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最新數據與交易潛力挖掘
摘要:可再生能源在我國發電結構中究竟占怎樣的比重,交易市場的潛在規模究竟又有多大?本地消納不利的情況下,跨地區消納的過程當中是否會為交易的多樣性帶來變數,跨地區交易的潛能充分釋放會有多大的價值?
一、可再生能源裝機情況與市場潛力
到2016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5.7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4.6%,其中水電裝機3.32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20.2%;風電裝機1.49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9.0%;光伏發電裝機7742萬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4.7%;生物質發電裝機1214萬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0.7%。
到2017年三季度末,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6.3億千瓦,其中,水電裝機達到3.39億千瓦、風電裝機達到1.57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20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1423萬千瓦。前三季度,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新增裝機6300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4300萬千瓦、風電970萬千瓦、水電82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約占全部電力新增裝機的67%左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新增電力的主力,清潔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顯。
二、緩解棄光棄風
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是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布置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2016年,包含水電在內,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1505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25.4%,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綜合考慮各省(區、市)本地生產、本地利用以及外送電力消納量情況,2016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本地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如下:
2016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
省(區、市) |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億千瓦時) |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 |
同比增加百分點 |
---|---|---|---|
北京 |
107 |
10.5% |
2.0 |
天津 |
75 |
9.3% |
1.5 |
河北 |
335 |
10.3% |
2.1 |
山西 |
218 |
12.1% |
3.3 |
內蒙古 |
428 |
16.4% |
2.5 |
遼寧 |
259 |
12.7% |
2.8 |
吉林 |
138 |
20.7% |
4.7 |
黑龍江 |
141 |
15.7% |
2.0 |
上海 |
484 |
32.6% |
2.8 |
江蘇 |
699 |
12.8% |
1.1 |
浙江 |
772 |
19.9% |
1.4 |
安徽 |
221 |
12.3% |
2.7 |
福建 |
704 |
35.8% |
8.6 |
江西 |
322 |
27.2% |
2.8 |
山東 |
327 |
6.1% |
0.8 |
河南 |
311 |
10.4% |
1.3 |
湖北 |
678 |
38.4% |
1.4 |
湖南 |
743 |
49.7% |
3.3 |
廣東 |
1902 |
33.9% |
0.8 |
廣西 |
678 |
49.9% |
-7.8 |
海南 |
35 |
12.3% |
2.5 |
重慶 |
447 |
48.7% |
-0.7 |
四川 |
1745 |
83.1% |
4.0 |
貴州 |
512 |
41.2% |
2.9 |
云南 |
1147 |
81.3% |
0.5 |
西藏 |
42 |
84.9% |
0.5 |
陜西 |
135 |
10.1% |
-3.3 |
甘肅 |
457 |
42.9% |
0.5 |
青海 |
398 |
62.4% |
-7.6 |
寧夏 |
187 |
21.1% |
5.5 |
新疆 |
410 |
22.9% |
0.3 |
全國 |
15058 |
25.4% |
0.9 |
2017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1.17萬億千瓦時,約占規模以上全部發電量的25%,其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量分別為8147億、2128億、857億和568億千瓦時,同比分別增長0.3%、26%、70%和25%;棄風、棄光率分別為12%和5.6%,同比分別下降了6.7個百分點和3.8個百分點,新疆、甘肅等重點地區棄風率分別下降了12.1個百分點和10.5個百分點;西南地區水能利用率同比提升約2個百分點,棄水電量同比減少35億千瓦時。
2017年1-9月,全國新增風電并網容量970萬千瓦,到9月底累計風電并網容量達到1.57億千瓦,累計容量同比增長13%;1-9月,全國風電發電量212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6%;平均利用小時數1386小時,同比增加135小時;1-9月,全國棄風電量295.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103億千瓦時,棄風率同比下降6.7個百分點,實現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雙降”。
2017年1-9月,新增并網容量較多的省份是山東(114萬千瓦)、青海(109萬千瓦)、河北(75萬千瓦)、河南(72萬千瓦)和山西(66萬千瓦)。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較高的省份是云南(1897小時)、四川(1761小時)、重慶(1755小時)、上海(1633小時)和福建(1610小時);平均利用小時較低的省份是廣東(1040小時)、甘肅(1068小時)、海南(1189小時)和河南(1199小時)。
同期光伏發電的累計并網容量為12044萬千瓦,發電量857億千瓦時,棄光電量51億千瓦時棄光率5%以上且上升的地區以及棄光率仍超10%的地區主要集中在陜西甘肅和新疆,尤其甘肅和新疆棄光率均超過20%,分別達到了20.9%和21.9%。
三、可再生能源電力外送和跨省跨區交易
2016年,11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2334億千瓦時,其中輸送可再生能源電量1725億千瓦時,占全部輸送電量的74%。國家電網公司覆蓋區的9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1808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1198億千瓦時,占全部輸送電量的66%;南方電網公司覆蓋區的2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526億千瓦時,全部為可再生能源電量。
2017年,國家能源局《國能綜通新能〔2017〕100號》指出:
各區域電網要加強省間互濟和跨省備用共享,統一調用區域內的調峰資源,協同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電網企業要挖掘哈密-鄭州、寧夏-浙江、酒泉-湖南等跨省跨區輸電通道輸送能力,并優先輸送可再生能源電力。有關能源監管機構要對跨省跨區電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情況按年度進行監測評價。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等要會同電力交易機構,擴大跨省跨區電力現貨交易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具備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東中部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要把本地區減少燃煤量與消納區外輸入可再生能源電力相結合,主動與跨省跨區電力輸送通道的送端地區政府及電網企業對接,將本地區騰出的電力市場空間優先用于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
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2017年8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發布了《跨區域省間富裕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試點規則(試行)》的公告。同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下發“特急”文件《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等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要求“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