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綠證”,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了
這是“小科普”系列的第5篇文章,“小科普”旨以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釋電力市場基本概念和
熱點話題,與大家共同探索、共同進步。
相信從7月1號開始,很多電力人都在朋友圈見過這樣的圖:
是的,上面這個就是傳說中的“綠證”啦!綠證全稱為“綠色電力證書”,因今年2月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進入大家的視線,并從7月1日起開始自愿認購交易。
本文包括綠證的基本概念、實施現狀、問題探討三大部分,主要以問答形式進行解答,讀者可直接對感興趣的問題進行閱讀,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1 綠證是什么?
綠色電力證書是國家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是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和屬性證明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
綠證的賣方有哪些?
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內的風電(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項目)。
綠證的買方是誰?
4類購買者: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
綠證的價格怎么定?
綠證的價格以補貼額度(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脫硫標桿電價)為上限。比如某省風電的標桿電價是0.6元/kWh,光伏標桿電價為0.88元/kWh ,當地脫硫標桿電價為0.35元/kWh ,那么風電的綠證最高價為0.6-0.35=0.25元/kWh ,光伏的綠證最高價為0.88-0.35=0.53元/kWh ,顯然風電綠證比光伏綠證更具競爭力。
2為何要實施綠證制度?
減輕補貼壓力
從2006年到現在,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從最初的每千瓦時0.1分錢提高至1.9分錢,但電價附加標準的提高始終滯后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需求。到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累計缺口達600億元。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越來越大,綠證制度有望部分解決補貼問題。
促進清潔能源發展,保護環境。
1綠證核發、掛牌、交易量如何?
綠證的申領在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進行,而交易在綠證認購平臺進行。目前支持兩種交易方式:一種是單項掛牌,另一種是協議轉讓。
截至2017年7月19日,累計核發綠證數量已達到5084606個,其中風電綠證占到了97.4%的比重。
風電方面,內蒙古、河北、遼寧三省(自治區)的風電核發數量最大,核發的風電綠證中有36.6%進行了掛牌,而掛牌的綠證中只有0.3%完成了交易,完成交易的風電綠證基本集中在河北省。
(圖片來源:綠證認購平臺)
光伏方面,江蘇省的光伏綠證核發量明顯領先其他地區,其次是新疆、河北、內蒙古三省(自治區)。核發的光伏綠證中只有4%進行了掛牌,而最終成交的42個光伏綠證中有30個集中在青海省。
(圖片來源:綠證認購平臺)
2 綠證認購數量和價格如何?
截至7月19日晚18:00,已經有4895個綠證被認購,其中絕大多數個人買方只購買了1個綠證,而企業買方多以100、1000甚至2000的數量進行購買。
風電綠證的平均價格在137-306元/個之間,河北省的價格最低;而光伏綠證的價格會貴得多,平均每個在602-772元之間。這與第一小節分析的風電、光伏補貼價格相對應。
(圖片來源:綠證認購平臺)
3 個人如何購買綠證?
方式1:登錄綠證認購平臺(http://www.greenenergy.org.cn/gctrade/shop/index.html),可以直接像淘寶一樣挑選合適的綠證產品,支持銀聯在線支付。
(圖片來源:綠證認購平臺)
方式2:個人買家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進行購買,操作十分方便。
1目前的綠證制度有何局限性?
1). 自愿認購,動力不足。幾乎只有少數比較前衛的強調環保的大公司,或者以此作為品牌營銷戰略的公司會購買綠色電力,因為綠證并沒有價格上的優勢。而自愿購買的個人可以說僅僅是“出于情懷”。
2). 不能二次交易。目前的綠證認購后不能再次出售,并沒有金融屬性,不能提供融資渠道。相關專家解釋此舉是為了避免金融屬性的過度凸顯,不希望在初期把綠證價格炒的過高。
2 個人購買的綠色電力能否抵消電費?
不能,綠證的價格是購買者為支持綠色能源發展付出的額外成本。事實上風電、光伏發的電匯入電網后與其他電源所發電量是無法進行區分的,個人購買了綠色電力并不能保證家庭用電就來自綠色電力,只能保證這部分電力被提前消納。購買的綠證也不能當1000度電來使用。
3現行綠證制度對風電、光伏企業有何影響?
對于風電、光伏企業來說,辦理綠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補貼拖欠問題,但綠證的最高價格不得高于補貼,而且不能二次交易,所以發電商最多只能拿回補貼。不過沒有售出的綠證還可以享受補貼,所以目前的綠證制度對風電、光伏企業來說并沒有明顯的好處。
4 綠證交易與碳交易的關系?
當前政策下,綠證交易和碳交易沒有任何關系。有人認為綠色證書代表消耗一定量可再生能源,這部分電力的碳排放不應該被考核,但實際上很多風電在生產端已經形成清潔能源機制(CDM),減排量被開發商拿走并出售了。將來如果要銜接兩個交易體系,必須理清很多邊界定義。
5 綠證的未來走向如何?
《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明確:計劃自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但是各項政策還需要一個過渡和銜接的階段,未來幾年應該會出現自愿交易、配額制與補貼并行的局面,逐步過渡到取消補貼。
6 配額制考核誰?
1). 發電企業,在《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導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指出:根據全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的要求,2020年,除專門的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但這一政策受到火電企業強烈抵抗,將來可能進行部分妥協。
2). 供電/售電企業,上述《指導意見》同時提出,各級政府應對本行政區域各級電網企業和其他供電主體(含售電企業以及直供電發電企業)的供電量(售電量)規定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最低比重指標,明確可再生能源電力接入、輸送和消納責任,建立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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