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富余新能源電力電量跨省跨區增量現貨交易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北極星售電網從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獲悉,甘肅富余新能源電力電量跨省跨區增量現貨交易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近日發布。一起來看全文:甘肅富余新能源電力電量跨省跨區增量現貨交易實施細則(試行
第三章 日前交易組織
第十四條 新能源電站年度發電計劃應包括政府下達的省內保障性收購電量(以下簡稱基數電量)和市場交易電量。
第十五條 新能源電站月度電量計劃應在全省電力電量平衡確定的新能源最大消納空間基礎上進行編制。每個新能源電站月度電量計劃為當月市場電量計劃與省內基數電量計劃之和。月度基數電量計劃按照年度基數電量滾動調整分解至各月,第一個月新能源電站基數電量按照平均基數小時數確定,按照基數電量優先的原則,以后每月按照各新能源電站累計完成基數小時進度相當的原則,優先安排基數發電計劃。
第十六條 新能源電站日前計劃編制流程
(一)新能源電站負責向甘肅省調上報次日新能源發電能力預測。
(二)甘肅省調依據新能源發電能力預測結果開展安全校核、計劃編制與執行。安全校核包括斷面約束校核與消納能力校核。甘肅省調對新能源電站上報的發電能力預測數據按照輸電斷面匯總后逐級進行斷面安全校核。若斷面校核未通過,按照斷面約束時間段、申報發電能力等比例削減斷面內新能源電站發電計劃。每月第一日,按照受約束電站月度計劃電量比例分配該點發電出力,每月第二日及以后按照月度計劃剩余電量的比例分配。若電站申報出力小于系統分配出力,則取電站申報出力為計劃值;若電站申報出力大于系統分配出力,取系統分配出力為計劃值。剩余發電空間由其他有發電能力的電站按照月度剩余電量計劃及發電能力進行分配。消納能力校核指新能源電站通過斷面校核后,將新能源發電計劃納入考慮電網聯絡線計劃的全省電力平衡進行校核,當全省常規能源調峰能力用盡后,新能源接納空間小于新能源發電空間時,按照斷面約束校核方法得出新能源發電計劃值。
(三)甘肅省調安全校核后編制并下發新能源電站日前預計劃、校核結果、斷面裕度等相關信息。
(四)新能源電站依據調度發布的信息申報現貨市場交易電力曲線及參與次日平衡意愿。因斷面約束消減電力的時段不允許申報現貨交易。因消納能力消減電力的時段可申報現貨交易。申報現貨交易電力與日前預計劃電力之和不得大于上報的次日發電能力。
(五)甘肅省調匯總現貨交易申報情況,按“低價優先”的原則進行斷面約束校核,結果上報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國調)現貨交易平臺。
(六)出清原則省調依據國調發布的現貨交易結果將成交電力分解至各新能源電站。 1.若國調中心出清的電力曲線等于新能源電站申報現貨交易曲線時,則以新能源電站申報現貨交易曲線為出清現貨交易曲線。 2.若國調中心出清的電力曲線小于新能源電站申報現貨交易曲線時,按“低價優先”的原則分配,申報相同電價的新能源電站按申報電力占比分配。(七)新能源日前終計劃為日前預計劃疊加現貨成交電力。
第十七條 新能源電站日前發電計劃編制時間節點
(一)日前市場按日組織,僅在工作日開市,每個工作日組織次日 96 個時段(00:15~24:00,15 分鐘為一個時段)的日前交易。節假日前一工作日,可集中組織節日期間的多日交易。(二)工作日 08:00 前,各新能源電站向甘肅省調上報次日新能源預計發電能力(15 分鐘為一個時段、電力的最小單位為 1 兆瓦)。(三)工作日 10:30 前,甘肅省調下發各新能源電站日前預計劃曲線,發布以下信息: 1.次日跨區、跨省通道可增加輸電能力; 2.斷面安全校核情況;3.調峰能力校核情況; 4.斷面安全裕度等。(四)工作日11:00 前,新能源電站完成日前現貨市場報價(15 分鐘為一個時段、電力的最小單位為 1 兆瓦、電價的最小單位為10元/兆瓦時)。(五)工作日11:30 前,甘肅省調將安全校核后的現貨申報結果上報國調。(六)工作日 15:00 前,國調發布出清結果,并依據出清結果調整省間聯絡線計劃。(七)工作日 16:30 前,甘肅省調公布省內各新能源電站交易出清結果及新能源日前終計劃。
第四章 日內交易組織
第十八條 如日內新能源電站實際發電能力超預期較大,其相對于日前計劃的增量部分,可申報日內現貨交易。
第十九條 日內市場每日開市, 組織可再生能源日內增量交易,全天按照( 0:15~8:00、8:15~12:00、12:15~16:00、 16:15~20:00、20:15~24:00 五個交易段(15 分鐘為一個時段)組織。
