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關于電價問題提案或建議的答復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對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0853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支持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建設的建議)
王加培等委員:
關于支持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建設的建議收悉,經綜合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意見,結合我委職能,對您及各位委員提出的有關建議答復如下:
一、關于能耗要素指標單列的建議
為落實在江蘇疊加的“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三大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江蘇省正落地實施一批國家重大項目,這些重大項目將在“十四五”建成投產。我委目前已開展相關工作,積極爭取“十四五”期間國家對江蘇用能指標的支持政策,向國家爭取將盛虹煉化一體化、衛星石化等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增量指標專項保障;下一步,我委將根據“要素跟著重大項目走”的原則,認真梳理“十四五”期間用能需求,強化重大項目用能保障,推進全省指標配置更為科學合理。
二、關于支持石化基地建設IGCC項目等建議
1、IGCC政策方面。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現代煤化工產業創新發展布局方案的通知》(發改產業〔2017〕553號)中加快推進關聯產業融合發展的要求,采取煤化電熱一體化、多聯產等方式,大力推動現代煤化工與煤炭開采、電力、石油化工、化纖、鹽化工、冶金建材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系統(IGCC)建設,可實現現代煤化工與電力(熱力)聯產和負荷的雙向調節,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待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IGCC項目獲批后,我委將積極指導地方和業主做好電力接入相關工作。
2、煤炭指標政策方面。根據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減煤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86號)的要求,在用煤指標方面對產業布局符合規劃的重大布局調整項目給予政策支持。同時,考慮到連云港石化基地作為國家重大戰略規劃,“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量較大,我委也將繼續向國家積極溝通匯報,爭取政策支持。3、電價補貼政策方面。按照現行銷售電價政策規定,石化行業根據用電特性執行大工業電價或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且電價水平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國家明確要求各地不得擅自超越價格管理權限自行制定對電力用戶銷售電價的優惠政策,并作為歷次電價檢查的重點內容。隨著我省電力市場化改革正在不斷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逐年遞增,目前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的企業均可通過我省電力市場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達成體現雙方意愿、長期穩定的電力交易協議,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干預市場主體的合法交易行為。國家正在組織實施省級電網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核價工作,降價空間將用于進一步降低我省輸配電價水平,從而降低制造業企業用電成本,減輕企業用電負擔。我委將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4、科技政策支持方面。目前連云港高效低碳燃氣輪機試驗裝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已進入實施階段,為燃氣輪機基礎理論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提供先進的試驗平臺,為航空發動機和燃氣輪機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實施提供基礎支撐。該設施建設和運行將對天然氣高效運用煤炭能源高效清潔低碳運用及聯產、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世界先進水平的試驗平臺,提升相關產業自主化能力,促進新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我委將一如既往加強“兩機”專項和“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創新2030”等政策支持,同時在國家優質工程獎、重大設備首臺套申報等方面給予支持指導。
三、關于多渠道解決項目所需的要素指標的建議
我委將會同相關主管部門進一步挖掘連云港市用能空間和減排潛力,通過指標調劑、排污權交易等方式多渠道支持連云港石化基地建設,鼓勵和引導開展資源環境權益交易,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下一步,在能耗指標方面,鼓勵全省范圍內用能富余指標調劑使用,進一步提升用能的合理性。在污染物排放指標方面,制定大氣和水污染物消減方案,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加快落后產能淘汰,促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減少,為新建項目提供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來源。同時,協調有關主管部門指導連云港市規范開展排污權交易,落實總量指標替代來源。
感謝您及各位委員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希望今后繼續關注全省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多提寶貴意見。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6月30日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對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0948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對合理調低電價,為實體企業減負的建議)
周曄珺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對合理調低電價,為實體企業減負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當前電價結構
根據價格管理權限,銷售電價定價原則、總體水平和分類結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價格管理建議,并嚴格落實國家對電價的定調價政策。目前,國家規定我省現行電價類別分為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四個類別。
