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9月1日執行,你能否搭上這波順風車?
新電改三年以來,電力市場可謂商機重重,以售電公司為代表的新興力量推動著電力市場化交易蓬勃發展,電力市場化改革持續受到政府、企業及社會各方關注。
2018年電力市場化進程加速升級,8月29日,一個重要政策下發——《北京電力交易中心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該細則的重要意義:
跨省跨區實施細則是全國首個省間中長期交易細則,將進一步推動打破省間壁壘、建立區域電力市場,為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做好準備。也標志著跨區跨省交易今后將有據可依。
那么,不少電力小伙伴就要發問了~
這個細則為什么這么重要?
細則的內容到底有多詳細?
可否搭上這波新商機的順風車?
無論你是電力資深從業者還是電力小白,想要審時度勢,迎接過新商機,就必須要把這些問題搞清楚。下面,說電君來和大家一同探討~
這個細則為什么這么重要?
原因是經過十幾年的醞釀,這次細則的發布標志著跨省跨區交易有可能要全面推廣啦!
一直以來,電力交易市場具有極強的區域壁壘性,全國電力交易市場劃分為國網區域和南網區域,兩區域內大都是以省/地區為單位內部獨立組織電力交易,更有甚者,一個地區還要劃分不同市縣交易區域。所以,電力交易市場的玩法多以省內交易居多。如果你是廣東售電公司,就是對北京售電紅利再眼紅,也鞭長莫及。
但各省/地區電力供需不均衡,省與省壁壘較高,無法解決資源流通與合理分配的問題,而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的方式則能快速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所以,在2005年國家政府就開始布局跨省跨區交易了。但中國電力體系龐大,干系因素眾多,跨省跨區電力發展需要一個過程~你懂的~~
2005年,印發《關于促進跨地區電能交易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05〕292號)
先從跨地區交易入手,明確交易主體。
送電方:為可跨地區送電的發電廠和組織本地區多家可跨地區送電的發電廠集中外送的電網企業。
輸電方:為國家電網公司(含所屬各區域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
受電方:為區域電網公司或具備法人資格的省級電網企業。
2009年,印發《關于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474號)
除了容量交易外,重點明確跨省跨區域電能交易價格,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交易體制。
2015年,印發《關于完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62號)
國家推進跨省跨區送收雙方項目撮合落地。
包括: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新建跨省跨區送電項目業主和電價,送受電雙方可以中長期合同形式建立長期、穩定的電量交易和價格調整機制,可重新協商價格并執行。
2017年12月,印發《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
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腳步加快,明確區域電網、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的定價模式——按照準許成本加準許收益定價模式。
2018年8月底,印發《北京電力交易中心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暫行)》
可以說,這項政策是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的最全版“操作手冊”,全面規范了省間交易規則,目的在于促進省間市場的規范運營,以及能源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和清潔能源消納。
以上可見,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已有13年的發展歷程,2018年之前,主要還停留在政策搭建階段,個別省份雖有開展,但一直未成規模。且在新一輪售電改革開展,交易主體活躍度持續升級的大背景下,這種情況仍未改善,《2018年上半年全國電力市場交易情況》數據顯示省間(含跨區)市場交易電量合計1485億千瓦時,僅占全國市場交易電量的19.7%,省間交易比重過低,個別地區的省間壁壘依然存在。在此契機下,政府出臺了《實施細則》,計劃全面激活跨省跨區交易,標志著跨省跨區交易進入實質推行階段,并于9月1日全面推行。
省間跨省跨區交易不再是紙上談兵,真的要行動了!
《實施細則》的內容到底有多詳細?
《實施細則》是目前最全面、最細致的市場交易規則,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光目錄就有足足4頁,全面規范了交易品種、組織方式和工作流程,對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省間外送交易、發電權交易等品種進行了規定。
目錄內容見下圖:
關于《實施細則》的內容雖多,但大部分內容與其他中長期交易規則的框架思路相同,交易方式、交易種類、結算考核這些方面都有相通之處。在這里,主要談談最關鍵的部分——價格機制,因為吃透價格機制背后的邏輯,就能搞懂跨省跨區交易各方交易主體的利益關系,更能準確把控這波商機對自身的價值。
《實施細則》價格機制解讀
省間交易中購電省電網企業的購電價格由售電價格、輸電價格和網損構成,購電省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還需繳納輸配電價。
對參與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來講,購電價格的計算方法為:
購電價格=市場交易價格+送出省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及損耗+落地省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附加。
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具有不同的交易類型,購電價格也有所差別:
類型1:省網之間的網間交易。目前這部分交易在電網之間進行,其他市場主體無法參與。
類型2:發電企業跨省跨區對其他省級電網售電。
價格構成:受端電網的落地電價=發電企業交易電價+送電省輸電價格(含線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落地價格(含線損)+受電省政府基金及附加
類型3:發電企業跨省跨區對其他省級電網內的大用戶企業售電。
價格構成:受端企業的購電價=發電企業交易電價+送電省輸電價格(含線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含線損)+受電省輸配電價格(含線損)+受電省政府基金及附加
類型4:發電企業跨省跨區對其他省級電網內增量內網中的大用戶企業售電。
價格構成:受端企業的購電價=發電企業交易電價+送電省輸電價格(含線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含線損)+受電省輸配電價格(含線損)+受電省增量配網配電價格+受電省政府基金及附加。
類型5:發電企業跨省跨區對其他省級電網內的發電企業進行發電權交易。
價格構成:受端發電企業的受端電價=發電企業交易電價+送電省輸電價格(含線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含線損)+受電省政府基金及附加。
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的電價有很多組成部分,其中大部分價格是要經常受到國家政府定期調整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在《實施細則》下發的同時,國家發改委8月27日發布了加急文件《關于核定部分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靈寶直流等21個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其中重點提到:
1.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降價形成的資金在送電方、受電方之間按照 1: 1比例分享。
2.對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超過設計利用小時的超收收入按照2: 1: 2的比例分別由送端、電網和受端分享。
3.各項工程實際運行中輸電線損率超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風險由電網企業承擔,低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收益由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各分享50%。
同時,該政策直接影響跨省跨區交易的價格核算工作。
政策原文見下圖:
售電公司可否搭上這波新商機的順風車?
對電力人來講,跨省跨區交易并不陌生。想要搭上這波順風車,建議做好三步:
第一步:研讀政策。想干得先知道怎么干!《實施細則》明確規范了市場準入條件和市場成員。你是發電企業,電力用戶還是售電公司?是否符合準入需求?如何參與交易?如何計算購電價格?這些政策解讀的功課必須要做。
第二步:時刻保持市場洞察力,關注行業政策走向。跨省跨區交易一定是基于不同省市地區開展,各地電力交易情況也受當地資源因地制宜。需要及時了解不同地區的政策進展情況,緊跟市場的腳步。
第三步:做好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基礎上,要及時應對市場趨勢,快速把握商機,先行動而非隔岸觀火。目前的跨省跨區交易是藍海,且多以雙邊協商為主,so快速搶占市場的高執行力必不可缺!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你說呢?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