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修改稿)
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修改稿)第一章總則略第二章市場成員第六條市場成員包括各類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用戶、交易機構、調度機構和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等。以下略。第三章市場準入與
第十一章計量和結算
第一百零七條電網企業應根據市場運行需要為市場主體安裝符合技術規范的計量裝置;計量裝置原則上安裝在產權分界點,產權分界點無法安裝計量裝置的,考慮相應的變(線)損。
第一百零八條同一計量點應安裝相同型號、相同規格、相同精度的主、副電能表各一套,主、副表應有明確標志,以主表計量數據作為結算依據,副表計量數據作為參照,當確認主表故障后,副表計量數據替代主表計量數據作為電量結算依據。電力用戶可根據實際情況配置必要的計量裝置。
第一百零九條電網企業應按照電力市場結算要求定期抄錄發電企業(機組)和電力用戶電能計量裝置數據,并提交交易機構。當出現計量數據不可用時,由電能計量檢測中心確認并出具報告,結算電量由交易機構組織相關市場主體協商解決,經協商各方仍有異議的,報請山西能源監管辦裁定。
第一百一十條交易機構負責向市場主體出具結算依據,市場主體根據相關規則進行資金結算。其中,交易機構在區域交易平臺直接開展的跨省跨區交易,由區域交易機構向市場主體所在地區交易機構提供結算相關數據,由市場主體所在地交易機構出具結算依據,提交所在省電網企業分別予以結算。
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由交易機構分別向出讓方和受讓方出具結算依據。
第一百一十一條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原則上均按自然月份計量用電量和上網電量,不具備條件的,可暫時保持現有計量抄表方式不變。各市場主體暫時保持與電網企業的電費結算和支付方式不變,由電網企業承擔用戶側欠費風險并保障交易電費資金安全。不承擔電費結算職能的電網企業也不再承擔欠費風險,市場主體可自行約定結算方式。
第一百一十二條市場主體接收電費結算依據后,應進行核對確認,如有異議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交易機構,逾期則視同沒有異議。
第一百一十三條建立合同偏差電量結算機制,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合同偏差分開結算。山西電力市場以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為主,按月清算、結賬。
預掛牌月平衡偏差方式的結算流程和結算價格如下:
(一)發電側
1.根據可再生能源次月整體最大發電能力預測值,安排其他類型電源的月度發電計劃,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對可再生能源進行結算。風電、光伏和無調節能力的水電(含部分時段無調節能力的水電)可按照申報次日可發電量方式累加得到月度發電計劃。
2.其他機組實際上網電量小于其月度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時,按政府批復的上網電價結算實際上網電量;提供下調服務導致的減發電量按其申報價格補償,2%以內的減發電量免于補償;因自身原因導致的少發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高成交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當月未開展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標桿上網電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內的少發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3.其他機組實際上網電量大于其月度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但小于月度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與市場合同電量之和時,按政府批復電價結算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按其所簽訂的市場合同加權平均價結算剩余電量;提供下調服務導致的減發電量按其申報價格補償,2%以內的減發電量免于補償;因自身原因導致的少發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高成交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當月未開展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標桿上網電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內的少發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4.其他機組實際上網電量大于其月度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與市場合同電量之和時,按政府批復電價結算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按合同價格結算各類市場合同電量;提供上調服務導致的增發電量按其申報價格補償;因自身原因導致的超發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最低成交價結算,當月未開展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當月市場交易合同中最低電價結算。
機組提供上調服務(或下調服務)導致的增發電量(或減發電量),均以調度安排為準。月內既提供上調服務又提供下調服務的機組,以互抵后的凈值作為月度增發電量或減發電量。
5.全部合同均約定交易曲線的發電企業,根據每日的實際發電曲線考核偏差電量。各時段,因自身原因導致的超發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低成交價結算;因自身原因導致的少發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高成交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提供上調服務導致的增發電量按其申報價格補償;提供下調服務導致的減發電量按其申報價格補償。
