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不是用來炒作的!
中國發展新能源汽車,采取了補貼政策措施,于是行業企業對補貼政策都很關心。當前有不少的好事者,在網絡上提出不同的補貼退坡版本,許多同行誤認為這些是2018年補貼政策調整方案,顯得忐忑不安。加上一些
中國發展新能源汽車,采取了補貼政策措施,于是行業企業對補貼政策都很關心。當前有不少的好事者,在網絡上提出不同的補貼退坡版本,許多同行誤認為這些是2018年補貼政策調整方案,顯得忐忑不安。加上一些新媒體都說自己有權威信息,說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也將很快揭開面紗。也有不少人士質疑這些炒作,有左右相關部門的決定之嫌。
《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財建[2015]134號)》的安排,再退坡節點應該是2019年,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原則上是不會再退坡的。但是通知中,有一句話“本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將根據:技術進步、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給炒作補貼政策者留有一定空間。筆者的理解,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不是用來炒作的!炒作補貼政策對行業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下面對政策制定有關常識予以介紹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趨勢予以分析,供同行參考。
一、什么是政策及制定原則
是指國家政權機關以權威形式、標準化地規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驟和具體措施。其制定的原則有5條:系統原則、協調原則、可行原則、合法原則、民主參與原則。
(注意:政策是國家政權機關的文書,可以解讀,是不能炒作的。)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性質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產業發展政策的一部分。產業發展政策是指圍繞產業發展旨在實現一定的 產業發展目標,而使用多種手段所制定的一系列具體政策的總稱。產業發展政策與 產業結構政策、 產業組織政策共同構成 產業政策體系。
(注意: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要力推中國要成為汽車強國的措施,政策一旦頒布,不在討論其對錯,只分析其力度強弱效果。)
三、政策制定流程
政策制定是有相對規范的程序,一般包括政策問題的確認與界定、確定政策議程、政策規劃、政策合法化等步驟,每個步驟又包含一些不同的具體環節。
(注意:國家部委層面要走完這些流程,一般要得6個月以上的時間,尤其是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調整,涉及到利益方比較多,其周期會更長。)
四、目前媒體上流傳的版本,都是一些建議而已
目前網絡流程的版本都是建議稿,不是權威機構的正式立項版本。正式立項版本,有版本編號的,前后版本彼此是有邏輯聯系的,版本之間是一個遞進關系。正式立項的版本,在正式公布以前,有紀律要求的,是必須保密的,是不可能流出到網絡上的。可以說,目前網絡流行的版本,是不靠譜的,討論和解讀這些方案是在浪費時間和精力。不少媒體熱衷于報道,這些建議稿,有提高自己網站點擊率之嫌。
產業政策是產業發展的生命線。正式立項政策版本的編制,是有嚴格流程規定的,尤其是國家部委要會簽的文件,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是要簽發的。如何發布?誰來發布?什么時間發布?都是有嚴格要求的。
(注意:如果理解以上道理,就知道如何處理網絡流傳的所謂的補貼政策調整的、不同版本。)
五、正確理解目前補貼政策文件要點是關鍵
當前補貼政策文件是《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財建[2015]134號)》,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等文件要求,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簡稱四部委)將在2016-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政策。其理解要點如下:
①文件級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簡稱四部委)會簽后下發的文件。
②時效:2016-2020年為5年的時間。
③補貼標準退坡時間節點安排:
i)2016年各類新能源汽車補助標準見附件1(這個標準在2015年補貼標準上已經退坡)。
ii)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第2個退坡時間節點),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第3個退坡時間節點)。
筆者解讀:
按文件規定,5年期間,政策補貼是三個標準:
a)2016年補貼標準為基準版本,執行期為1年;
b)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執行期為2年;
c)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執行期為2年;
iii)實施期限及其他
本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將根據:i)技術進步;ii)產業發展;iii)推廣應用規模;iv)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
(注意:補貼適時調整是有其他條件,與主觀因素無關)
六、2018年補助政策再退坡的依據、因素、必要性、技術上可行性分析
1)2018年補助政策不再退坡是大概率事件。理由是: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如果要再退坡,即在2017年補貼標準基礎上再退多少?沒有依據。
2)2018年補助政策如果即使要調整,也不等于退坡,退坡是全局性安排,而調整卻是局部性。
3)2018年補助政策會如何調整?
①技術進步因素分析:2017年新能源汽車技術上有進步,但不是太不明顯;
②產業發展因素分析:2017年政策環境有明顯改善,其他發展因素有些變化,但是太不明顯;
③推廣應用規模因素分析:2017年全年產銷規模在70萬上下,規模增長速度明顯回落,2017年產銷規模有提升,但是并沒有為2018年規模的擴張,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實現2020年200萬的產銷規模的目標,2018年是關鍵的一年;
④成本變化等因素分析:新能源汽車主要成本是動力電池成本,補貼主要是針對動力成本而言的。新能源客車規模有限,2017、2018年銷售規模在10萬輛上下,出于高安全性考慮,磷酸鐵鋰、鈦酸鋰電池仍然是主流,其比能量提升不可能太高,即磷酸鐵鋰、鈦酸鋰價格下降空間不大;三元電池有一定提升空間,主要用于電動乘用車,但是目前電動乘用車仍然是成長期,成本壓力較大;雙積分政策執行期后延,電動乘用車發展乏力。
綜上所述,2018年補貼政策再退坡沒有充足的理由;2018年補貼政策再調整,通過四大因素的分析,看不出其調整必要性。
七、2018年補助政策再退坡(調整)的風險分析
上面對2018年補助政策再退坡(調整)成因進行了分析,基本結論是:
①2018年補助政策再退坡可能性不大;
②2018年補助政策進行微調,不能說沒有絕對可能性;
下面對2018年補助政策調整的風險進行分析:
①2017年是在2016年補貼標準基礎上退坡20%第一年,公告全部重新來申報;如果2018年補助政策再調整,許多車型公告又必須重新申報。這樣以來,預計2018年上半年基本沒有車可賣,下半年要完成100萬輛以上產銷規模,壓力山大;
②如果2018年補貼政策再調整,那個方案科學、合理?論證起來困難重重,目前已經12月份了。
③如果2018年補貼政策再調整,也只能是微調,微調其意義在哪里?其作用有多大呢?
④2019年補貼政策再退坡是計劃之中安排,如果2018年將再退坡提前一年,2019年還要再退坡嗎?局面微調不能危機全局計劃也一是基本原則。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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