是電力日益成為普通商品。電力交易與平衡將首先就近實現,形成眾多的“微市場”,進而與大市場形成交互。眾多的能源服務商和售電商活躍在微市場,為用戶提供貼身服務,并代理用戶參與大市場交易。
我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首先要適應這些新的變化,推動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消除一切阻礙這些新興生產力成長的制度障礙,避免路徑鎖定。
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共性和個性的關系
電力體制改革首先是一個行業改革,是電力工業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矛盾運動的必然結果,無論哪個國家、哪個地域,都存在相同的共性,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各經濟體的電力體制改革呈現出一些鮮明的共性因素,這些共性因素在歐洲三個能源法案、美國多個能源及公用事業法令和標準市場建設的努力中得到集中體現。這些因素至少包括:壟斷環節和競爭環節的分離,電網的公平開放,市場壁壘的消除,公共成本(公用電網和輔助服務即可靠性成本)的公平分擔,對新興市場主體的支持和培育,壟斷環節和市場公共信息的高度透明,以及發現不同時點不同地點電能價值的短期價格信號,同時反映長期邊際成本變化的長期價格信號并存的市場體系等。
這些因素也可以看作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剛性因素”,是改革的底線,是所有市場區域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雖然各個經濟體和地區因改革起始時的行業結構、技術水平、裝機構成等不同,會有一些個性和彈性的因素,但總的來說,前述的基本原則都要得到共同遵循。
關于電力體制改革中放開與重組的關系
電力體制改革實際包含三個方面內容:一是行業組織結構的重新架構,即體制改革;二是行業運行模式的重新架構,即機制改革;三是行業管理(管制)模式的重新架構,即行業管理改革。只有先完成了重組,實現了新的組織結構,即多元化的發電主體、售電主體和大量獲得選擇權的用戶,電力市場才能得以搭建,電力市場化的進程才可以順利推進。
新的行業組織結構的建立有兩種途徑,一是對原有一體化電力企業壟斷環節和競爭環節的拆分,二是對競爭環節實施放開。在改革早期,往往會以增量放開的方式引入改革。
增量放開方式看起來改革啟動快、改革阻力且成本較低,但在放開后存在一個“雙軌制”時期,會形成明確的“攻守雙方”,產生大量的矛盾和斗爭,積累摩擦成本,同時為保證公平競爭會增加大量的監管成本,這些可能導致改革的總成本不是減少而是增加,同時改革“走形變樣”的風險也會急驟增加。所以各經濟體往往在實施開放競爭一段時間后都會很快進一步實施拆分。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行業組織結構形成過程中,一方面存在強制性的拆分和放開,另一方面也存在基于市場的融合,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競爭性環節的融合,主要是發電和售電,包括專用配電之間的融合成為主流形式;二是競爭性公司之間的兼并整合,在歐洲多數國家都出現了發電和售電業務集中到幾個大能源集團的趨勢;三是不同能源業務之間的融合,特別是電力與天然氣之間出現交叉融合,并進一步與供熱、供水等地方公用事業之間進行整合。
電力企業未來發展要做好“兩走四化”
綜合以上三個方面因素不難看出,本輪電力體制改革將不會只限于單純電力行業自身的改革,它將撬動整個能源行業的改革和全部公用事業的開放。能源服務的意義將不會停留在用戶獲得尊重和體驗的提升上,它將激發無限的模式創新和市場空間。如同當年郵政快遞的放開,并不僅僅停留在我們每一個消費者方便度的提升,而是創造了一個當時不可想象的快遞市場,并支撐了更加不可想象的電子商務市場。
電力能源改革與公用事業的開放,不是存量市場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不是零和,而是將會產生一個現在還無法估量的能源服務市場。每一個市場主體,包括電力企業都應抓住機遇,做強做優做大,在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應做好“兩走四化”:
“兩走”是指,發電企業要從國內走向國外;從單一、封閉的電力生產型企業走向綜合、開放的能源服務型企業。“四化”是指市場化、專業化、現代化和服務化。
實現“兩走”,并不是簡單地派生幾個部門、幾個機構,做幾個國際項目,成立幾個售電公司或能源服務公司,而是要從內到外,從下到上實現本質的轉型,整體實現“四化”,即市場化、專業化、現代化、國際化。
市場化是指,充分打磨掉企業內部仍然存在的計劃經濟的思維、理念和做法,真正完全地融入市場。企業投資、建設、生產、運營,一切以市場為引領,遵循市場規則。
專業化是指,拋棄“跑馬圈地”搶占資源的傳統思維,迅速提升自身專業化服務能力,以品牌和專業能力贏得用戶,贏得市場。
現代化是指,從技術、管理上,真正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現代治理體系,探索混合所有制,提升資產證券化程度,適應資本市場和能源服務市場的要求,滿足消費者和投資者的訴求。
國際化并不僅是單純國際項目的拓展,而是從公司的整體戰略、企業文化、管理體系和員工隊伍滿足國際化乃至全球化企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