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兩大漏洞電動自行車更穩當 —新修訂的行業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對外公示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大大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所有條款必須強制執行和增加防篡改要求,堵...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大大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所有條款必須強制執行和增加防篡改要求,堵住了兩大漏洞。同時,強化了電動自行車的腳踏騎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等方面的安全內容;并適當提高了最高車速、整車重量兩項指標——
1月16日,工信部網站、國家標準委網站對外公示了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行業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這也是強制性國家標準。
“新標準將大大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堵住了兩大漏洞。一是此前的標準是部分條款強制,現在改為所有條款必須強制執行。二是此前許多電動自行車出廠以后有改裝現象,導致速度等指標超出標準規定,因此在新標準中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司長高延敏介紹說。
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現在市面上的電動自行車“超標”了嗎?已購“超標”車怎么辦?新標準會增加購車成本嗎?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采訪了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新標準新在哪兒?
高延敏表示,與此前的標準相比,新標準最核心的調整和完善包括7個方面。除了堵住兩大漏洞外,還適當提高了兩項指標,分別是把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把含電池在內的整車重量由40kg調整為55kg。同時,強化了電動自行車的腳踏騎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兩個方面的安全內容。
從外形上看,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有一個最明顯的特征,即必須有腳踏板。對此,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陳大紀解釋說,“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從根本上是為了與電動輕便摩托車等其他機動車產品相區別,這也是電動自行車能夠納入非機動車管理的必要前提”。
事實上,這一標準的根本意義,在于明確了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而不是電動輕便摩托車。因為電動輕便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駕駛人要取得駕駛資格,車輛要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行駛證和號牌,并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后方可上路行駛。但當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享受了電動輕便摩托車的速度、載重等便利,卻沒有提供上述相應的安全保障。
新標準設置了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動機功率、電池電壓、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關鍵指標,將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
記者梳理發現,新標準明顯是以近幾年電動自行車發生的各類事故為基礎設計的。比如,對最高車速和蓄電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避免產品出廠后提高最高車速和整車重量;明確了前后輪中心距、車體寬度和鞍座長度等指標,防止車輛超長、超寬,避免電動自行車搭載成年人造成安全隱患;增加了車速提示音,回應了群眾詬病的電動自行車聲音小、速度快,從背后靠近時不能提前預警的問題;由于近兩年電動自行車電氣故障和充電器故障引發的火災越來越多,新增和完善了電氣安全和充電器安全內容等。
為何制定新標準?
我國已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全社會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量3000多萬輛,大部分使用鉛蓄電池,使用鋰離子電池的產品僅占10%。
“為了方便群眾生活,如此龐大數量的電動自行車是被列為非機動車管理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對經濟日報記者解釋說。近年來,一些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為了占領市場、迎合消費者,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速度、體積、重量和動力性能等遠超標準,對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帶來了嚴重危害。
比如,現行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超過20km/h,但目前實際使用中的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h;現行標準規定整車重量不超過40kg,但目前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kg。
“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大多未經培訓考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安全意識普遍不高,交通違法行為多發,再加上超標電動自行車速度快、車身重,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李江平說。
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計,從2013年到2017年,5年間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平均每年發生事故1.12萬起,造成死亡1686人、受傷1.27萬人、直接財產損失2228.6萬元。5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分別年均上升8.6%和13.5%。
此外,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也逐漸增多,涉及超標車的消費者投訴大幅上升。事實上,超標電動自行車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關鍵技術指標超出了電動自行車標準的規定,且動力性能明顯高于其他非機動車,在司法實踐中會被判定為機動車,駕駛人將承擔更多責任。
李江平給記者舉了個例子:2017年11月8日,陳某醉酒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自行車被深圳交警查獲,經檢驗陳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重量達98kg、速度可達60km/h,檢驗認定為摩托車;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1個月。生產這輛電動自行車的企業也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工信部還正在修訂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符合該標準的可列為機動車。
存量超標車怎么辦?
新標準公布后,2億輛存量電動自行車中已經存在的超標車還能上路行駛嗎?對此,國家標準委工業標準二部副主任王莉介紹說,首先,新標準從發布到正式實施將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
“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當地政府將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納。”高延敏進一步解釋說。
李江平表示,由于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當事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陳奕輝也表示,將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監管,強化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新標準實施會不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和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呢?對此,陳大紀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新標準實施后,每輛電動自行車因新標準中防火阻燃、車燈、反射器、提示音等要求提升而增加的生產成本在200元左右,與目前市場上主流車型2000元至3000元左右的市場價格相比增加有限。隨著新標準實施后相關配套零部件廠家增多、采購成本下降、一次性投入逐漸攤薄等因素影響,企業成本會逐步降低,所以不會給消費者購買造成較大影響。
“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顧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李江平說。
事實上,新標準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已進行了適當放寬,就是考慮到現在消費者出行范圍擴大、生活節奏加快,要給消費者比普通腳踏自行車更大的出行半徑。
新標準實施后,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可以選擇繼續生產和銷售非機動車產品,但要根據新標準的要求設計新產品和改造現有生產線,生產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也可以選擇生產和銷售機動車產品,但要經過電動摩托車項目核準,并被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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