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落地
2月24日,從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獲悉,1月30日,廣州地區正式落地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此筆業務的具體交易模式為:境外會員機...
2月24日,從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獲悉,1月30日,廣州地區正式落地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
此筆業務的具體交易模式為:境外會員機構在廣碳所辦理交易結算,買入10萬噸碳排放配額,根據當天的市場價格,交易金額約為132萬元人民幣,交易資金通過浦發銀行(12.740, 0.02, 0.16%)廣州分行NRA賬戶進行結算。此筆業務對于廣東省充分利用現代金融資源實施綠色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走綠色發展的創新之路具有重大意義。
2018年1月初,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銀發[2018]3號文,以下簡稱“3號文”),支持企業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推出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隨后1月末,某境外能源公司在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買入10萬噸碳排放配額,開啟了廣州地區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此前,該公司也專門開立了境外機構碳交易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簡稱“NRA”)用于辦理碳排放權交易項下資金收付。此筆業務也是近期廣東省人民政府和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推動依托以“NRA+”為特殊賬號開展跨境金融業務創新舉措的又一成功例子。
早在兩年多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就醞釀大力發展綠色金融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2015年2月,廣東省發改委出臺《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實施細則》,明確碳排放配額通過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廣東碳排放權交易正式啟動。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旋即安排專人多次赴廣碳所調研,了解業務推出的背景及交易的資金流向,積極與廣碳所溝通了解境外機構參與境內碳排放權交易的實際需求情況,做好開展業務的前期準備。
3號文發布后,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第一時間與有迫切業務需求的交易主體以及其開戶行浦發銀行廣州分行取得聯系,指導做好境外機構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前期工作,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同時,與廣碳所會員單位深入交流,悉心指導業務辦理流程,內容涵蓋境外交易機構的準入管理、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數據報送等,為境外機構參與境內碳排放交易業務的順利落地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原標題:廣州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落地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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