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為什么我們需要電力零售(二):售電和其他零售業有什么區別?
(1)為什么我們需要電力零售(一):如何評估售電側改革是否成功?
方便的地點、購物時間、充足庫存、多種品牌可供選擇、售后服務和退貨特權,這些零售
中的特性對零售電力供應都有自然的類比。通常,一個特定的發電廠與特定的單個零售用
戶或一群零售用戶之間是沒有直接的物理聯系的。發電廠發出的電匯進入電力池,然后消
費者從電力池內獲得電。無論消費者選擇哪家售電商,這些電都由配電公司輸配到每個人
的門口。售電商是無法經濟性的進行儲能的。電也不能退貨。服務的可靠性是依賴于每個
州的網絡和批發市場的供求條件,而不是依賴于單獨的零售商供應特定消費者。當一個發
電廠無法滿足簽訂合約的用戶的電力供應,或者零售商在沒有付款時跑路,消費者只要按
時支付電費,那么他們依然能夠從網絡中獲得電力供應。在所有美國受管制的電力批發市
場中,如果零售商的發電商無法供應電力來履行合同要求,他們只是要支付給網絡調度
(Network Operator)一筆不平衡費用(imbalance payment),網絡調度持續調整系統
內的物理供需平衡。
底線是售電商使用公共的輸配網絡,只用來在批發市場購買和售電,無法向單獨的消費者
提供更方便的位置或改變電力傳輸的基本穩定性。無論用戶選擇哪個零售商,電還是從同
一個電力池發出,經過同一條電纜傳輸,擁有同樣的可靠性。因此,與其他產業中的零
售商不同,電力輸配的自然壟斷性質極大限制了電力零售商的發揮。
零售電力商品(不考慮抄表、計費服務和其他補充服務)主要包括一系列的金融關系,而
不是物理生產和交付義務。售電商不需要擁有物理電力生產、輸配資產也可以參與市場。
他們可以從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然后再轉賣出去,不需要自己擁有發電裝機。這些服務是
從配電公司獲得的。售電商甚至不需要抄表和寄送賬單,只要讓配電公司代理這些服務即
可。只要商品電力通過公共網絡供應,售電商就只是批發電力市場和零售用戶之間
的中介。
目前,零售消費者的消費方式與電在批發市場中的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度是99%。批發電力
的價格和數量變化每小時都在變化,有時變化頻率甚至更高。批發電力市場價格在一個月
內的變化有可能超過100或更高。炎熱的九月中午2點價格$500/Mhw,晚上可能只有
$25/Mwh。但是實際上零售電力消費是以每月或每半個月測量的。那么在炎熱的9月的同
一天,大開空調的用戶和另一個去加拿大度假的用戶, 怎樣調整系統向他們區別收費呢?
怎樣匹配一個零售商的零售供應義務和零售消費者的消費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你不可
能在沒有安裝抄表設備的情況下同步的匹配給零售消費者批發市場的價格。在不具備成熟
的抄表設施的情況下,向零售用戶推廣“消費者選擇”,會導致必須依賴高成本和缺陷的負
荷分析系統。負荷分析將電表每個月的電量消費(如:1000KWh),依據一個使用每小時
間隔電表的相似消費者的消費樣本,轉換成每小時電量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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