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環境下智慧售電服務創新——服務模式
8.1.3服務模式
如圖8-6所示,智慧售電服務云平臺由平臺運營商、信息服務提供商、應用服務使用者三個角色組成。其中,平臺運營商提供數據中心、云計算平臺軟件等云計算基礎設施,并進行安全維護,建立部署標準運營規則和商業模式等,保障云平臺的市場化良性發展;信息服務提供商將所屬的工業軟件部署至工業云平臺,供用戶租用;應用服務者通過云平臺在線應用所需的電力服務應用等信息化服務。在云平臺上,所有用戶均可將所擁有的經驗、技術、能力等固化為軟件部署在云平臺上供其他用戶使用,進而獲得收益,成為應用服務提供商。
圖8-6智慧售電云平臺服務模式
1.服務商合作模式
構建電力服務聯盟,整合電力服務資源。開放平臺,制定服務標準,認證提供商的服務資格,提倡行業自律。信息資源的引入是云平臺內容豐富和質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平臺采用“先部署,收益后再分配”的模式,引進信息服務商和企業軟硬件信息資源,一方面能夠降低信息資源部署成本,另一方面能夠通過共同承擔市場風險的方式驅動信息資源提供商和運營商共同面向市場需求,開發信息服務資源,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2.應用商店(AppStore)模式
云平臺用戶將通過應用商店租用各類電力信息服務,所有應用服務將分類供用戶選擇,每個用戶有應用管理界面,統一管理所有應用及其產生的數據。云平臺建立開發標準,鼓勵開發者進行創新應用開發,并部署到應用商店,獲得相應的收益。在這個模式中平臺運營方和信息服務提供商共同分配應用所產生的收益。
3.私有商圈和信用體系構建
構建面向企業的私有商圈,建立面向個人的虛擬社區,實現企業、個人之間的B2B2C模式。同時建立面向企業和個人項目發起響應項目的信用評價體系,保障云生態的健康、有序、穩健發展。
4.眾籌、眾包、眾創模式
如圖8-7所示,基于云平臺的企業社交環境和虛擬交易空間,用戶可以針對某一電力服務創新項目或者創新想法,在平臺上發布能力或者資金需求,支持者通過對該需求的響應,可以以產品、能力、資金、設備等形式參與項目的實施,當這個想法或者產品的支持率達到一定的數量時,再通過平臺虛擬空間交流,對功能、商業模式等進行優化,得出一套讓人滿意的產品方案,由此通過互聯網的虛擬空間完成產品、服務的創新。
圖8-7眾籌眾包眾創模式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