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造假,除了退出處理,我們還需關注什么?
2018年1月16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市經貿信息委關于全面核查廣東電力市場一般用戶2016年用電數據結果的通報》。此次深圳
2018年1月16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市經貿信息委關于全面核查廣東電力市場一般用戶2016年用電數據結果的通報》。
此次深圳經信委發布通知公告,主要是查處準入材料存在造假的情況的電力用戶。
處理被舉報已做處理的4家企業外,還有36家企業存在申報電量高于其在深圳供電局的實際計費電量,計費電量不符合準入用電量要求的情況。占全部核查企業數量(80家)的45%。其中,工業企業24家,商業企業12家。
此次“打假行動”,是否會引發以下問題
1.較比粵東西北,珠三角地區可能是調查的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工商業用戶數多,且無產業轉移園區,大部分企業是以電量門檻進入市場。部分企業為了牟利,可能在電力市場的準入材料上作假。那么,深圳經信委此次調查,是否會帶動其他地市認真徹查此類情況。
2.相關部門是否會追討電力用戶及其代理的售電公司的違規所得。
上述的36家企業,只統計了工業電量低于4900萬、商業電量低于2940萬的。(按一般準入工業用戶5000萬千瓦時,商業用戶3000萬千萬時,參考省電力交易定的偏差值2%)
若按平均工業電量為4000萬千瓦時、商業電量為2000萬千瓦時計算
則這36家電力用戶總用電量:24*4000+2000*12=12(億千瓦時)
按2017年長協均價6.4分/千瓦時計算
則總違規所得:12億千瓦時*6.4分/千瓦時=7680(千萬元)
3.若企業停止交易資格,是否會糾正相關考核問題。
據易電君了解,目前廣東交易中心因電力用戶資質問題退出市場,并未對其所代理售電公司申報電量一并減少。對本來出現負偏差的售電公司來說,退出市場的那部分電量全部要被考核。
假設上述的36家企業均取消交易資格,那么那些代理這36家電力用戶的售電公司,需被考核的電量加起來約為12億千瓦時(按平均工業4000萬千瓦時,商業2000萬千瓦時計算)則每個月須被考核的電量為1億千瓦時。
以12月度出清價差3.65分計算
考核費的最大值為1千瓦時*3.65分/千瓦時*2=730萬元
4.隨著電力改革不斷加深,準入門檻的降低,被取消的資格的企業是否還能重返電力市場。
被取消交易資格的企業,是否存在2016年不符合準入條件,而在2018年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那么,這些企業是否可以二次進入市場?而交易中心該如何處理或者相關部門該如何做出對策?
5.在長協階段,就出現過用戶多簽問題,而此次用戶準入造假,交易中心是否會將此類行為納入信用體系建設考慮范疇?
未來廣東電改走向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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