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看這篇文章就夠了
大云網訊:現階段我國電力市場化交易按交易區域可劃分為:省內交易和跨省跨區交易。二者都是通過市場化手段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省內交易由各省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電力市場化局限于本省。交易主體主要包括在交易中心注冊的省內電廠、售電公司和用電企業。省內交易某種程度上打破了當地電網的供電壟斷,還當地電力用戶和電廠“市場選擇權”。但因我國電力資源與電力消費地區分布不平衡“西部電多用電少、東部電少用電多”,相對來講供求主體選擇權依舊有限、收益有限、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有限。
而跨省跨區交易則是期望通過進一步擴大市場交易范圍,利用市場手段實現更廣闊的“電力資源共享,用電市場共享”,從根本上促進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和清潔能源消納。不過,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落地較省內交易困難得多、復雜得多。除了政策上有力支持跨省跨區交易,實質放開省間主體交易限制以外,也依賴于更堅強的電力通道保障、更先進的電網調度能力支撐,更合理的價格機制、更高效的市場化交易組織等。
(一)跨省跨區交易總體框架
當前,跨省跨區交易按交易雙方可分為網間交易、廠間交易和廠端交易三種。其中,廠端交易按電力用戶所屬存量或增量不同,又可做專門區分。種類不同,其電價構成方式也不同,后邊會提到。
交易按交易方式可分為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雙向掛牌、直接交易等。
下圖是2018年南方區域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概覽圖:
(二)市場主體該如何準備
作為市場主體,在具備跨省跨區交易條件的情況下,想要通過跨省跨區交易獲取市場收益的,除了取得交易資格以外,掌握交易規則和明確價格組成是基礎工作。當前主要相關文件如下表:
重點看9、10,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往往更具體,會比較全面的涉及交易各方面,比如交易主體、交易方式、交易品種、交易時間安排、調度校核、電價構成、計量結算、偏差考核等。
(三)跨省跨區價格構成
前面提到跨省跨區電價按交易雙方構成不同,受端落地電價構成會有不同。具體構成如下:
顯見,廠網之間和廠廠之間交易受端電價組成相同,廠端交易(存量)較其多了“受電省輸配電價格(含線損)”,廠端交易(增量)較存量多了“受電省增量配網配電價格”。
電價構成既是交易電費結算的依據,也是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計算盈虧的依據,含糊不得。
(大云網售電商學院:肖 衡)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