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量配電放開相關問題的探討
2015年中發9號文發布以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全面落地實施,不斷釋放改革紅利。增量配電放開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
2015年中發9號文發布以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全面落地實施,不斷釋放改革紅利。增量配電放開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也是本輪改革的亮點,一直吸引著社會各界的關注。隨著試點工作的啟動,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從頂層設計進入了實施操作階段,各級政府積極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各省試點推進迅速,相關工作進展有序。
一是改革政策不斷完善。中發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明確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2016年10月,《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明確了增量配電業務放開的基本原則及機制框架等。2017年11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定價機制。2018年3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提出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的指導意見。
二是改革試點分批快速推進。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批復了兩批19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2017年11月31日,《關于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要求各省報送第三批增量配電試點,要實現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每個地級市至少要有一個試點。預計第三批試點開展后,全國將有300余個試點項目,呈現遍地開花的趨勢。
三是改革試點成效初步顯現。截至目前,在第一批試點項目中,國家電網公司已與相關方簽訂合作協議的項目37個,引入民營資本36家。河北曹妃甸、福建寧德、江蘇揚中等10個項目已經注冊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并啟動運營。增量配電改革在過去一年初步實現了引入社會資本、促進配電網投資建設的目標,2018年隨著改革的加速推進將有許多值得業內期待的亮點。
但由于增量配電放開屬于新興事物,是一個邊實踐邊完善的過程,在配套政策、技術規范、運營模式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完善,很多問題值得研究和討論。國家能源局《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也提出要“加快推進配售電改革,完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配套政策。”筆者根據增量配電目前的實踐情況,對實施中的幾個關鍵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相關推進建議。
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
為增量配電改革保駕護航
增量配電涉及領域廣泛且復雜,在規劃、招標、企業組建、建設、并網、運營等環節,都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為支撐和保障。目前國家在增量配電項目管理工作上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各省政府仍需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加以嚴格落實。在配電區域劃分方面,目前已經出臺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的劃分主體、劃分原則、劃分依據等,但仍需進一步完善劃分標準和實施細則,解決實際操作中存在的問題,避免出現無序和重復建設。在價格機制上,《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提出了配電價格的四種定價方法“招標定價法”、“準許收入法”、“最高限價法”和“標尺競爭法”,需進一步研究四種定價方法的實施細則及適用標準。在配電網的規劃、建設、并網、運維方面,需要有統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設質量和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此外,還需建立針對各類投資主體的退出機制,完善保底供電服務機制、信用評價制度等。
以混合所有制方式開展增量配電業務,
電改混改齊頭并進
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涉及面廣、內容復雜,以國有電網企業和社會資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企業,能夠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提高其運營效率。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一方面可以放大國有資本功能,促進電網企業進一步提高運營效率,改變原有的運作模式和公司治理模式,進行創新發展;另一方面可以盤活社會資本,而且社會資本和國有資本合作,在供電安全、經營管理上有更好的保障,能夠降低投資風險。現階段電力體制改革和國企改革交叉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將在電力、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能源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有助于滿足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電力改革的共同目標。同時,需要進一步探索混合所有制公司的運營管理模式,最大化地發揮混合所有制模式在配電領域的優勢。
完善增量配電招標機制,
保障增量配電競爭公平有序
規范的招投標機制是保障增量配電業務公平競爭的關鍵。《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中提出“增量配電改革應堅持公平開放的原則,不得指定投資主體。新增配電網項目,均應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目前,部分省份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招標機制,如云南省出臺了《云南省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業主招投標原則(試行)》。不少試點項目已通過市場化招標的方式優選確定項目業主。但由于缺乏相關經驗,部分招標文件內容仍需完善,招標環節不夠規范。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招標需明確商業標準和技術標準。商業標準應包括經營狀況、經營業績等方面,同時對投資規模、配電容量、供電可靠性、服務質量、線損率等方面作出承諾,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要求。技術標準應包括項目公司組建方案、項目建設方案、運營方案、法律方案等。運營方案的評審應考慮供電服務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情況,配電網服務方案公平開放情況,保底供電服務方案可行性、合理性情況,增值服務方案多樣性、有效性情況,應急搶修的嚴密可行性等。同時,公平競爭也意味著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和普遍服務義務,例如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以及消納可再生能源等方面。
創新配電公司運營和商業模式,
開拓多種盈利方式
創新多元化運營方式,其中可通過業務委托方式解決自身經驗不足的問題。目前部分試點成立的混合所有制配電公司已經陸續進入了配網運營階段。配電網運營是一項難度大、專業性強的工作,需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中指出,“符合準入條件的項目業主,可以只擁有投資收益權,而將配電網運營權委托電網企業或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自主簽訂委托協議。”這為非電力行業或者缺乏配網運營經驗的業主提供一條解決思路。通過技術、成本等方面的比較可以選擇委托專業化公司運營的方式,降低自身運營成本、解決技術和經驗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資源,保障配電業務平穩起步。
創新商業模式,挖掘增值服務、綜合能源服務等業務。增量配電項目貼近用戶,隨著互聯網+、人工智能等科技的推進,可以深入挖掘客戶的價值,不斷創新商業模式。例如可將增量配電與分布式能源、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要素、新業態有機結合,圍繞園區用戶需求提供靈活、多樣、及時的供電服務,拓展工業園區范圍內的供熱、供水、燃氣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等業務,提供綜合能源服務,延長業務價值鏈,提高經營利潤。增量配電網和能源互聯網、智慧能源理念有效結合后,在配電網創新發展、運營效率、盈利空間方面都會有可以預期的提升,最終讓社會分享到改革紅利。
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政策,
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
增量配電改革是改革的創新舉措,在國內外均沒有成熟的實踐經驗可供借鑒,在試點推進過程中,應采取循序漸進的思路,在改革初期約束與激勵并重,更加注重激勵。當試點取得一定進展后,可通過建立增量配電改革成效評價機制、樹立示范項目等方式,總結經驗和典型做法,促進試點工作的穩步推進。建議國家層面盡快建立健全增量配電改革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其框架下盡快出臺本地的實施細則和措施,以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和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為根本出發點,對改革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研究和解決,促進改革紅利得到最大程度的釋放。
版權聲明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8年3期,作者就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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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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