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三棄”: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提速
5月1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發電權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促進發電權交易有關工作進行部署。根據國家能源局的表述,此舉意在“大幅提高電力市場化交易比重,以市場化方式增加清潔電力供應。”
現階段發電權交易是指發電企業將基數電量合同、優先發電合同等合同電量,通過電力交易機構搭建的交易平臺,以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等市場化方式向其他發電企業進行轉讓的交易行為。《通知》提出,原則上由大容量、高參數、環保機組替代替代低效、高污染火電機組及關停發電機組發電,由水電、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清潔能源發電機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電機組發電,不應逆向替代。簡而言之,就是以大代小、以清潔能源機組代替化石能源機組。同時,在水電、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清潔能源消納空間有限的地區,鼓勵清潔能源發電機組間互相替代發電,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公平承擔社會責任的燃煤自備電廠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發電權交易,由清潔能源替代發電。
發電權交易并不是新鮮出現的事物。早在2008年,原電監會便下發了《發電權交易監管暫行辦法》。但此時,發電權交易一直以省內交易為主,但時至今日,伴隨著新能源市場的發展,環保需求的升級,以及電力體制改革本身的需要,政策開始對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的市場化進程提速。
來自華創證券的電力行業分析人士認為,發電權交易是當下計劃電量分配與市場交易雙軌運行條件下的特殊交易行為。推進發電權交易,尤其是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在當前情況下勢在必然。不過,從此次《通知》的內容看,并未對加速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提出具體的措施。上述人士表示,后續是否會有支持性的政策出臺,還要看后續落實的情況。
從省內交易到省際交易
2018年4月28日,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發布的5月份全國部分區域電力交易結果顯示,一宗由甘肅省的風電企業與江蘇省的煤電企業進行的交易開始執行。根據這宗交易的內容,未來5個月的時間之內,甘肅32家風電企業將替代江蘇省的4家燃煤發電企業進行發電,由后者將未來一段時間的電量合同有償轉讓給了前者。
華能集團是參與轉讓的煤電企業之一。集團所屬的火電機組與甘肅風電進行發電權交易,一共成交了3000萬度電量。該公司測算,以當前的煤價為參照,如果由自己來發電,每度電可獲利約0.11元,出讓發電權后則可獲利約0.15元,這意味著此次成交的3000萬度電,能為企業增收約120萬元。
從數字看,這樣的交易帶來的好處是明顯的。華能集團江蘇分公司總經理李富民表示,這宗買賣折算之后相當于減少煤炭消耗約9000噸,在為公司所在省份的綠色發展作出貢獻的同時,買賣雙方企業同時也獲得了收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的數字顯示,經測算,江蘇和甘肅兩省企業共同完成的這宗交易可以減少煤炭消耗約3.87萬噸。
這是江蘇省首例成交的跨省跨區可再生能源發電權替代交易,雖然江蘇的這宗跨省交易在全國并不是首例,但在此之前,跨省跨區交易量一直較少,而提升跨省跨區的發電權交易量正是此次《通知》發布的初衷之一。在行業人士看來,眼下,中國的發電權交易雖整體呈上升趨勢,但主要是針對省區內實施的,而對于促進清潔能源發電消納而言,跨省區發電權交易的意義遠大于省內交易。只有通過跨省電力交易,才能夠充分利用西部更加豐富的水、風、光電資源,以此降低整個社會的電煤消耗,實現經濟和社會的雙重效益。
一個基本的行業現實是,當前中西部地區棄風、棄光、棄水問題依然嚴重。今年1月24日,國家能源局對外介紹,2017年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為12%;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在來水好于2016年的情況下,2017年全年棄水電量為515億千瓦時,水能利用率達到約96%。“中國‘三棄’問題有了較大幅度的緩解,但離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這里既有技術和基礎設施問題,也有管理、市場等方面問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在彼時對外表示。
