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交易管家”從“一支獨大”到“協同發展”還有多遠?
2018年8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化建設的通知》(發改經體[2018]1246號),意味著國家電改正式吹響了電力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的號角。
通知中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各省(區、市)要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則,對國家兩大電力交易中心:北京和廣州、各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為市場主體搭建一個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
我們從文件中了解到,諸多電力交易中心作為重要的電力交易管理機構,它承擔了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與各市場主體之間的橋梁作用。而在之前的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是國家電網全資建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是南方電網控股,各?。▍^、市)電力交易中心也鮮有民間資本注入,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管理權限仍然完全把握在兩大電網公司中。南方區域電力交易中心處于改革最前沿,在建立之初,多以股份制方式建立。大云網以此為例,匯總統計了廣州及南方五省電力交易中心股權結構。
從上圖我們可以清晰看到,南方區交易中心有如下特征:1)六大交易中心均是南方電網及各省電網公司占絕對控股(貴州電網占股高達80%),其他股東也多為地方政府或者央企企業;2)股權結構最為簡單的是貴州和海南,僅有2個股東;3)股東數最多的是廣西達11家,股權相對均衡的是昆明,故昆明在市場化交易相對透明也就不足為奇了;4)按照目前來看,交易中心雖實行了股份制,但民營企業及社會資本要進入還是存在無形的壁壘;5)推至國網區域,相信電力交易中心由國家電網公司控股的現象也是普遍存在。
大云網分析師認為,國家電改就是要逐步打破電力行業壟斷、還原電力以商品的自由交易的屬性。相信經過此通知的頒布和逐步落實,電力交易中心作為電力交易市場的“大管家”,也將逐步吸納更多的社會資源和資本的投入,打破電力交易平臺股東一枝獨秀的局面,推進股東來自各類交易主體,距離國家鼓勵按照非電網企業資本股比50%左右的要求、完善電力交易中心的股權結構還有一段距離;非電網企業在電力市場化交易的話語權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的話,還要看各地對此通知的落地執行情況。
總而言之,我們也應該欣喜看到,該通知的發布,彰顯了國家對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改革決心、逐步打破行業資源壟斷的魄力;相信真正實現由民間資本、非電網企業進入到電力交易中心的決策中來,共商電改大事的時刻也將指日可待;唯有吸納多方市場主體參與、接收多方意見建議,我國的電力交易市場才能真正活躍起來。
(大云網售電商學院:鄧龍裕)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