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登場 誰將受益?
電力改革在內的能源體系改革,其實質是能源價格告別壟斷性定價,逐步實現市場化的過程。這場發端于電力的能源革命,是整個社會對能源消費的一場革命。改革將如何推進,其經濟效益會體現在哪里? 雖然有些遲
電力改革在內的能源體系改革,其實質是能源價格告別壟斷性定價,逐步實現市場化的過程。這場發端于電力的“能源革命”,是整個社會對能源消費的一場革命。改革將如何推進,其經濟效益會體現在哪里?
雖然有些遲,電力改革大幕終究還是拉開了。環境矛盾突出、資源日益緊張、實體經濟的能源需求短期仍要保持高位,這些不可調和的因素都在刺激著能源體制改革,進行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新能源體制終要建立起來。
不可忽視的是,我國能源市場發育不完全、競爭不充分,能源改革首要就是打破深度壟斷,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以電力行業為例,本輪改革將呈現兩大特征:
一是市場機制改革,而不是國有體制改革;
二是計劃與市場并行、穩妥有序推進。
11月30日,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印發,對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放開發用電計劃、售電側改革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等六大項,做出明確實施意見。從市場基本制度、市場價格機制、市場體系建立等方面,該套文件搭建了相對完善的電力改革政策框架。具體來看:
輸配電價改革,根據“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和“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的收入。收入來源不再是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并逐步減少交叉補貼。輸配電價改革的意義在于還原了電力的商品屬性,對破除壟斷、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市場有效競爭價格有極大作用。
電力市場建設,即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建設形成競爭充分、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市場體系。包括各類發電企業、供電企業、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在清晰明確的市場規則下公平競爭提供電力或購買電力服務。
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交易機構可以采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會員制等多種組織形式。各級市場主體將獲得電力交易中心提供的電能交易,更加透明高效的電力交易服務,有助于真正實現電力資源的市場化配置。電力市場的建立和電力交易機構的組建清晰勾畫了電力市場建設的框架。
發用電計劃有序放開,體現了電力普遍服務這一基本屬性,也為無議價能力主體提供了用電保障,打破電力市場“一網獨大”的格局。這項改革明確了發電優先權,如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在電力市場中的優先順序,提高電力系統的清潔能源比重,可助于環境保護。
售電側改革,明確了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的準入退出條件。明確了售電公司對增量配電網的經營權。為爭取更多客戶和盈利,售電公司將要在面向終端客戶的技術創新和服務提升上投注更多精力。未來,居民等普通電力用戶不僅能獲得更好的電力服務,也將享受整合了互聯網、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帶來的極大便捷。
規范燃煤自備電廠,對自備電廠的規劃和建設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不僅要納入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火電建設規劃,而且要與公用火電項目同等條件參與優選。通過審批管控限制煤炭發電,也變相鼓勵了清潔能源發電市場的成長。
預計此輪電改產生的市場紅利高達千億元。增量配電市場、售電市場放開后由電網公司轉移至社會資本的利潤將達百億元。另外,售電市場放開后,企業對能效管理、節能等衍生需求增加,或將拉動千億級衍生服務市場。據歐美市場經驗,售電公司除購售電業務外,亦會提供能源管理、清潔能源等多方面服務,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對老百姓而言,霧霾問題已不堪其擾。但霧霾的產生,本質是能源利用的不合理。當使用要求更環保時,能源轉換價格就會更高,這就需要我們一起分擔。所以,要徹底解開這個矛盾,就要承認能源也是商品,其價格要由市場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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