根據梁志鵬的介紹,目前中國棄風集中在新疆和甘肅地區,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都較高;內蒙古棄風率已大幅下降,但因裝機量大,棄風電量仍較高;吉林、黑龍江的棄風率也較高;水電主要是西南水電存在送出問題。
正因如此,通過跨區跨省的發電權交易,將煤電機組的部分基數電量計劃有償轉讓給上述地區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對于促進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和清潔能源消納意義重大。《關于進一步促進發電權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堅持市場化原則,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堅持市場主體平等自愿、利益共享,原則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的各類發電企業均可參與發電權交易。與此同時,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任何部門(機構)不得隨意干預發電權交易行為,不得變相優惠讓利,不得設置前置審批。
華創證券電力設備新能源研究員王秀強向經濟觀察報分析說,原來發電權交易以省內為主,由政府組織,沒有交易中心,用電有增長,發電還有利可圖,各方沒有動力。眼下出臺這一文件是一個正確的時機:當前煤價較高,高成本機組要與便宜的水電、高效大機組競價,不具備優勢,且政策原本就鼓勵清潔能源消納,配額考核也使清潔能源與煤電之間交易成為可能,跨區交易市場也在形成,本身發電權交易也是市場交易的一種產品形式,電力市場改革的背景下有利于規模擴張。
過渡機制
2017年6月20日,在另一國家級電力交易平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進行了另一場跨省發電權轉讓,交易雙方分別為廣東的49家燃煤電廠和云南的14家水電廠。
盡管交易雙方在開始時都興趣濃厚,申報的交易合同電量超出設定的交易規模,但最終僅成交2400萬度。交易慘淡的原因主要在于,雙方對于合同價格存在分歧——云南受讓側申報價格比廣東標桿電價0.4505元/千瓦時降價5.15分/千瓦時,但是廣東出讓側則希望保留18.95分/千瓦時的收益。
雖然這次從交易量上看較為慘淡,卻是電力改革重要的一個節點——這是南方區域首次由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集中組織開展的發電合同轉讓交易。
王秀強認為,從本質上看,發電權交易是計劃電量分配與市場交易雙軌運行條件下的特殊交易行為。
在計劃分配電量的機制下,每一家電廠都可以分配到一定發電利用小時數,但如今,“大鍋飯”的模式已經不適應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需求,尤其是不適應環保的需求。事實上,眼下文件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處于環保的需求。通過市場交易的模式,高耗能機組可以轉讓發電權獲得收益和補償。
2016年開始,煤炭價格出現大幅上漲,在此情況下,煤電企業的發電業務虧損頗為嚴重,這為煤電與新能源發電的交易行為創造了有利條件。
不過,王秀強認為,導致交易不暢的地域壁壘依然存在,清潔能源外送必然擠壓本地煤電機組利益,說到底還是利益關系。
2008年原電監會下發《發電權交易監管暫行辦法》,彼時發電權交易還是以省內電網交易為主,且沒有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等專門交易機構,且風電、光伏尚未大規模發展,清潔能源交易仍以水電、核電為主,且發電權交易多以政府撮合為主。現在,伴隨跨省跨區交易需求的升級,使得進一步破除省域之間的行政壁壘變得迫切,這也是這次文件中的明確要求。當前,國家能源局強調任何部門(機構)不得隨意干預發電權交易行為,不得變相優惠讓利,不得設置前置審批。
中國電力改革發展30人論壇在上個月發布的報告中認為,自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已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至今,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已經迎來三周年。改革過程中逐步建立了優先消納清潔能源的制度框架,通過加快推進發電計劃放開逐步減少煤電計劃電量,對清潔能源發電及跨省區清潔能源電力外送予以優先保障。同時,鼓勵發電權交易,允許保障性收購外的清潔能源電量參與市場交易,有力促進了清潔能源的有效消納。
該論壇認為,2017年中國新能源發電創歷史新高,特別是光伏發電裝機大幅增加5300萬千瓦,風電紅色預警區域也減少一半,新能源發電運行形勢明顯好轉。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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