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電網企業該不該參與售電競爭!
關于新電改,發電企業(包括五大發電)與各路資本的擔憂眾所周知:全國售電業務的90%都屬于電網—— 如果接下來輕車熟路且實力強大的電網企業繼續在售電領域干下去,其他參與者扛得住嗎?電網到底還該不該參與售電
關于新電改,發電企業(包括五大發電)與各路資本的擔憂眾所周知:全國售電業務的90%都屬于電網—— 如果接下來輕車熟路且實力強大的電網企業繼續在售電領域干下去,其他參與者扛得住嗎?電網到底還該不該參與售電業務競爭?
反對者認為電網參與競爭有違“市場化”。但華夏能源網(www.sinoergy.com)梳理發現,支持電網參與售電者也不乏其人。
且讀讀下面這篇文章(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文|東方白
媒體稱,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最后的神秘面紗或很快揭開:電網企業到底該不該參與競爭性售電,將有定論。
一般人可能搞不懂競爭性售電這個術語的含義。
首先要明確的是,這里的競爭性售電,不是指搶著向居民賣電——如果中國的社會資本有這個節操那就好了,而是指向大用戶賣電。而電網公司70%以上的用電量正是由這不到20%的大用戶所產生的。
不難看出,這是目前電網公司利潤的關鍵部分。據保守估計,國網、南網目前一半以上的利潤應該來自于這一部分客戶。
那么,電網公司到底該不該參與這部分售電呢?部分人認為不應該參與!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兩大電網應該無條件、自動地,當然,也是無償地,讓渡出最核心的利潤部分!如果這就是所謂的讓利于民、國退民進,我認為,干脆讓國家讓給電網公司以外的售電公司直接發錢好了,因為電網公司都是國資,利潤也都是國家的,讓出這部分利潤,和人民銀行直接給售電公司發錢,本質上沒啥區別。
大家想象中的混合所有制,社會資本參與競爭,不是說他們不與現有的國企競爭就可以獲利,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如果社會資本、其他售電公司的運營效率確實高于現有的電網公司,則現有的電網公司必然輸得心服口服,心甘情愿自動退出——不退出也不行。而現在,一些人鼓出,電網公司首先自動退出這個競爭,讓其他競爭者獨霸,未免太那個了吧?如果所謂的社會資本、第三方資本,對自己如此沒有信心,又何必要參與到這個領域來呢?
有人稱,電網公司這種央企參與競爭性售電有違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這就更加荒謬了!中央、國務院,習近平本人都是支持國企做大做優做強的,國企一切改革必然最終指向這個目的,而不是其他。一些人認為,電網公司的應該不斷調整自己的定位云云,暗示電網應該變成一個公益性的機構!這到底是不是中央的意圖姑且不論,但就國資委目前對央企、對兩大電網公司的考核來說,仍然是基于利潤指標之上的。
有人說你壟斷的很多資源、信息等,別人競爭不過你,但你別忘了:電網是受政府嚴格監管的企業,而不是政府本身,如果市場主體覺得受到不公正待遇,完全可以向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等政府部門投訴。恐怕很少有人現在還天真地認為,這兩個機構還會偏向電網吧。
鑒于中國的國情,鑒于央企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主要經濟基礎,參考國外模式得來的“電網公司公益機構”論,顯然是不合時宜的(當然,電網企業本身是做很多公益事務的)。如果電網公司真的變成純粹的公益機構,那么,中國將產生最大的一個事業單位或準政府部門,那才是巨大的經濟災難。
至于電網公司不參與競爭性售電也不會產生大量下崗的論點,則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一旦電網公司不參與競爭性售電,搞大用戶服務的那部分人必然面臨轉崗或下崗,而這只是災難的開始。如果他們轉崗,則服務小客戶(工商業、居民)的員工必然要下崗,因為前者的素質一般更高一些。而最為關鍵的是,在工商業用電反哺居民用電的中國(這一點是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但考慮到國情,必須如此),居民售電這一塊沒有什么利潤可言的,還要提供諸多公益性質的服務。一旦電網公司不參與競爭性售電、驟然失去20%至關重要的大客戶,失去最核心、關鍵的利潤,必然導致經營形勢緊張。
作為一個企業的電網公司為了減少成本,本能的反應是必然要裁減人員,從而導致大規模下崗。另外,還會導致電網公司向各類客戶免費提供的公益服務、延伸服務大大減少或基本取消。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