2018-2019年,為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將所有用電價格中增值稅下調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據此,我省累計下調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每千瓦時0.1544元,綜合降幅超過20%,年減輕全省一般工商業用戶負擔175億元。由于大工業用電價格無法同步作出調整,包括我省在內全國已有多個省(市)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大工業電價水平高于一般工商業電價水平”的價格倒掛問題。目前,我省大工業平均電價高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每千瓦時約8分錢。此外,我省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電價較低,工業用戶承擔了對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的交叉補貼,也需要逐步調整。
二、我委開展的相關工作
我委已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相關建議,建議國家考慮降低大工業電價,解決增值稅稅率下調大工業電價不含稅單價不降反升的問題。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開展省級電網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核價工作。該輪輸配電價核減空間預計將主要用于降低大工業電價,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回應大工業用電戶關切。
今年以來,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及省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并根據《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將階段性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切實減輕大工業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三、深化我省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相關工作
近年來,我省持續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不斷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執行大工業及一般工商業類電價的用戶均可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其中35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用戶可選擇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省內燃煤機組等各類機組或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均可進場參與電力交易。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通過我省電力市場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達成體現雙方意愿、長期穩定的電力交易協議,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干預市場主體的合法交易行為。2019至2020年,江蘇直接交易電量維持在3000億千瓦時左右,規模保持全國首位,交易電價降幅平均在每千瓦時2.5分左右,節約企業用電成本約75億元。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6月17日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對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0434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以創新激活蟄伏的光伏發展潛能的建議)
呂拔生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以創新激活蟄伏的光伏發展潛能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省光伏發電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展取得了顯著效果。2019年我省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53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124萬千瓦,成為今年新增光伏的主力。截至2019年底,我省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到1486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665萬千瓦,位居全國第三。我省堅持重點發展分布式光伏,優先支持在用電價格較高的工商業企業、工業園區建設規模化分布式光伏,在可利用屋頂面積充裕、電網接入條件較好、電力負荷較大的區域,重點利用城鄉各類屋頂資源發展“自用為主、余電上網”分布式光伏,鼓勵發展與建筑一體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居民社區、家庭和個人發展戶用光伏系統,實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納和有效利用,推動分布式光伏不斷發展。
積極推進源網荷儲系統構建。積極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融合發展,通過多能互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探索光伏電池產業本地化發展模式,以需求帶動科學技術創新,以科技進步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聯合清華大學智慧能源實驗室等科研院所開展云儲能等技術應用分析,創新儲能裝置運營、管理模式,探索搭建全省儲能服務平臺。
支持戶用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發展。通過定額補貼方式,支持自然人安裝使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戶用分布式光伏設備。允許地方試點對新農村示范區、農村集中居民點等成片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補貼,進一步促進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發展。
加快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建設。2019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公布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名單,我省蘇州工業園區等納入試點范圍。經多次協調,我委會同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于2019年11月制定了《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為規范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提供政策依據,并于今年3月印發了《關于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0〕198號),在全國率先啟動了試點建設工作。
