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于企業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關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改委: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7〕1989 號),根據《福建省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按照省發改委的要求,我中心將組織開展2016、2017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陶瓷等9個重點排放行業,2013至2017年中任意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總量約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或者其它經濟組織。
溫室氣體排放量符合上述條件的自備電廠(不限于以上行業),視同電力行業的企業納入工作范圍。
二、工作任務
(一)各重點排放單位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公布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改辦氣侯[2013] 2526號、發改辦氣侯[2014]2920號、發改辦氣候[2015]1722號)要求,核算企業2017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相關數據,并通過我省碳交易信息管理與在線報送平臺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
(二)各重點排放單位(除陶瓷行業)按“附件2”和“附件3”的模板要求,填報表格。此外,石化、化工、鋼鐵、水泥、銅冶煉、造紙、電網、航空、陶瓷等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還需按“附件4”的模板要求,填報表格。
三、工作要求
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設區市發改部門要加強對重點排放單位的宣傳引導,做好協調工作。各重點排放單位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提前收集和整理好相關資料。
2月28日前,各重點排放單位通過我省碳交易信息管理與在線報送平臺完成線上報送。
3月10日前,各設區市發改委將企業線下填報的表格電子版(光盤)和紙質文件(加蓋公章)匯總后寄至我中心。
聯 系 人:沈思 、檀幼銘
聯系電話:0591-86303786、86303722
電子郵箱:tpffj@fujian.gov.cn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屏西路27號
省經濟信息中心碳排放信息登記處
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
2018年2月12日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