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國六條”引發群儒舌辯
7月15日,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國務院提出的刺激國內光伏需求的國六 條,將2015年國內光伏發電裝機目標在2000萬千瓦基礎上
7月15日,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國務院提出的刺激國內光伏需求的“國六 條”,將2015年國內光伏發電裝機目標在2000萬千瓦基礎上再上調75%,提出將推動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并首次明確電價和補貼機制以及光伏準入門檻。
“光伏國六條”是在美歐對中國光伏“雙方”特殊背景條件下產生,體現了國家對光伏產業強有力的支持。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從國內整個經濟態勢來看,政府奉行的宗旨是“不出臺刺激措施、去杠桿化以及結構性改革”,強調市場的作用,這又為“光伏國六細則”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
作為自動化的重點終端行業,光伏無疑影響自動化產業的發展。值得關注,特別盤點了業界專家、企業以及媒體的不同聲音,聽他們深入分析“光伏國六條”如何推動行業發展。
專家激辯
激辯1:電網能做到無條件支持并網嗎?
“國六條”中第二條規定“電網企業要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設投產,優先安排光伏發電計劃,全額收購所發電量”。
段海峰(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電網的無條件支持是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基本前提,電網企業的行為對于光伏產業的發展起到很大的影響。但是這一條政策存在兩個模糊點,一是“光伏發電項目”是指“分布式電站”還是“大型光伏電站”;二是“全額收購所發電量”如何實現。
班廣生:“電網公司是企業,不可能無條件支持光伏產業的發展。而‘國六條’中‘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指的是西部地面電站,因為目前分布式電站還不影響現在大規模改造的電網設施。至于‘全額收購所發電量’除非有立法,要么很難實現。”
紅煒:“為避免電網成為光伏發展的阻礙,除了用政策細則制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還要尊重經濟的客觀規律;在法律基礎上尊重各自經濟獨立體的不同利益,產業必須按照產業環境按照經濟規律來設置。”
劉建新(電力一線工作的能源專家):“發電上網有很多種制約因素,這種制約因素不完全是人為的,也不完全是管理因素,還有技術因素在里頭。吸納不穩定,電網就無法運行,實際上就是鼓勵自發自用了。如果上網難這個問題都改變不了,更不用說實現全額收購。”
激辯2:“金太陽”落下以后,該怎么補貼?
否定“金太陽”項目補貼派
代表:班廣生
“實踐證明‘金太陽’項目有問題。有的企業為了拿補貼而對既有建筑改造,甚至違反國家政策,由于缺乏監管措施,違犯政策的行為并未受到懲罰,補貼是件‘一頭熱’的事情。”
肯定“金太陽”項目補貼派
代表:梁岳峰、吳選之
梁岳峰(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光電建筑應用委員會主任):“補貼肯定需要,作為一個戰略性新型產業,它的發展需要國家來扶持,補貼政策則是推動這個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是要調整當前補貼的方法和形式,目前的這種補貼方式并不利于行業的發展。”
吳選之:“‘金太陽’問題出現原因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有些企業自身的不良行為,另一方面是國家的監管不力。此外‘金太陽’沒有做好細節上的規劃,讓很多企業鉆了空子。我們今天在討論國六條的時候就要重視細節,在隨后將要出臺的細則上,也要吸取‘金太陽’的經驗和教訓。”
激辯3:技術標準的制定是否合理?
“國六條”第五條是“支持關鍵材料及設備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加強光伏產業標準和規范建設”。
段海峰:“中國發展技術的常規路徑就是搞大批的示范項目,但是這往往造成資源浪費,且不利于核心技術的開發,如果把錢拿過來投資于專項的科研企業,讓他們去分別進行科研攻關,會收到更好的效果。”
吳選之:“政府文件下來,規定只有發電量或者產量超過某一個數字的企業才有資格進入。但是有些企業雖然量做不到,但是他們有技術。比如薄膜企業他可能產量不是很大,但是他有核心技術。如果單單以數量作為標準,就會刷掉很多技術企業。”
梁岳峰:“國六條只是個原則,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實施細則。應將那些分散在各個部委以及協會機構的專家等集中起來,兼顧光伏應用上、中、下游的意見,盡可能地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
市場表現
“國六條”出臺前:光伏“寒冬”
今年上半年,國外“雙反”等因素造成了國內光伏上市公司大面積虧損。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16日,共有17家光伏概念股公司發布2013年上半年業績預告,包括5家上游光伏設備類企業,其中1家企業出現虧損,3家企業凈利潤同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只有1家業績有所好轉。
海外上市的企業日子也不好過,納斯達克上市的阿特斯陽光電力全球市場總監張含冰直言:“由于雙反,歐洲的量明顯減少,企業融資難,資本市場上也不受青睞。”
“國六條”出臺后:催活海外光伏上市商
新政出爐后,海外資金第一時間極力追捧光伏企業,光伏板塊罕見大爆發。
搶奪商用、電站大客戶
對于新政,虧損光伏企業一位董秘直言,主要是國內市場的量增大,這也是讓光伏企業重生的新市場。
記者注意到,新政里指出,2013年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吉瓦左右,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吉瓦以上。上述董秘告訴記者:“2012年總裝機容量才5吉瓦”,不過,他也擔憂,這么大的量是否能實現。
“2013年已過去一半,要實現2015年35吉瓦以上的總裝機容量,這意味著在三年內需增長3倍以上。”上述董秘稱。
張含冰則認為,新增的裝機量應當不是在住房建筑上產生,“國內不像日本、美國,居住以別墅為主,國內都是高樓建筑,要實現屋頂發電非常難。”
記者調查后發現,不少光伏企業將未來眼光鎖定商用、電站系統,“這才是未來的大客戶。”一位光伏行業人士稱。不過,該人士也坦言:“商用的客戶非常難談判,資金實力不足的不做,有實力的企業一般的光伏公司進不去,而且國內還涉及并網技術等問題,都沒有細則出臺。”
等待或于8月發布的價格補貼政策
記者了解到,在國內產能擴大之后,更多光伏企業正在等待新的價格補貼政策出爐。
今年3月中旬,國家發改委內部下發《關于完善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大型地面電站將根據光照條件分成四類區域,分別實行0.75元至1元/ 度的標桿上網電價。而分布式發電中自發自用部分電量電價補貼為0.35元/度。消息曝光后,業內普遍指出補貼力度明顯低于預期。
一家光伏上市公司高管透露,8月份出爐的這份補貼政策或超預期。
媒體視角
此次政策的出臺,為目前正處于困境中的光伏產業吹來了一股清風,然而實際的帶動效果還要看電價、補貼標準及并網細則等后續政策的出臺。
電價和補貼政策是刺激需求的極其重要的因素,《意見》出臺之前,電價及補貼政策一直都不明朗,卻補貼發放時間嚴重滯后,這嚴重影響著國內光伏市場的啟動。 這次《意見》把國六條更進一步細分,提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按照電量進行補貼的政策,上網電價和補貼的執行年限則是按照原則的二十年。此外,《意見》還 完善了補貼資金的支付方式及其程序,對光伏發電站,有國家電網按照政府規定或者招標確定后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和發電企業分月進行全額結算。
然而《意見》所提出的國六條仍然有待落實和細化,只有電價和補貼標準出臺了,行業內才能明確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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