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改兩細則發布:售電公司之間電量可互保 增量配電試點園區正式開閘!(附文件全文)
2017年4月23日,江蘇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發布關于征求對《江蘇省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和《江蘇省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這是繼今年3月份國家能源局、
2、授權委托書。
3、尚未履行的市場交易合同及對未履行合同的轉讓處理協議。
(七)電力交易中心在收到售電公司自愿退出市場的申請后,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注銷申請和相關資料的審查,并通知售電公司審查結果。對于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范的,售電公司需及時補充更正。
(八)對于審查合格的售電公司注銷申請資料,電力交易中心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10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辦理退出市場手續。
(九)電力交易中心及時將強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售電公司從自主交易市場主體目錄中刪除,同時注銷市場交易注冊,向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江蘇能源監管辦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備案,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向社會公布。
六、信用監管
(一)建立完善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制度。依托政府有關部門網站、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開發建設售電公司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建立企業法人及其負責人、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將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確保各類企業的信用狀況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二)江蘇能源監管辦和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據職責對售電公司進行監管,對違反交易規則和失信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記入信用記錄,情節特別嚴重或拒不整改的,經公示等有關程序后納入涉電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強制退出的售電公司直接納入黑名單。
(三)參與我省售電市場交易的售電公司,應在每年2月底前,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向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江蘇能源監管辦、電力交易中心提交上一年度公司年報和自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資產、售電服務范圍、用戶情況、經營狀況、重大事項以及履行義務和遵守規定等情況。
(四)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定期向江蘇能源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電力交易中心報告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和有關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五)建立電力行業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對納入涉電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的售電公司及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以下簡稱“當事人”)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1、電力交易機構3 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注冊申請,其法定代表人3 年內不得擔任售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對當事人違法違規有關信息向金融機構提供查詢服務,作為融資授信活動中的重要參考因素。
3、限制當事人取得政府資金支持。
4、對當事人申請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行為進行限制。
5、工商行政管理、總工會、行業協會等部門和單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授予榮譽、評比先進等方面,依法依規對其進行限制。
6、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七、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協同。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在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推進,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江蘇能源監管辦作為售電側改革牽頭部門,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物價局等部門加強橫向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協同省電力交易中心,推進全省售電側改革工作。各級地方政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售電側改革的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推動試點落實。
(二)逐步深化推進。按照總體謀劃、分類推進、試點先行、及時推廣的思路,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待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比較成熟、可復制的售電側改革模式后,再推廣改革成功經驗,有序推進后續改革步驟,確保改革起好步、不走偏。
第一階段為起步培育期(2017-2018 年):主要完成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的注冊、公示等工作,開展售電側市場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完善,開展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的業務培訓。放開售電公司的業務托管關系,完成相關供用電合同、托管合同的簽訂工作,具有準入資格、用電電壓等級35 千伏及以上、執行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用戶可自主選擇售電公司進行交易。2017 年售電市場交易電量規模暫按約100-200 億千瓦時考慮(如因交易規則調整等原因,2017 年也可不開展月度電量交易,直接開展2018 年度電量交易);2018 年交易電量具體規模根據售電公司托管合同申報電量情況,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度在年度工作安排中確定。
第二階段為推廣建設期(2019-2020 年):進一步放開用戶范圍,電壓等級10 千伏及以上、執行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用戶可自主選擇售電公司進行交易。形成比較成熟、可復制的售電側改革模式,適時組織開展清潔能源發電專項市場交易和綠色能源認證認購等工作。售電市場交易電量規模初步按約600-1000 億千瓦時考慮,具體規模根據售電公司托管合同申報電量情況,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度在年度工作安排中確定。
第三階段為全面提升期(2020 年后):根據國家部署,全面放開10 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允許部分優先購電的企業和用戶自愿進入市場。加強零售市場的充分競爭,完善市場交易機制,進一步豐富市場交易品種,形成較為完整的售電市場交易體系和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有效引導電力生產、消費和投資。
(三)確保安全穩定。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部門要及時掌握試點地區改革動態,組織協調相關問題,對改革不到位或政策執行有偏差的及時進行糾正,并向國家主管部門和省政府報告相關情況。省電力公司要強化大局意識,主動適應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切實做好電力供應、安全穩定等相關工作。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