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 云南為何叫停中小水電?
2016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關于加強中小水電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原則上不再開發建設25萬千瓦以下的中小水電站,已建成的中小水電站不再擴容。同時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對域內中小水電項目進行系統排查清理,已經政府同意開展前期工作但尚未核準(審批)開工建設的項目,應嚴格把關,逐一復審。“十三五”期間,該省原則上不再核準審批新開工所有類型的中小水電項目。
至此,云南省中小水電開發將告一段落。
“西電東送”送不出
《意見》中提到,自《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小水電發展的決定》(云政發〔2003〕138號)下發以來,全省中小水電快速發展,基本完成了保障電力供應和西電東送的歷史任務,其服務對象將轉向民生改善和區域經濟發展。經過多年的高強度開發建設,全省中小水電資源開發率已超過80%,尚未開發的水能資源大多位于生態環境敏感區,少數區域已建電站生態環保問題突出。
按照《意見》,不再開發中小水電其一是因為水電開發過度,其二是考慮到生態問題。“目前云南水電過剩只是國家‘西電東送’能源戰略受阻造成的表象,其本質是東部火電嚴重過剩,從而封殺了‘西電東送’的市場空間。”一位業內專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云南現有的水電都是之前按照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規劃建設的,其目的也是為了控制東部火電發展規模。然而審批權下放到地方之后,東部省份為了提振當地經濟上馬大批火電,對西部地區清潔能源的接受意愿就更加不強烈。”
中電聯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水電設備平均利用時長為3621小時,而云南省中小水電平均全年設備利用時長約2000多小時,裝機容量的七成以上未得到有效利用。
根據云南電網統計,到2016年底,云南省總發電能力將超過3000億千瓦時,省內需求約1000億千瓦時,外送電量約900億千瓦時,2016年總需求約2000億千瓦時,這意味著云南省電力過剩產能將超過1000億千瓦時。
云南作為水電大省,隨之而來的水電消納壓力加劇,棄水問題也越發突出。數據顯示,2014年云南省棄水量同比增加超過1倍,升至173億千瓦時;2015年雖有所緩解,但棄水總量仍達152億千瓦時;2016年棄水電量預計達400億千瓦時。
針對云南省出于對生態環保的考慮,上述業內專家認為這并不是核心因素。“現在對水電開發的生態保護要求比以前高,審核過程也比以前嚴,也就是說現在的環保工作會比以前做得更好,顯然關鍵問題不在這兒。雖然文件中并未提到市場化因素,但這才是實實在在的癥結所在,只有將‘西電東送’戰略通過國家層面去協調實施,才能治本。”
暫時無奈之舉
今年以來,水利部和財政部連發數文鼓勵農村小水電擴容增效,有意將農村小水電作為扶貧新模式開展試點工作,進而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并提供相應的財政支持。云南省《意見》一出似乎與兩部委對中小水電發展的態度有悖。
“雖然該文件與水利部的意見有沖突,但是就云南省目前的狀況來說,也只好先叫停中小水電,至少能防止其大幅上漲,暫時緩解當前電力過剩矛盾。”上述業內專家稱。
據了解,目前在四川、云南等電力嚴重過剩地區,為鼓勵新能源發展,對風電、光伏實行補貼政策,與中小水電相比其盈利能力更有保障,導致發電企業對水電項目投資意愿大大降低。而隨著風電、太陽能裝機不斷增加,云南中小水電的日子愈發不好過,限電和上網電價偏低是普遍現象,虧損十分嚴重。
以云南怒江州某一小水電為例,兩臺1.2萬千瓦的機組目前僅有一臺機組在運行,如果按照裝機容量滿負荷發電,月發電量應為1728萬千瓦時,而2015年月平均發電量卻不到100萬千瓦時。其實,自 2012年起,該水電站發電量就已經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只是去年下降幅度尤為明顯而已。
有報道稱,以前豐水期云南小水電的上網電價為0.2元/千瓦時,今年6月已經跌到0.07元/千瓦時,而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在0.15元以上。再加上限電、棄水現象嚴重,平均只有30%的電能上網。比如六年前毛收入可以達到1.5億元的電站,現在只有6000萬元,除去其他費用,估計凈虧損達上千萬元。
“小水電經營壓力大,投產就意味著虧損,所以企業投資的積極性本身就不大。而其他新能源的開發又擠占了小水電市場,形成了惡性循環的局面。”該業內專家分析,“目前的實際情況也是這樣,所以選擇犧牲中小水電也不奇怪,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對此,《意見》明確指出,將調整中小水電功能定位,優先中小水電消納。按照“就近消納、州市調劑、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優先保證中小水電的并網和發電。支持電源、用戶、社會資金組建配售電主體,建立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提高系統消納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鼓勵中小水電站提供一定比例的電量,重點支持當地精準扶貧、脫貧致富和區域經濟發展,在不改變用途屬性的前提下,允許此部分電量在州市間按照市場化交易原則進行合理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