引導光伏建筑一體化發展。鼓勵發展與建筑一體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新建政府投資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光伏電站,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新應用領域不斷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跟蹤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開展情況,收集市場主體意見建議,不斷優化完善相關規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穩步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在全省范圍開展,為各市場主體更好參與江蘇電力市場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積極探索與分布式發電相適應的電網技術服務管理體系、電力交易機制和輸配電價政策改革等,形成可普遍適用的分布式發電的技術、市場和政策體系;持續以政策規劃引導科技創新進步,深挖光伏發展潛力,推動我省光伏向深向遠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我省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希望您繼續關注支持我們的工作。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6月28日
對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0221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加強督查推動水電氣部門落實惠企政策的建議)
省工商聯: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督查推動水電氣部門落實惠企政策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省供電企業預收電費的相關情況
經向省電力公司了解,近年來我省供電企業不斷規范電力用戶電費結算管理工作,出臺了相關規章制度明確要求嚴格按照市場化協商一致原則,依法依規開展電費收費結算。目前,供電企業預存交費方式主要適用于在政府、電力行業或銀行等信用評價平臺失信等級電力用戶,被省、市級政府發文明確列入環保整治、產能調控等整治范圍的電力用戶以及自愿選擇預存交費方式的電力用戶。對選擇預存交費方式的電力用戶,供電企業提供“網上國網”APP、“國網江蘇電力”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等多種線上渠道供電力用戶查詢賬戶余額信息。對預存的電費余額低于預警閾值的電力用戶,供電企業通過電話、短信、“網上國網”APP、“國網江蘇電力”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提醒電力用戶及時購電,避免停電給電力用戶生產、生活帶來不便。
二、我省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相關情況
(一)將水、電、氣服務領域納入地方營商環境評價。
2019年12月,我委會同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印發《2019年全省營商環境試評價方案》,專門設置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用氣兩項評價指標,主要從接入手續、所需時間、費用等維度,通過企業抽樣、系統數據等方式度供電、供水、供氣服務進行評價。評價有助于全省各地查找水、電、氣服務短板不足,以評促進、以評促改,不斷提升全省水、電、氣服務水平。
(二)2020年圍繞優化水、電、氣服務開展相關工作。
一是以立法推動落實減負降費政策和規范公用事業企業單位服務行為。今年2月我委正式承擔《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起草工作。我委在《條例》(草案)中明確提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目標是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推動落實減負降費政策方面,《條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承擔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和本省減輕企業負擔的措施的義務,嚴格規范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針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涉企保證金,《條例》(草案)規定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嚴格依目錄收費。規范公用事業企業單位服務行為方面,《條例》(草案)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網上辦理業務,簡化報裝手續、優化辦理流程、壓減辦理時限,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還創新設置針對本地特許經營公用企事業單位的定期評估評價機制和優勝劣汰退出機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二是出臺《2020年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規范水、電、氣服務。我委會同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制定《2020年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提出推進用水用氣報裝便利化改革專項工作任務,要求進一步優化申請流程、減少辦理材料、壓縮辦理時間,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切實提高水、氣報裝接入效率和服務水平;提出提升電力服務便利度專項工作任務,要求推廣各類線上辦電渠道,推行報裝接電“特快電力”服務,推動開展個人用戶“零證”、企業用戶“一證”辦電,促進電力用戶快速接電、快速投產,將全省高低壓業擴平均接電時間壓降至35個和5個工作日內。
下一步,我委將發揮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督促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地推動《工作要點》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6月17日
對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240號建議的答復
(關于合理收取基本電費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
杞曉燕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收取基本電費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基本電費政策
根據價格管理權限,銷售電價定價原則、總體水平和分類結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價格管理建議,并嚴格落實國家電價政策。