第二十條 前一日17:00 前,發電企業申報次日日內市場競標價格(單一價格),用于次日日內市場競價。市場初期采用日前出清電價,如前日無出清價可進行一次性報價。
第二十一條 日內交易市場組織:(一)T-150 分鐘前(交易時段起始時刻為 T,下同),發電企業根據自身資源狀況結合下發的日前終計劃曲線,申報交易時段內的交易意愿電力曲線。(二)T-120 分鐘前,省調匯總全省新能源發電企業申報交易電力曲線,根據安全校核結果,向國調申報。(三)T-50 分鐘前,省調依據國調發布的日內現貨交易結果將成交電力分解至各新能源電站。(四)T-30 分鐘前,省調公布日內交易出清結果。
第五章 交易執行與偏差調整
第二十二條 實時調度時將15分鐘計劃曲線按照斜率分解為5分鐘計劃曲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為平衡新能源預測偏差,建立平衡偏差調整機制。參與電力平衡調整的新能源電站按照其申報剩余發電能力比例統一開展電力平衡偏差調整調度。
第二十四條 參與現貨交易的新能源電廠按日內終計劃組織生產。偏差部分由參與平衡調整的新能源電廠優先替發。
第二十五條 參與平衡調整的新能源電站替發電量按現貨成交價格進行結算,不影響該電站基數電量及市場電量。
第二十六條 如出現以下特殊情況,調度有權修改日內終計劃,并按調整后計劃執行。(一)省內電網輸電通道受阻時,省調應等比例調整送出受阻電站的基數電量計劃,優先調用非受阻地區新能源電站進行補充。(二)跨區通道受阻,國調調減跨區通道日前交易量時,省調應結合電網運行情況,等比例調減新能源現貨交易量。(三)通道受阻嚴重,通過電網調節手段仍無法緩解時,可申請國調中止跨省區現貨市場交易。
第二十七條 當新能源電站連續兩日實際發電出力與發電計劃偏差的絕對值大于規定值(風電25%、光伏15%)時,可終止其現貨交易權利2天,每增加5個百分點,相應增加一天。
第六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條 通過資格審查的新能源電站必須在現貨市場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在系統中簽訂電子承諾書。
第二十九條 電子承諾書內容包括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可抗力、爭議解決、調整和違約、特別約定等。
第三十條 跨省區現貨市場交易合同以市場主體在報價前簽訂的電子承諾書和包含交易結果的電子交易單為依據, 不再簽訂紙質合同。
第三十一條 調度機構以簽訂的電子承諾書和電子交易單提供給交易機構,作為交易結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電子交易單內容包括:交易主體、交易時間、交易電量、交易電力、交易價格、輸電通道、輸電價格、交易計量等交易信息。
第三十三條 參與現貨市場的買賣雙方必須辦理經過國家認可的數字證書,并在數字證書中包含經過掃描的合同專用章圖片文件,對電子交易單進行加密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電子承諾書簽訂后,應全面履行,內容不得變更,合同不得解除。
第三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市場交易結果不能正常執行的, 相關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方或購電方不能完成合同義務,各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以下事項屬于不可抗力,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卷風、海嘯、暴風雪、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來水達不到設計標準、超設計標準的地震、臺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二)因電網安全約束、重大檢修計劃調整、電網和外送電站出現重大設備事故造成的少送、少受、少輸電量, 免除違約責任。
第七章 交易結算
第三十七條 新能源電站參與現貨市場以交易單元為主體,當條件不滿足時,結算可按裝機容量比將交易電量分攤至各交易單元。
第三十八條 跨省區現貨市場結算采用日清月結,調度機構負責向交易機構提供現貨交易執行結果信息。
第三十九條 現貨交易結算采用電能量采集系統(TMR表計) 15分鐘的電量數據,每15分鐘為一個核算周期,統計現貨交易完成情況。
第四十條 現貨交易優先于其他市場電量結算,現貨交易結算中采用“先日內、后日前”原則進行結算。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