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真的來了
售電群眾
小編,你說可再生能源能參與到售電市場嗎?
可能小編有生之年是看不到了(小編今年22)
赤裸裸的打臉啊
10月30日,華北能源監管局、河北省發改委日前聯合印發了《京津唐電網冀北(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特急文件。規則中所稱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主要是指準入的電力用戶與并網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對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通過掛牌、協商、競價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進行的中長期電量交易。
規則中稱,進入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進出市場。采暖季期間,電采暖用戶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取消目錄電價。
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采暖用電,峰段、平段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谷段輸配電價按平段輸配電價的50%執行。
小編認真的為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把我臉打腫的家伙
交易方式:通過掛牌、協商、竟價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進行的中長期電量交易
面向對象:準入的電力用戶與并網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對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
關于補助:應在保障性收購框架下實施,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優先發電合同,以冀北電網火電標桿上網電價全額結算,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以市場化交易的方式有效利用,國家和省級補貼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適用范圍: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
市場主體:包括京津唐電網張家口地區符合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
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
準入條件
電采暖用戶準入條件:
(一)列入國家級、河北省清潔供暖試點區域范圍;
(二)采用電暖器、電鍋爐、熱泵等用能形式,用電負荷為電采暖的用戶或企業;
(三)符合電網接入規范,滿足電網安全技術要求;
(四)儲能或蓄熱用戶優先。
電能替代用戶準入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河北北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單位能耗、用電安全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
(二)符合國家《關于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J1054 號)精神,在生產制造、交通運輸等領域,終端用能設備以電能代替傳統能源的用戶或企業;
(三)進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市場化交易準入名錄的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準入條件:
(一)符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界定條件,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利于河北北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單位能耗、用電安全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工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進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市場化交易準入名錄。
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準入條件:
(一)按照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建設、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二)接入冀北電網、巳并網運行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三)進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市場化交易準入名錄的企業。
進入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退出市場。采暖季期間,電采暖用戶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取消目錄電價。
退出條件
發生以下情況,電力用戶、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應申請退出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市場:
(一)企業經營范圍發生變化,不符合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準入條件;
(二)發生不可抗力,嚴重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法被撤銷、解散,依法宣告倒閉、破產、歇業;
(四)其他特殊原因。
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后退出的,原則上 3年內不得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市場主體退出市場應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交易模式
電力交易機構在每月10日前向市場主體公示
每月15日前開展掛牌交易
每月20日前確定交易規模
每月 20 日開展竟價交易
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交易結果:
(一)按報價低者優先中標原則,確定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電采暖成交電量;
(二)電力交易機構形成無約束交易意向;
(三)竟價交易意向和掛牌交易意向經電力調度機構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
(四)電力交易機構通過交易平臺發布交易結果。
電量偏差處理與考核
初期按照“滾動調整、月結年清(供暖期末)”的方式進行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結算電量偏差處理,同時考慮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跨年銜接。
電力用戶、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以委托市場運營機構對市場化交易余缺電量進行調劑。
電采暖市場化交易結算電量,按用戶側實際用電量計算,偏差處理如下:
(一)電采暖用戶側實際用電量低于交易結果總電量時,發電側交易結算電量等比例調減;
(二)電采暖用戶側實際用電量超出交易結果總電量時,差額部分電量在未成交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市場化電量中等比例分配,按電采暖交易成交價格執行;
(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市場化交易電量低于該企業當月電采暖交易結算電量時,差額部分滾動至次月結算,年終(供暖期末)統一進行清算。
電能替代市場化交易結算電量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實際可提供的市場化交易電量執行,按用戶側實際用電量等比例確定其市場化交易結算電量,實際用電量大于市場化交易可結算電量時,超出部分執行電網的目錄銷售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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