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氣價終破冰:建機制比調價格更重要
居民氣價終破冰:建機制比調價格更重要
周慧之
“確實太不容易了。”
此刻,這句話可能是天然氣價改推動者和氣源供應商內心的共同寫照。
5月25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指出,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建立反映供需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
具體來說: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最高上限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
這是自2013年開始執行天然氣門站價格管理體制,將門站價格劃分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以來,官方首次明確推動取消門站價格“雙軌制”的舉措。這意味著,銜接工作完成之后,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價格不再執行區別定價。
這項價改工作從三年前開始展開,如今終于如愿以償。去年冬季大范圍的氣源緊張,推動著高層下定改革的決心。不少專家認為,今年是實現門站價格并軌的一個“窗口期”。
對低收入群體的“精準補貼”,被視作本次價改的一大“亮點”。 “與財政部反復商量。”相關負責人告訴eo,本次調整居民氣價所需的“精準補貼”,中央財政將通過對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加大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價格銜接僅莊批發環節,而真正面向用戶的是終端銷售價格。《通知》指出,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但具體銷售價格如何調節,由地方次定。
事實上,由于各省市輸配氣價的核定正在進行當中,該項工作完成后,中間環節的費用將受到壓縮,相當于中間環節承擔消化了一部分居民氣價門站價格的上調成本,這就使得最終傳導給終端銷售價格的幅度要更低。
“終端價格的上調幅度,不會超過門站價格的上調幅度。”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指出。
此外,《通知》還提到,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鼓勵市場化交易。消費旺季可在基礎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削峰填谷,鼓勵引導供氣企業增加儲氣和淡旺季調節能力。
一個共識是, “比起調價格,建機制是更重要的。”怎么銜接?今年居民門站僅調一次 0.35元,立方米,是今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上調的最大幅度。剩余價差,一年后可以繼續理順。
據了解,目前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價差在各省情況不一,通氣較晚、干線末端的廣東、廣西、云南、貴州、福建已經實現價格銜接,價格主管部門統計下來的全國平均價差在0.35元,立方米,其中有少數省份超過了該均價。
當居民用氣從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方法后,上浮20%、下浮不限的波動區間,同樣是在一年后才能執行。根據《通知》,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這意味著,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在今年只有一次調價機會。
今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上調,是在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下調之后進行的。考慮到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1%降低至10%,價格部門統一按10%稅率安排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因而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已率先調整下降1-2分,立方米,此時居民與非居民價差已有所縮小。
在此基礎上,2018年6月10日,統一對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進行調價銜接。《通知》要求,如果地方決定今年疏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原則上在今年8月底之前,即供暖季來臨之前完成本輪調整。分級管理之下, “銷售價格是地方管理,什么時候調,調多少,調不調,都是由地方來決定。”上述相關負責人表示。
錢從哪來?中央支持,地方落實
錢從哪來?如何解決對低收入群體的“精準補貼”問題?是業內此前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價格銜接“信心不足”的一大焦點問題。這一次,“錢”的事,終于得到了落實。
“與財政部反復商量。”相關負責人告訴eu,本次調整居民氣價所需的補貼資金,中央財政將通過對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加大支持力度。
據其介紹,中央財政對每個地方的補貼有兩個渠道,一是通過低保,二是針對北方“煤改氣”省份。為了推進本次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銜接工作,中央財政相應加大了轉移支付的力度,會通過總體的大氣污染防治補貼渠道(包括煤改氣等),加大支持力度。
“具體由地方政府來執行,并承擔補貼的主體責任。”該人士強調。
根據《通知》,對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補貼,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過去由于居民氣價低于非居民,像中石油這樣的氣源商補貼承擔了居民氣價與進口氣價格的倒掛。“現在實際上是‘暗補改明補’的一個過程。”
是否需要監督地方政府對補貼發放的實施?
多位業內專家表示對此感到樂觀。“不用監督,這里會有城燃公司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思亞能源咨詢公司總裁李遙告訴eo,“因為城燃公司的采購成本上來了,地方政府是否允許城燃繼續順下去,這里就會存在—個博弈。”
下游怎么看?為了行業健康,必須進行
利用批發環節居民與非居民的價差,以及相應配比難以核實從而進行套利的操作,是業內默認的下游分銷商的重要“商業模式”。本次天然氣價改推動“雙軌制”的取消,將有機會消除這一套利空間的存在。尤其在氣源緊張時期,避免出現去年冬季的“倒賣”亂象。
“去年冬季各部委下去調研,反映的都是城市燃氣以民用氣的比例要指標,然后拿去供工業,以致問題很嚴重。”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理事長助理遲國敬解釋,“實際上這個問題只是個別現象。”不過遲國敬依舊認為,本次居民門站價格調整,是現在必須要進行的,否則天然氣行業難以健康發展。“一說到調價,燃氣公司肯定要做很多程序性的工作。但是從長遠來講,燃氣公司和地方政府都是愿意這樣做的。”
“在發改委和不同場合的會議上,許多地方物價部門也希望盡快把居民和非居民氣價并軌。”遲國敬說。
影響煤改氣?推動煤改氣更加理性
對于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調節的另一個擔憂,在于北方大面積“煤改氣”工作的推動。居民用氣價格銜接工作的推進,是否會影響到農村“煤改氣”的步伐?
“我覺得居民漲價可以讓煤改氣更加理性,因為城燃公司采購成本大幅上漲,不一定在農村都能順得下去.那就在城燃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間加了一層壓力,到底是誰來支付的問題。”李遙認為,“如果讓地方政府和城燃都承擔一部分,肯定會讓煤改氣趨于理性發展。讓地方有裁量權,是一件好事。”
“比如在煤改氣的同時,改善農村房屋的條件,增加保暖措施等等。”李遙補充解釋, “減少資源浪費,對行業同樣是好事。”
據主管部門的統計,每戶家庭每月的天然氣消費量在19-21立方米,平均以20立方米,月計算,即使按照今年最大幅度0.35元,立方米,每月平均增加支出僅7元。
量比價重要
“現行的體制不利于保供應。”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指出,本次價改理順了三個關系: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價與量的關系、補富人還是補窮人的關系。
在鄭新業看來,資源的“有和沒有”是更重要的問題。“去年是供應問題,現在討論的是價格,對于用戶來說,量比價格重要。所以首先要考慮供應,其次才是考慮低價供應。”
去年冬季用氣的高速增長,使得上游氣源商和省級供
應商面臨價格倒掛的窘境。到了2018年,天然氣消費增速持續居高不下,國際LNG現貨價格一路走高。氣源供應商在經歷過去一個冬天對價格倒掛的補貼之后,難以延續。
5月1日,浙江省物價局已經通過對非居民用氣價格上凋0.1元/立方米來平抑“虧損”,采取的方法同樣是通過“扁平化”的方式,壓縮市縣一級高中壓管輸費來承擔消化,并不增加終端用戶的零售價格。
這次批發環節居民用氣價格“銜接”機制的推出,對于上游供應商將起到“減虧”的對沖作用,并激勵上游進口的積極性和供應量的增加。“這是最直接的—個效果。”上述負責人表示。
遲國敬也有同感, “好幾個省長都曾表示,愿意多花點錢,以保障天然氣的供應。”
周大地表示,中國的天然氣市場還處在一個發展的過程,屬于緊平衡的狀態,不僅僅是價格問題,還包括基礎設施的完善等等。但是如果價格無法理順,這個(緊平衡的供應)周期就會拉得很長。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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