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新能源政策一覽 有起有伏風向何方?
導讀:
新能源必然是未來發展的趨勢,從上半年的政策就可以看出來,國家也在從各方面各領域推動著新能源產業的普及。
根據乘聯會數據,1-6月我國新能源乘用車累計銷售了41.2萬輛,同比暴增111.6%。車企不斷進入市場,產能也在持續增加。不可否定的是新能源汽車市場依然是隨政策起舞,政策的動向對于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趨勢依然起著決定性作用。蓋世汽車為大家整理了上半年部委發布的主要政策,與諸君分享討論。
綠色物流
1. 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的意見》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布日期:1月2日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不斷加深,推進了快遞物流轉型升級、提質增效,促進了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但是,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仍面臨政策法規體系不完善、發展不協調、銜接不順暢等問題。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提高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水平,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制度創新,優化協同發展政策法規環境;二、強化規劃引領,完善電子商務快遞物流基礎設施;三、強化規范運營,優化電子商務配送通行管理;四、強化服務創新,提升快遞末端服務能力;五、強化標準化智能化,提高協同運行效率;六、強化綠色理念,發展綠色生態鏈
2. 三部委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安部、商務部
發布日期:6月15日
通知指出,經城市申報、各省初選推薦和專家評審,并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研究同意,確定天津、石家莊、邯鄲、衡水、鄂爾多斯、蘇州、廈門、青島、許昌、安陽、襄陽、十堰、長沙、廣州、深圳、成都、瀘州、銅仁、蘭州、銀川、太原、大同等22個城市為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
購置稅&關稅
3. 工信部發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2月8日
意見稿指出《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將實施動態管理。(一)工信部、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二)從《目錄》撤銷的車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將不再接收帶有免稅標識的撤銷車型信息,稅務機關不再為其辦理免征車輛購置稅優惠手續。(三)已從《目錄》撤銷但需恢復資格的車型,企業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報,經審查通過后列入《目錄》。(四)購置新車時已享受購置稅優惠的車輛,后續轉讓、交易時不再補繳車輛購置稅。(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目錄》內企業、車型加強事后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標準法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將按照相關要求予以處理處罰。
4. 三部委公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
發布單位:工信部、財政部、國稅總局
發布日期:4月2日
公告指出(一)為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二)從《目錄》撤銷的車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將不再接收帶有免稅標識的撤銷車型信息,稅務機關不再為其辦理免征車輛購置稅優惠手續。 (三)已從《目錄》撤銷但需恢復資格的車型,企業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報,經審查通過后列入《目錄》。(四)購置新車時已享受購置稅優惠的車輛,后續轉讓、交易時不再補繳車輛購置稅。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目錄》內企業、車型加強事后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標準法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將按照相關要求予以處理處罰。
5. 商務部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清單,特斯拉等純電動汽車在列
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日期:4月4日
4月4日,商務部公布對美國加征關稅商品清單。其中,“同時裝有點燃(壓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其他車輛”、“僅裝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等商品名稱赫然出現在清單中。 在新能源汽車領域,遭受重創的車企首當特斯拉,其次是尚未國產的進口車。數據顯示,特斯拉2017年進口到中國的數量是1.7萬輛,同比增長51.6%。
6.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發布日期:5月22日
公告稱,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 公告表示,為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將汽車整車稅率為25%的135個稅號和稅率為20%的4個稅號的稅率降至15%,將汽車零部件稅率分別為8%、10%、15%、20%、25%的共79個稅號的稅率降至6%。
7.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對原產于美國的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布日期:6月16日
公告稱,2018年6月15日,美國政府發布了加征關稅的商品清單,將對從中國進口的約500億美元商品加征25%的關稅,其中對約340億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措施,同時對約160億美元商品加征關稅開始征求公眾意見。美方這一措施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有悖于中美雙方經貿磋商已達成的共識,嚴重侵犯我方合法權益,損害我國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659項約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25%的關稅,其中對農產品、汽車、水產品等545項約340億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對其余商品加征關稅的實施時間另行公告。
補貼
8. 四部委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發布單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日期:2月13日
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能量密度門檻要求。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調整優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保持不變,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燃料電池客車和專用車采用定額補貼方式。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
9. 四部委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
發布單位: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
發布日期:4月19日
通知明確,各級牽頭部門提交本地汽車生產企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清算申請報告。對于2015年度、2016年銷售上牌但未獲補貼的車輛按照對應年度補貼標準執行。 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外,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即可獲得補貼。
動力電池&充電樁
10. 七部委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2月26日
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產品的設計要求、生產要求和回收責任等。旨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規范行業發展,推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保障安全,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11. 七部委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3月2日
為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3月2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形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創新商業合作模式。 實施方案指出,充分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由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 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作用,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密切合作,以滿足市場需求和資源利用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建立穩定的商業運營模式,推動形成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規模化市場。
12. 中汽協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發布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管理辦法
發布單位:中汽協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
發布日期:4月26日
4月26日,中汽協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聯合啟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申報工作,4月26日起正式啟動第一批白名單的申報受理工作,白名單受理為不定期制,隨時申報隨時受理。 同日也發布了《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在企業、生產條件、技術能力、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要求。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將對企業白名單實施動態管理,每3年對白名單內的企業進行復評,白名單企業如有違規將被撤銷其白名單資格。
13. 工信部就《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5月17日
征求意見稿顯示,按照要求,應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14. 國標委發布《燃料電池堆安全要求》等五項新能源汽車領域國標
發布單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6月14日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關于批準發布《工業硼酸》等393項國家標準和7項國家標準外文版的公告,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國標共五項:GB/T36277-2018《電動汽車車載靜止式直流電能表技術條件》、GB/T36282-2018《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36278-2018《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接入配電網技術規范》、GB/T36288-2018《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燃料電池堆安全要求》和GB/T36363-2018《鋰離子電池用聚烯烴隔膜》五項國標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5. 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3月7日
意見指出,統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2018年將積極推進充電樁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50萬個。
產業投資
16. 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布日期:6月15日
通知指出,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一是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提升投資自由化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強投資促進,提升引資質量和水平。四是提升投資保護水平,打造高標準投資環境。五是優化區域開放布局,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等地區。六是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創新提升,強化利用外資重要平臺作用。
17. 工信部布《關于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6月19日
通知指出,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為做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工作,各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及時報送其所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
18. 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
發布單位:發改委和商務部
發布日期:6月28日
負面清單指出,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汽車整車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蓋世小結:
新能源必然是未來發展的趨勢,從上半年的政策就可以看出來,國家也在從各方面各領域推動著新能源產業的普及。然而產能過剩、泥沙俱下也是該行業確實存在的問題,政策要主導著其中的優勝劣汰,才能讓新能源行業在我國健康發展壯大。
責任編輯:售電小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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