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體制改革|2018年中國售電公司業務模式對比分析
中國售電公司現有5大主體類型
我國售電市場較為開放,售電公司組建較為自由。新電改以后,我國從事售電業務的公司主要是電網系企業,電改9號文以及6個重要配套文件中明確提出允許現有供電公司、大型發電公司、工程建設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大型工業園區、有條件的社會資本成立獨立售電公司,進入售電側業務領域。
除了上述5類是競爭性售電主體,還有一類負責兜底售電服務的機構,主要由原來供電公司轉型而來,承擔普遍服務責任,具有公共事業特征。
不同主體售電公司業務模式比較
不同主體的售電公司具有不同的業務模式,其競爭優勢、劣勢,發展模式也各不相同。
1、獨立配售電企業
獨立配售電企業是指完全由民營資本和社會資本按照公司法組建的獨立售電公司,按照理想的市場結構設計,這類售電公司在未來應該扮演主要的競爭性售電主體。
其核心業務是從電力批發市場購買“電力”這種商品,然后銷售給電力用戶并從中賺取差價。獨立售電公司的優勢在于其業務模式的創新性和靈活度較高,易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但同時也具有缺乏穩定的電源,沒有電網具有的優勢的劣勢。因此,獨立配售電企業應該采取依靠互聯網獲取用戶用電數據,分析客戶用戶特點,并針對用戶的需求推出各種用電套餐,以及提供節能服務。
2、發電企業組建的售電公司
發電企業組建的售電公司具備穩定的客戶資源、電源資源,公司大多資金實力雄厚。該類公司一般能夠在全國范圍內建有發電基地,直接向客戶出售電能。因此發電企業售電公司應采取強化其固有資源,優化發電流程,降低發電成本,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力。
3、節能服務企業組建的售電公司
由節能服務公司、大中型設備商、資深的工程公司、安裝公司組建的售電公司具有較強的政治資源,可以依托水網、熱網和燃氣網實現區域內的壟斷經營;但對于電源資源相對缺乏,因此在購電方面受限于電源企業,需要向上游發電企業購電后再銷售給下游用戶。
公司可以利用其在天然氣、水、供暖等方面的優勢阻止其他售電公司進入其壟斷區域;也可以向獨立配售電企業學習,對客戶需求側積極響應,提供滿足不同客戶需求的套餐,并借此擴大經營區域。
4、分布式能源企業組建的售電公司
分布式能源企業組建的售電公司可以實現“源、網、荷、儲”一體化,借助微網系統提供綜合能源服務,但該類公司往往規模較小。業務模式上,公司通過新能源等發電,并將無污染的電力資源銷售給客戶,實現發售一體化。
5、電網公司組建的售電公司
由輸送電力的電網公司組建的售電公司,具有配網和長期穩定的客戶資源,在售電公司市場上享有其他類型企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同時,龐大的結構和僵化的體制使得該類公司的體制和機制不適應市場化競爭。因此,電網公司組建的售電公司應該揚長避短,充分利用其在網絡客戶資源方面優勢,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業務,也可以跨區域的提供售電服務。
6、大型工業園區組建的售電公司
大型工業園區組建的售電公司是指高新產業區、工業園區、大型社區為內企業或用戶提供售電服務。由于工業園區擁有區域客戶資源,區域談判能力較強,可以代理售電,也可以自建分布式電源,實現一體化經營;但同時受區域范圍限制,公司規模比較小。
業務模式上,公司能夠在園區內利用風能、太陽能等資源進行發電,并將這些電能銷售給園區內的企業用戶。
策略上,大型工業園區組建的售電企業應該采取降低發電成本,向用戶提供節能方案,獲得客戶的認可后,可向園區外的用戶開拓市場。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