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供好電就能拿證!增量配電網項目許可要簡化優化了
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了一份《關于簡化優化許可條件、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簡化優化了部分項目的許可條件以及申請材料,比如說項目是在配電網改革放開前已經投運的項目,業主方已經按照管理辦法提交申請并獲準的,申請許可證時就不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再比如有多個電壓等級的配電項目,只要提供最高電壓等級配網的核準材料即可,就不需要提供在此之下的所有電壓等級核準材料。
換句話說,多余的材料都不要,不要!
除了材料申請的簡化、優化,對配網單位工作人員的勞動關系也有所放開,比如某集團投資的項目可以直接派遣員工參與項目,勞動關系還可以保留在集團,只要做出相應履職承諾并在項目單位全職工作即可,這減少了大量的人事工作。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晶見認為是業主方在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時,這個時間點有望提前,文件提及,項目只要具備向配件區域現有電力用戶供電的能力,不須完成所有配電網絡及配電設施的建設也可以申請許可證,也不做配電營業網點的數量等具體要求,只要提供滿足現有電力用戶需求的證明材料即可,后續建設能夠滿足規劃。
這對于不少業主方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畢竟不需要等到某個階段的規劃建設全部完成,只要滿足現有用戶的供電能力就能夠申請許可證,這也意味著可以盡早進入運營階段,至于能否改善業主方的經營狀況,提高投資收益,還有待觀察,不管怎么樣,這都是一個好信號。
不過晶見看來,這工作布置可以來得更早一點,畢竟在4月9日,國家能源局2018年資質管理工作要點中就已經提出積極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工作了,這其中就有簡化優化的工作(點此閱讀)。
在7月初,國家發改委公布了第三批次第二輪的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名單,試點數量28個,加上之前公布的試點數量,我國的增量配電試點數量已經有320個,距離333個地級市,數量上基本已經接近實現全覆蓋了。
下方圖表顯示當前試點分布情況:
盡管試點數量不斷放開,但是改革試點獲得許可證數量卻增長緩慢,晶見了解到,在6月29日,江蘇能監辦對三家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的的配電企業做出準予許可之后,江蘇4家配電企業取證,數量已經位列全國首位,很多省份目前還處于首家配電企業獲證,甚至于還沒有相關企業獲證的公開信息。
目前廣東、江蘇、江西、安徽、陜西、福建、河南、天津、云南、廣西等省份都有相關配電企業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記錄,但是數量并不多,與公布的的試點數量,還不到零頭,這次對相關申請流程和材料進行簡化,某種程度是希望改善現狀,為了讓更多試點業主方更快獲得許可證吧。
可能相比不斷增加的試點數量,只有更多試點開始運營才能看到改革效果到底如何吧。
最后附上原文件: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