根據國家銷售電價管理相關規定,受電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業用電實行兩部制電價。兩部制電價由電度電價和基本電價組成。電度電價按用戶用電度數收取;基本電價按用戶用電容量(需量)收取。基本電價用于回收向用戶提供供電服務所需承擔的專項線路、專用變壓器等固定成本。實行兩部制電價主要是為了促進用戶提高用電設備利用率,節約公共電網設施設備固定成本及運行成本,從而降低整個電力系統的供電成本。
二、近幾年來降電價情況
2018-2019年,為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安排,我省累計下調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每千瓦時0.1544元,綜合降幅超過20%,年降低全省一般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175億元,順利完成國家降價目標,切實減輕我省一般工商業用戶用電負擔。今年,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及省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并根據《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將階段性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年底,預計上述階段性降價措施將降低我省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超過100億元,充分發揮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積極作用。
近年來,國家及省發展改革委還對基本電費收取方式進行了多次調整,降低企業基本電費支出,主要政策包括:調整兩部制用戶基本電費計收方式為按照容量、合同需量、實際需量計費三種方式,豐富了用戶用電選擇權;取消按照實際需量40%的計費下限,進一步降低了企業用電成本。
三、下一步電價工作
由于2018-2019年將增值稅下調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用電價格未同步作出調整,包括我省在內全國已有多個省(市)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大工業電價水平高于一般工商業電價水平”的價格倒掛問題。我委已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相關建議,建議國家考慮降低大工業電價,妥善解決價格倒掛問題。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開展省級電網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核價工作。該輪輸配電價核減空間預計將主要用于降低大工業電價,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回應大工業用電戶關切。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6月19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20200560號提案答復的函
(《關于理順深圳電價水平和價格體系的提案》的回復)
孫湧(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理順深圳電價水平和價格體系的提案》(第20200560號)收悉。經綜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南方電網公司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理順和降低深圳市工商業電價的建議
改革開放后至上世紀末,為拓寬電力建設資金的籌集渠道,充分調動各方辦電的積極性,我省實行了一系列靈活的電價政策,各市可在當地銷售電價中征收相關費用,用于支付當地新建電廠的成本等。由于各地情況差異較大,征收的標準也各不相同。深圳市為增加電力供應,采取“高來高去”政策,給予電廠較高回報,一批燃油、燃氣機組快速建成投產,逐步緩解了電源緊張局面,與此同時也一定程度推高了深圳市銷售電價水平。
2002年之后我省電網歸屬南方電網,根據《電力法》《價格法》及《中央定價目錄》等規定,我省銷售電價管理權限收歸國家發展改革委。2008年和2009年,為促進“雙轉移”,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我省統一并降低了東西兩翼地區和北部山區的銷售電價,統一了廣州、珠海、佛山、中山和東莞市的銷售電價。由于深圳市實行獨立的電價管理體制,其銷售電價在當時沒有進行相應的改革。
我省現行的銷售電價價區模式有利有弊,根據省領導批示要求,目前我們和省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正在開展全省銷售電價價區改革調研,其中也包括深圳市銷售電價與省里其他價區銷售電價的銜接問題等,我們將形成調研報告上報省領導。同時我們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部署,深入推進含深圳市在內的全省輸配電價改革和電價交叉補貼改革,測算并單列各類交叉補貼的標準,變“暗補”為“明補”,通過釋放改革紅利及挖掘電價空間等措施,進一步降低深圳市關口電價和工商業電價。
關于您提到的允許深圳在電價體制機制上先行示范問題,由于我省含深圳市在內的銷售電價管理權限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我委將會同深圳市相關部門,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反映深圳市電價的情況及問題,爭取該委的支持。
二、關于轉供電電價問題的建議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確保我省降低電價的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2018年我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375號),對全省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進行清理規范。文件出臺以來,全省特別是深圳市通過制定工作方案、大力開展宣傳、深入企業指導、加強執法整治等措施,在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我們將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電網企業等單位,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轉供電用戶一戶一表改造等工作的力度,切實降低轉供電用戶的電價水平。
三、關于改革兩部制電價體制問題的建議
兩部制電價是電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792號建議進行答復時提到,“兩部制電價是國際通用的電費收取制度,適用于一定電壓等級和用電規模以上的工商業用戶,反映了大用戶對電力系統長期投資的成本責任,有利于引導用戶合理報裝變壓器容量,避免大馬拉小車式的資源浪費。用戶選擇大小合適的變壓器并高效使用,可以減少電網投資和電源投資,提高整個系統配置效率,也減少了輸配電價上漲的壓力”。
同時,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我委多次發文完善兩部制電價機制,包括放寬容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限制,規定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等。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反映深圳市兩部制電價的特殊情況及問題,研究進一步完善深圳市兩部制電價機制,切實減輕用戶負擔。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你們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2020年5月26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自治區政協
