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價格改革成就專題報告之十:降成本清收費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十八大以來價格改革成就專題報告之十
降成本 清收費
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降成本清費減負紀實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時指示,要樹立放水養魚意識,在降低壟斷性行業價格和收費方面下更大功夫,盡一切努力把企業負擔降下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名目繁多的收費使許多企業不堪重負,要使企業輕裝上陣,創造條件形成我國競爭新優勢。李克強總理在3月15日答中外記者問時強調,要通過像降網費、電費、物流成本等措施,力爭減稅降費能夠達到萬億元人民幣,并多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為抓好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降成本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工作。通過清理規范,企業負擔明顯減輕,相關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為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橫到邊豎到底
迅速動員部署落實
近年來,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精心組織,行動迅速,周密安排,措施有力,清費減負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廣大企業認可。
——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堅持橫到邊豎到底全面清費。2015年,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963號),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進出口環節收費清理規范工作,明確清理規范的重點、要求和措施等,切實減輕了進出口企業負擔。2017年,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發《關于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790號),部署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大幅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中介服務收費,深入清理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加強市場調節類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
——建立機制、明確責任,加強督導確保任務落實。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全國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督查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748號),部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采取面對面交流、明察暗訪、突擊檢查和調查問卷等方式,對“雙創”、民間投資、進出口環節和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等領域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全面排查,切實解決政策落實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拉出清單,提出處理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同時,組織專門檢查組,通過召開政府部門和企業座談會、實地走訪、隨機抽查、突擊檢查、查閱檔案材料和企業賬簿等方式,對部分省份重點領域收費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確保地方督查工作推進有力,政策落實到位。2017年,在清理規范涉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中,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建立了聯合工作機制,共同部署、統籌協調全國的清費工作。各地建立了相應工作機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確清費目標、范圍、重點、分工、步驟及工作要求。
——抓住重點、回應關切,多措并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選取企業感受較深、社會反映突出的行政審批前置、行業協會商會、金融領域收費以及企業用能、物流成本等重點領域和環節,下大力氣開展降本清費工作。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清理規范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489號),要求各地切實規范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行為,開展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及收費專項治理。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務院審改辦印發《關于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404號),要求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市場化改革;要從嚴設立政府定價或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科學合理制定收費標準;要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核定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合理調整電價結構,降低全國工商業電價,降低天然氣輸配價格和基準門站價格,會同相關部門降低金融、中介服務等領域收費,加強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商會、電子政務平臺以及船公司、港口等收費主體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調查。交通運輸部完善港口收費政策、取消西部四省(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民航局完善機場收費政策,鐵路總公司清理涉及鐵路貨運收費,降低物流成本。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降低檢驗檢疫檢測相關收費。民政部出臺系列措施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組織已脫鉤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清理規范會費等相關收費,減輕企業負擔。銀監會引導銀行降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證監會、保監會引導證券、期貨、保險系統降低相關服務收費等。
——簡政放權、完善制度,推動“放管服”工作深入開展。一是分批放開絕大多數專業服務價格。放開已具備市場競爭條件的收費,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2014年,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下發多個文件,放開專利代理服務等22項專業服務收費標準,指導地方放開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服務收費標準。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放開部分檢驗檢測經營服務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99號),放開手機檢測費、條形碼服務費、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費等9項經營服務收費,由各專業服務機構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相關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二是下放收費定價權。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權限下放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建部門管理。