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月度市場開閘:交易電量限額≤交易總電量15%
5月20日,福建經信委印發《2018年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工作方案》。已參加2018年度電力長協交易并有成交電量的批發市場用戶、售電公司可以參與
5月20日,福建經信委印發《2018年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工作方案》。已參加2018年度電力長協交易并有成交電量的批發市場用戶、售電公司可以參與福建省2018年的月度集中競價交易。
福建省今年的月度集中競價交易跟長協交易一樣,購電方的購電價格依然由交易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而發電方的售電價格由交易價格和調整系數組成。上網電價相差甚多的各類發電企業都站在同一起跑線報價競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對年度雙邊交易分月計劃電量進行調減或對合同電量進行出讓的批發市場用戶和售電公司是不可以參加對應月份的集中競價交易的。
目前,福建月度集中競價交易采用的是單段式報價,也就是說只能電量電價一次報完,并不能把電量拆分開來報價。而出清方式則跟很多省份一樣采用的是邊際報價出清。售電公司參與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單一售電公司限額交易總電量的15%,這個限額相比于大多數省份的20%要少了一點。
月度競價交易結算方面,每月集中競價交易電量是需要當月執行完畢的,不可以進行調整和轉讓。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重點是,參與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燃煤發電機組不再剔除發電容量。這對于燃煤發電機組來說,無疑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了。
下面是劃了重點的原文件:
責任編輯: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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