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安徽實施出租車油改電換購計劃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安徽省近日發布通知,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公交車、環衛消防車等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明年起將實施出租車油改電換購計劃,并給予企業運營補助。這份名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
這份名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規定,安徽省從2018年起實施“油改電”換購計劃,其中,合肥與蕪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在享受現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對2017年至2020年進行“油改電”換購的巡游出租車和網約出租車企業,各市可合理確定、調整出租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給予年度運營補助。
通知明確,將新能源汽車納入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省內新增和更換的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機要通信用車全部配備新能源汽車。今年,合肥市與蕪湖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個百分點的增加比例逐年擴大應用規模。
為支持新能源車企創新發展,通知規定,對經審核認定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給予承擔單位投入最高50%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3000萬元。對年銷售新能源商用車分別達到1000輛及以上,或者新能源乘用車達到10000輛及以上的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500萬元。
另外,安徽省計劃,到2020年,建成各類充換電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以上,具備滿足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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