十二屆三次會議經濟建設類第115號提案的答復
古勇利委員:您在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提出《關于對我區生產銷售的電采暖產品實行3C認證節能認證的提案》收悉。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與自治區發改委、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等相關單位就提案內容進行認真研究。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在我區生產和銷售的電采暖產品實行國家“3C”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保證廣大人民群眾在使用中的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以及加強對電采暖產品的質量管理方面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法規。
根據2020年4月2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關于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產品與2020年商品編號對應參考表的公告》(2020年第21號),其中第33號產品為室內加熱器,對應的商品編號為8516299000電氣空間加熱器、8516292000輻射式空間加熱器、8516293900其他對流式空間加熱器、8516293100風扇式對流空間加熱器、8516293200充液式對流空間加熱器等共五種加熱器列入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生產與銷售此類產品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的方式取得強制性認證,而室內加熱器的通俗名稱即電采暖。截至目前,全區有44家組織(企業)獲得由3家認證機構頒發的184張室內加熱器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按照職責分工,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獲證組織(企業)及認證活動進行監管,將室內加熱器等3C產品列入監督抽查計劃,抽查檢驗不合格的企業,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理,對認證機構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監督抽查,對認證活動不規范,不認證出具證書等行為給予嚴肅查處。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防止違規違法認證活動的發生。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后處理管理要求,加強對問題企業的整改復查工作落實,督促企業強化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落實整改措施,提升產品質量水平。
二、關于在我區生產和銷售的電采暖產品實行“節能認證”,以提高使用電采暖產品的效率,真正為國家節約能源,為人民群眾節約使用費用方面
產品節能認證是企業開展的自愿性產品認證,以加施“節”標志的方式表明產品符合相關的節能、節水等認證要求,鼓勵和推動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促進企業切實履行環保責任和產業轉型升級。同時,也促使消費者對節能產品的主動消費,引導和鼓勵節能產品的推廣和技術水平的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電采暖產品現未列入其中,且新疆尚無能效檢測實驗室,待國家總局將電采暖產品列入目錄后,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其進行證后監管。
三、關于加大我區電力基礎的建設,解決無城市集中供暖區,尤其是城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因電力負荷不夠而不能安裝使用電采暖等問題方面
“十三五”以來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不斷加大電網建設改造力度,2016-2019年累計完成電網投入621億余元,2020年計劃投資145億元進行電網建設改造,全面滿足了自治區社會穩定、經濟社會發展用電需要和新能源消納需要。為推進“電氣化”新疆建設,提高人民生產生活質量,滿足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電采暖負荷增長需求,保障了自治區電力供應安全。目前,新疆統籌規劃電網建設,進一步建強完善全區750千伏骨干電網,以主電網建設作支撐,推動750千伏與220千伏電網的有效銜接,同時實現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協調發展,提升民生供電能力、供電可靠性水平以及供電質量。因此,新疆電網整體供電能力充足且留有合理發展裕度。同時,為加強采暖期南疆電網供電可靠性,自治區發改委已在南疆四地州開展光伏儲能聯合運行項目試點,保障采暖季南疆電網的可靠供電。
四、關于繼續加大對階梯電價的調節,進一步降低電采暖峰谷時間段的電費方面
為推動解決城市大氣污染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我區先后制定了目錄銷售電價和市場化專項交易等2種電采暖優惠電價政策,根據不同用電時間執行相應的峰谷電價,電供暖成本明顯降低。一是2002年開始實行的電采暖目錄銷售電價為:高峰(4個小時)0.575元/千瓦時、平段(10個小時)0.395元/千瓦時、低谷(10個小時)0.313元/千瓦時。二是按照2017年10月《關于印發我區電供暖價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7〕1659號),自2018年1月起,對涉及居民供暖的用電,通過新能源專項市場化交易組織,到戶電價由交易上網電價、相應時段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組成。同時,為推廣儲熱式電鍋爐充分利用谷段富裕電能,明確規定將谷段時間延長至12小時,并對谷段輸配電價減半執行。具體為集中式電供暖和分散式電供暖交易輸配電價平段(12小時)分別為0.18元/千瓦時和0.224元/千瓦時;谷段(12小時)分別為0.09元/千瓦時和0.112元/千瓦時。目前,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按要求對單獨報裝的涉及居民電采暖的用戶執行相應的電采暖電價。下一步,按照國家“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電價改革相關要求,自治區發改委將積極會同工信、能監、電力交易機構等相關單位,進一步研究完善我區電供暖用電市場化交易電價機制,促進電氣化新疆工作的順利實施。最后,衷心感謝您對電采暖產品實行3C認證、節能認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會繼續加強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及環保等重點工業產品和消費品、3C認證產品質量監管,為百姓安全保駕護航。歡迎再提寶貴意見,如有問題請與我們聯系。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6月9日
責任編輯:張桂庭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