(二)電力用戶側
1.參與市場的電力用戶當月實際用電量超過其當月各類合同電量時,合同電量按合同約定價格結算,超用電量按上調服務的加權平均價結算,系統未調用上調服務時,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最高成交價結算,當月未開展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當月市場交易合同的最高電價結算。
上調服務加權平均價=發電側上調電量總補償費用/上調總電量
發電側上調電量總補償費用由所有機組上調電量的補償價格和機組上調電量的乘積累加得到。
參與市場的電力用戶實際用電量小于其合同電量時,按其當月合同加權平均價結算實際用電量。2%以內的少用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外的少用電量按系統的下調服務加權平均價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系統未調用下調服務時,按其合同加權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下調服務加權平均價=發電側下調電量總補償費用/下調總電量。
發電側下調電量總補償費用由所有機組下調電量的補償價格和機組下調電量的乘積累加得到。
2.非市場電力用戶(含優先購電電力用戶,下同)按實際用電量和目錄電價結算。
3.非市場電力用戶的總用電量大于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時,2%以內的超用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外的超用電量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高成交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當月未開展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標桿上網電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非市場電力用戶的總用電量小于優先發電電量和基數電量時,2%以內的少用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上的少用電量按下調服務加權平均價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系統未調用下調服務時,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最高成交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本月未開展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按照標桿上網電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非市場電力用戶用電偏差導致的偏差考核費用由電網企業承擔,電網企業也可以委托調度機構通過對非統調電廠(含非統調自備電廠)、地方電網等造成的偏差進行計量,按責任分攤部分偏差考核費用。偏差計量、責任劃分和費用分攤辦法由電網企業另行制定,報山西能源監管辦和山西省省級電力管理部門同意后實施。
4.對于約定交易曲線的用戶,根據每日實際用電曲線考核偏差電量。每日各時段的累計超用電量按上調服務的加權平均價結算(系統未調用上調服務時,按月度集中競價交易的最高成交價結算);每日各時段的累計少用電量,2%以內的少用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2%以上的少用電量按系統下調服務的加權平均價支付偏差考核費用(系統未調用下調服務時,按其合同加權價的10%支付偏差考核費用)。
(三)電力用戶偏差考核費用、發電企業偏差考核費用,以及上調服務所增加的電網企業結算正收益,統一用于支付下調機組的補償費用,盈余或缺額部分由所有統調發電企業按上網電量比重返還或分攤。
上調服務所增加的電網結算正收益=(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加權平均價—機組上調服務加權平均價)×(非市場電力用戶當月實際用電量—可再生能源當月實際完成的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其他類型電源當月計劃合同電量)
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加權平均價=(可再生能源政府批復電價(不含補貼)×可再生能源當月實際完成的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其他類型電源政府批復電價×其他類型電源當月計劃合同電量)/(可再生能源當月實際完成的優先發電和基數電量+其他類型電源當月計劃合同電量)
上調服務所增加的電網結算正收益=(全部用戶實際用電量加權平均價-上調電量電價)×全部用戶的超用電量。
全部用戶的超用電量=全部用戶的實際用電量-全部跨省跨區合同落地電量-全部優先發電實際上網電量-全部基數合同上網電量-全部市場合同上網電量-省內實際線損。
以上用電量均按上年網損率折算到發電側。
(四)市場電力用戶的電費構成包括:電量電費、偏差考核費用、輔助服務費用、輸配電費、政府性基金與附加等。發電企業的電費構成包括:電量電費(含上調服務收益)、下調服務補償費、偏差考核費用、平均分攤的結算差額或盈余資金、輔助服務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的合同電量執行偏差,由所有市場主體共同分攤相關費用。電網故障、電網改造等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合同電量執行偏差,由電網企業承擔相關偏差考核費用,前述非不可抗力因素和國家相關政策調整導致的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未完成的交易電量免除考核。
第一百一十五條市場主體之間形成的各類合同(含計劃和市場)均須在電力交易平臺完成電子合同的簽訂和確認,未形成電子合同的視為無效,交易機構不予出具結算依據,電網企業不予結算。
第一百一十六條在每次結算規定時間前,調度機構須向交易機構提供交易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偏差電量責任認定情況說明,有異議的,報山西省能源監管辦裁定。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