2015年,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務價格定價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9號),將教材價格、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服務收費下放省級管理,明確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科書和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基準價及零售價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公證服務、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有利于公證、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三是建立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在對中央政府本級涉企收費進行清理并編制目錄清單的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印發兩個通知,部署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結合地方定價目錄的修訂,建立涉企經營服務收費、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和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涉企三項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把清理規范后保留的經營服務收費,用清單的形式固定下來,提高收費政策透明度,實現政府“陽光收費”。同時,還在重點行業推行單項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突出重點領域或部門收費監管,確保重點行業監管到位。例如,中央層面,為規范長江航運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建立了長江沿線涉及航運企業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地方層面,江蘇建立了《江蘇省省級涉及房地產收費目錄》、《江蘇省省級涉及機動車收費目錄清單》。
——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檢查、曝光違法案件,加強社會監督。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詳細宣傳方案,主動加強與媒體聯系溝通,人民日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等多家媒體刊發報道,準確解讀國家清費政策,讓社會知曉各項惠企收費措施以及取得的實效。同時,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調查,對各種亂收費行為重拳治理,抓住典型,公開曝光。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涉企收費檢查的通知》(發改電[2017]303號),部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商會等領域的收費重點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收費行為。據不完全統計,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出動檢查人員4.4萬人次,檢查單位1.6萬家,對違規收費行為實施經濟制裁23.7億元,為企業減輕負擔40億元。通過反壟斷執法,要求船公司合理調降碼頭作業費,每年可為進出口企業減輕負擔46億元。先后三批曝光了33起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商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電子政務平臺、商業銀行等違規收費典型案件,震懾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敢于碰硬
十八大以來為企業減負超過4200億元
十八大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有關部門和地方在降本清費工作中勇于擔責、敢于碰硬、不怕艱難、不畏繁瑣,工作力度大、覆蓋廣、措施實、見效快,各項惠企收費政策落地生根,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企業負擔明顯減輕。截至2017年8月底,通過開展降本清費工作,合計減輕企業負擔超過4200億元。其中:
2013年至2016年減負超過2560億元。一是通過取消項目、降低標準減少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支出565億元。開展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大督查,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收費標準,清理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合計減輕企業負擔460億元。完善銀行卡刷卡收費定價機制、降低征信服務收費標準,減輕用戶負擔約100億元。制定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收費政策,規范登記收費行為,擴大減免優惠范圍,減輕社會負擔5億元。二是降低企業用能成本2000億元以上。2016年,通過煤電價格聯動、輸配電價改革、電力直接交易、完善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等,全年減少工商企業用電支出1000億元以上。建立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天然氣定價新機制,降低國內非居民用氣價格、加強地方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約1000億元。三是與財政部共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2016年,將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部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落實停征價格調節基金政策,自2016年2月份以來全面停止通過向社會征收方式籌集價格調節基金。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重新審核發布了銀監會、保監會、衛生計生委、人民檢察院、中醫藥管理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了保監會監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2017年,會同有關部門綜合施策,減輕企業負擔超過1700億元。一是出臺深化電價改革、加強天然氣價格監管、清理規范金融領域收費等措施,加強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商會、電子政務平臺以及船公司、港口等收費主體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調查,減輕企業負擔約1100億元;二是取消西部四省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完善港口收費政策、清理規范涉及鐵路貨運收費、降低檢驗檢疫檢測收費、引導銀行降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收費等,減輕企業負擔約350億元;三是各地自主采取的其他清費措施,減輕企業負擔超過300億元。此外,還調整電價結構為企業減負350億元,全國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1分。
——長效監管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和省級層面均已建立并公布“涉企三項收費目錄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政府定價的收費,讓企業明明白白繳費,讓職能部門規規矩矩收費。國家層面,公布了涉企經營服務收費、進出口環節收費兩項收費目錄清單。經過清理以后,國務院相關部門已經沒有政府定價管理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地方層面,全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已經公布了“涉企三項收費目錄清單”。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再次系統梳理全國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進一步細化收費項目,明確收費依據、標準,2017年底前對社會公布,實現全國目錄清單一張網。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要求行業協會商會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強制企業入會,取消違規收費項目,降低不合理收費標準。
——簡政放權改革深入推進。隨著改革深入并經過多年清理,政府定價范圍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實行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項目很少。各地進一步推進市場化改革,放開政府定價收費項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各部門以清費為抓手,進一步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機構收費行為。
——收費監管方式不斷創新。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民政部在中國社會組織網開辟專門舉報平臺,受理對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舉報,加大處理力度,約束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經過清理規范,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經營服務性收費秩序明顯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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