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交易中心試點鋪開 放開售電釋放萬億市場空間
一、2015年新電改正式啟動自 2015 年 3 月電改序幕拉開以來,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指導規章和準則,同時至今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大范圍的電力綜合改革試點和售電市場試點等,至今為止約一年多的電力體制改革
2016 年四季度廣東省暫停了月度競價,并于 10 月 27 日出臺了 《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年則(試行)》,新規有望從明年 1月開始實施。
2016 年 10 月廣東電力交易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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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放開售電,釋放萬億市場空間
根據規劃,直接電力交易體量將逐漸放開,2016 年力爭達到本地工業用電量的30%,2018 年實現工業電量 100%放開,2020 年實現商業用電量全部放開;2015 年全社會總用電量約 5.5 萬億千瓦時,排除受到國家電價保護的第一產業及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部門,預計若全部剩余電力均開放直接交易,將打開約 2.3 萬億的售電側市場空間。
預計若售電側全面放開將帶來 2.3 萬億市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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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1 億元售電公司母公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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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三種售電公司盈利模式來看,第一類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其政府出資特性決定了其不可能成為利益驅動型公司,未來將受到政策多方面限制,同時來自輸配電和售電環節的利潤空間均有限;第三類售電公司由于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需要同時承擔確保電力供應來源壓力,及競價成交時的結算價格風險,利潤空間較窄;故同時覆蓋配電—售電—用電端三環, 擁有增量配網資產的第二類售電公司,在以上三種售電公司類型中具有較大的競爭優勢。
通過對目前成立的注冊資金超過 1 億元的售電公司其母公司的性質進行統計我們可以看出,目前發電企業所投資成立的售電公司占比最高,達 22%,其余多集中在智能設備制造、工業園區和電力工程企業等類型。 對于由發電企業成立的售電公司,若能借由諸如工業園區平臺切入增量配網業務,將形成發 — 配 — 售 — 用的產業鏈閉環, 在 保證穩定電力供應的同時 ,最大程度保留電力產業鏈上至最終用戶端前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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