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 8月1日起執行!
近日,貴州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制定出臺了《關于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執行。《通知》...
近日,貴州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制定出臺了《關于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執行。《通知》從四個方面對貴州省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進行完善,無論是對促進電力安全穩定經濟運行,還是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都具有積極意義。
為了擴大實施范圍,《通知》明確貴州省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兩部制工商業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實現了政策統一。為支持儲能產業發展,將單一制電儲能用戶也納入實施范圍。范圍擴大后,直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電量占所有工商業電量的比重約為 67%。
“根據貴州省電力系統負荷運行情況,我們將峰平谷時段較原時段后推一個小時,峰平谷各時段保持8小時不變,優化后的時段劃分更有利于引導用戶精準錯峰避峰,促進風光等新能源消納。”貴州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同時,結合貴州省電力系統峰谷差較大的情況,為促進儲能產業發展和削峰填谷,明確貴州省峰段、谷段電價分別以平段電價為基礎上下浮60%,峰谷價差達到了4:1的要求。明確平段電價包含市場交易電價、輸配電量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均參與上下浮動,平段電價構成在全國是最多的,也就是基數最大,這個政策實施以后,電力市場直接交易兩部制用戶的峰谷價差較之前提高了約1.5倍。
根據國家電價改革思路和原則,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產生的損益按月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實現了所有工商業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直接或間接全部參與電力削峰填谷。
未來,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將更好地發揮電力削峰填谷作用,降低電網峰谷差率,從而有效減少不必要的電力資源投入,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和經濟性,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并將有效促進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助力貴州省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葉雨田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2023年7月10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結算運行日報
2023-07-11電力現貨市場 -
海南2023年7月市場化交易時間安排
2023-07-07市場化交易時間 -
云南電力市場化交易快報(2023年7月)
-
海南2023年7月市場化交易時間安排
2023-07-07市場化交易時間 -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網站
2023-06-29新疆電力交易中心 -
重慶市統調燃煤及燃氣發電企業目錄
2023-06-16重慶電力交易中心
-
2023年7月10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結算運行日報
2023-07-11電力現貨市場 -
云南電力市場化交易快報(2023年7月)
-
北京2023年7月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公布
2023-06-29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
-
從有序用電到負荷管理 發生了什么?
-
工商業新能源 定價與收益的演化趨勢
2023-06-25工商業新能源 -
對新電價有疑問?解答來了
2023-06-08新電價
-
貴州進一步組織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完善新增損益分攤(分享)機制
-
新疆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注冊服務指南意見征意見
2023-06-26源網荷儲一體化 -
湖南電網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明確(附解讀)
2023-05-27輸配電價
-
江蘇明確第三監管周期江蘇電網輸配電價有關事項
2023-05-30輸配電價 -
湖北新輸配電價 6月1日起執行!
2023-05-30輸配電價 -
增量配電網能獲取基本電費了
2023-05-16增量配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