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證”認購現狀及對發電企業的建議
2017年2月3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017年2月3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體系,并從7月1日開始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的核發工作和自愿認購交易。本文通過對綠色證書內容和交易制度的解讀,分析綠證交易制度對發電企業的影響,結合綠證自愿認購交易試點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發電企業應對綠證交易制度的有關措施與建議。
一、綠色電力證書及實施目的
(一)什么是綠色電力證書
綠色電力證書又叫可再生能源證書,簡稱綠證,是指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是國家給發電企業頒發的可交易的、能兌現為貨幣收益的憑證,是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和屬性證明,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綠色證書里的內容包括發電企業名稱、可再生能源品種、技術類型、生產日期、可交易的范圍、唯一識別編號等。
綠證的認購人包括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認購人在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平臺認購綠證。綠證交易包括強制交易和自愿認購兩種類型。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的是自愿認購交易,2018年國家將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綠證結算方式為1個證書代表1MWh結算電量,不足1MWh結算電量部分,結轉到次月核發。認購價格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但不能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出售綠證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認購后不能再次出售。
綠色證書運行步驟為登記、核發、記賬、交易、轉移。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首先要到運行管理機構登記注冊賬戶,經批準后,運行管理機構向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核發綠色證書,發電企業將證書記入綠色證書賬戶。之后認購方向發電企業購買綠色證書,完成配額目標。交易確認后,證書的所有權將由出售方賬戶轉移到購買方賬戶。
(二)實施綠證的目的
1.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中電聯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煤電占中國電力總裝機比重為62.24%,風電和光伏發電占電力總裝機比重僅為9.2%和7.3%。同時,我國棄風棄光棄水呈常態化、惡性化發展,嚴重制約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提供的數據,2017年全國風電發電量3057億千瓦時,全年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2017年,棄風率超過10%的地區如表1所示。
棄風棄光的本質是供給側優先權問題,綠證制度下,發電企業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發電,憑綠證優先上網,持有綠證的電力消費企業可得到國家的政策優惠。綠證交易機制能夠引導和規范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優先消費,能夠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2.降低國家財政補貼壓力
綠證交易可以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不足的問題,實現市場競爭機制與扶持政策結合。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力補貼主要依靠附加費,且上漲難度較大。綠證可以通過市場化交易使企業獲得現金收益,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對政府財政補貼的需求,減輕國家財政補貼壓力,推動可再生能源電力盡快實現平價上網。
二、綠證交易對電力行業的影響分析
一旦國家推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將倒逼發電企業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升可再生能源投資意愿。此外綠證交易還能夠加快發電企業資金回籠,優化現金流。具體來說,綠證交易制度對電力行業的影響主要有:
(一)促進能源結構調整
綠證交易能夠促使發電企業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或者通過購買綠證來滿足配額要求,從而增加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供給的需求,提高社會資本對可再生能源投資意愿,促進電源結構的調整。2020年,火電企業要承擔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5%以上的配額。對于不具備可再生能源發電條件的企業,購買綠證將是唯一的出路。
(二)降低火電發展速度
煤電是火電的主要的發電類型,煤電的產能過剩已經令這一行業利潤下降,舉步維艱。可再生能源配額考核實施后,火電企業將強制購買綠證來滿足15%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額要求,將進一步增加火電企業的成本,從而會抑制火電的發展速度,降低火電發展規模。
(三)加快可再生能源企業現金流量及時回籠
發電企業通過出售綠證獲得收入,可以適當緩解補貼拖欠帶來的現金流壓力。我國風電、光伏裝機量大幅上升,可再生能源補貼不能按時發放,影響了新能源發電運營企業的現金流,嚴重影響了一些企業投資的積極性。據北極星網站統計2017年全國補貼資金需求為1076億元,而補貼規模只有719億元,當年差額357億元,累計差額達到851億元。按當前補貼發放進度,補貼延遲發放將達3年之久。如果綠色證書能迅速賣掉,且價格接近補貼,業主可以考慮通過賣證書迅速回款,優化現金流,改善經營狀況。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分析,項目選擇按月支付的綠證交易機制,能將凈現值狀況優化6%。
(四)增加火電企業度電成本
隨著火電企業的利用小時數持續低迷,綠證的強制交易和配額制的出臺,將會增大火電企業的運營成本。按照最新風電上網標桿電價測算,國家補貼風電0.2元/千瓦時計算,為達到火電企業承擔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配額與火電發電量的比重應達到15%以上的要求,使得火電企業因購買“綠證”將增加成本0.03元/千瓦時。
三、試點以來自愿認購交易現狀
2017年7月1日,中國綠證自愿認購啟動。從目前的交易情況看,綠證交易不夠活躍,成交量較低,認購意愿不夠強,這也說明了配額實施的必要性。截至2018年1月,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綠證累計風電綠證核發量1174.5萬張,累計風電綠證掛牌量300.5萬張,累計風電綠證交易量2.3萬張。相當于減少近2萬噸二氧化碳。企業認購總數占綠證購買總數的91%。個人購買綠證數量持續攀升。
這些項目中以風電項目為主,風電核發量遠多于光伏,且綠證申報核發多集中在棄風限電較嚴重的三北地區,價格在140-700元/個之間。其中,風電核發綠證排名前三的省份是:內蒙古(28%)、河北(24%)、遼寧(15%);光伏核發綠證排名前三的省份是:江蘇(32%)、新疆(14%)、河北(14%)。
由于風電與光伏目前建設成本不同,國家對其補貼標準也不同,導致兩者綠證價格也不一樣。根據現階段交易情況,風電綠證成交最高價為306.5元/個,最低價為137.2元/個;光伏綠證成交最高價為772.3元/個,最低價為602.2元/個,風電綠證更受市場青睞。
四、對發電企業的建議
從現階段綠證自愿認購交易來看,更多的是為了讓政府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更好的認識綠證。目前綠證自愿認購交易對發電企業的影響相對較小。隨著2018年強制交易的實行,綠證將對行業帶來更大的影響,也為發電企業新能源發電收入提供了另一種市場選擇。在綠證實施背景下,為發電企業提出以下參考建議:
1.繼續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密切跟蹤配額進展情況,結合配額政策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產業。預計可再生能源配額很快會下達各省,發電企業應提前統籌當地火電企業裝機情況,適當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
2.自愿認購的背景下,發電企業應主動尋找用戶,優先找到有意向認購綠證的買家,再根據認購方的需求再申請綠色電力證書。根據當前試點情況,風電綠證更易被用戶認購,發電企業當前應加快風電綠證的申請,積極開發潛在用戶,通過出售綠證,加快風電企業資金回籠。
3.由于強制交易即將推出,發電企業應提前做好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方面的準備以占據先機。在系統內統籌建立專門機構負責綠證交易,組織相關人員研究學習綠證交易機制和交易規則,加快綠證資格申請,做好充分的綠證交易準備工作。
責任編輯:lix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