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爭2018年電力市場化規模達750億千瓦時 縱深推進電力價格改革
日前,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云南省2018年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將不斷深化改革,不斷完善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繼續打好降成本“組合拳”,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融資、用地、用能、物流成本,鼓勵支持企業內部挖潛,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應,確保2018年全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780億元左右。
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 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著力降低用能成本。不斷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擴大交易規模,積極開展水火置換交易,促進水電消納,力爭 2018 年電力市場化規模達 750 億千瓦時。縱深推進電力價格改革,擴大市場形成發電、售電價格的范圍,全面放開公益性以外的上網電價和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銷售電價。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通過清理電網環節收費、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進一步提高兩部制電價靈活性等綜合措施,分兩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取消臨時接電費,降低高可靠性供電費,免收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和收取政策性補貼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發電與用能企業就近就地進行交易。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加快制定我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
多措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靈活方式,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進一步盤活存量用地和閑置地、荒廢地,優先滿足我省確定的八大重點產業發展的合理用地需要。加快用地審查報批,提高用地配置效率。
停止征收各類新增建設用地壩區耕地質量補償費,全部取消省級及以下各級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業用地上的各項計提資金,進一步細化落實規范工業用地前期開發成本、差異化的工業用地區域開發和獎勵等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通過優化工作流程,增設服務窗口、增加辦事人員、創新信息化服務舉措等方式,進一步精簡辦事環節、壓縮抵押登記等辦理時限。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大力推行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并聯辦理”,實現信息實時互聯互通,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加快推進現代物流產業發展 著力降低物流成本
深化落實云南省加快推進現代物流產業發展 10 條措施。積極推進公路通行費“營改增”改革,推行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工作。大力發展先進運輸組織方式,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比較優勢,積極調整運輸結構,在通鐵路的地方減少公路運輸量,增加鐵路運輸量,提高運輸組織效率。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推進物流配送網絡建設,實施城鄉高效配送行動。支持“互聯網+”物流新業態發展,促進物流資源合理配置,降低貨車空駛率,提高物流運作效率。
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降低過路過橋費用。加快探索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和標準貨運車型計重收費 ETC 應用。認真落實《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載超限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 173 號),進一步規范公路治超執法。落實貨運車輛年檢年審依法合并工作。加強物流領域收費清理和整治,著力解決“亂收費、亂罰款”問題。銜接好國家貨車年審、年檢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簡并貨運車輛認證許可,對未改變關鍵結構參數的車型實現備案管理。取消 4.5 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運營證。貫徹落實好國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政策。實行對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免費、對從事跨境物流業務的客貨運輸車輛的公路通行優惠、對辦理使用 ETC“云通卡”交費的貨車用戶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等政策,實行對符合中國鐵路總公司議價政策的運輸產品通過議價方式給予鐵路運價下浮優惠,省財政每年預算安排 3.6 億元企業擴銷促產鐵路運輸專項資金,對落實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的滇越國際鐵路聯運產品等給予運費補助,對我省除原礦(磷礦石、金屬礦、煤炭等)外的鐵路大宗出省工業制成品給予運費補助等政策措施,切實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支持重要節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物流規劃和用地管理,將物流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并在城鄉規劃中綜合考慮物流發展用地,統籌安排物流及配套設施用地選址和布局,充分利用存量物流用地資源,提高閑置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合理增加物流設施用地。加強對冷鏈物流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合理降低冷庫用電價格,降低冷庫等高耗能物流企業運營成本。
對企業“輕資產”入園發展和做優做強給予扶持獎勵
鼓勵企業“輕資產”入園發展。省級財政安排財政資金,進一步鼓勵支持工業企業“輕資產”入園發展。對采取“訂單式”統規統建用于企業入駐的生產性用房給予獎勵,鼓勵龍頭企業、骨干企業以“園中園”模式建立特色化、專業化園區,其生產性用房納入補助扶持范圍。對符合方向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建設有效期內按照技術改造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的 20%進行獎補,省、州市分別承擔 50%,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國家級 300 萬元、省級 100 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