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
(二)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 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于100km/h。
2. 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于150 km。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于50 km。
3.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車型按0.6倍補貼,120(含)-140Wh/kg的車型按1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1.1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2倍補貼。
4. 根據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水平設置調整系數。按整車整備質量(m)不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門檻條件:m≤1000kg時,Y≤0.0126×m+0.45;1000<m≤1600kg時, Y≤0.0108×m+2.25;m>1600kg時,Y≤0.0045×m+12.33。百公里耗電量(Y)優于門檻0(含)-5%的車型按0.5倍補貼,優于門檻5(含)-25%的車型按1倍補貼,優于門檻25%(含)以上的車型按1.1倍補貼。
5. 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低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間的車型按0.5倍補貼,比值小于60%的車型按1倍補貼。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門檻要求。
二、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客車技術要求
1.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車型按1倍補貼,0.15Wh/km·kg及以下的車型按1.1倍補貼。計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質量按照《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能量消耗率按《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GB/T 18386-2017)測試(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也按此計算)。
2.純電動客車(不含快充類純電動客車)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續駛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3.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要高于115Wh/kg,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節油率水平要高于60%。
三、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技術要求
1. 裝載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不低于115Wh/kg。
2. 純電動貨車、運輸類專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Wh/km·kg,對0.35-0.4 Wh/km·kg(含)的按0.2倍補貼,對0.35Wh/km·kg及以下的按1倍補貼。
3.作業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按試驗質量)不超過8kWh。
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照搭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燃料電池客車、貨車采取定額補貼,具體如下:
(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
1. 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與驅動電機的額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車型按0.8倍補貼,比值介于0.4(含)-0.5的車型按0.9倍補貼,比值在0.5(含)以上的車型按1倍補貼。
2.乘用車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車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電池汽車純電續駛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4.燃料電池汽車所采用的燃料電池應滿足《道路車輛用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模塊》(標準號GB/T 33978-2017)標準中的儲存溫度要求。
責任編輯:蔣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