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力市場增加交易品種 調整交易時序降低售電公司考核風險
為進一步完善江蘇電力市場機制,豐富交易品種,增加市場調節手段,提高市場活力,江蘇省電力交易中心7月17日印發《關于江蘇電力市場月度交易工作調整及2018年8月份月度交易時間安排的通知》,本次通知有兩大要點:一是增加了新的交易品種。二是優化了交易順序。
1、增加月內增量掛牌交易品種
為增加用戶側交易偏差控制手段,作為月度競價交易的補充,自2018年7月起,每月25日前后(遇節假日順延或提前)增加當月月內增量掛牌交易,一類用戶及售電公司如預計當月用電量超出市場合同電量時可向發電企業購買。同時開展購電側月內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一類用戶和售電公司如預計當月用電量小于市場合同電量時,可通過掛牌交易方式轉讓合同電量,且一類用戶與售電公司可相互進行合同電量轉讓。
2、月度交易組織順序優化
對月度交易組織時間順序進行調整優化:每月依次進行年度交易合同次月及后續月份分解計劃調整、次月平臺競價交易、發電側發電權及次月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月內增量掛牌交易、購電側月內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解讀:月度交易次序不合理 用戶側暗藏偏差考核風險
長協電量“拆了東墻補西墻”。
2018年1月份月度競價的時候,在有效供需比達到1.855的情況下(售電公司和用戶申報電量36.95億千瓦時,發電企業申報電量68.56億千瓦時),用戶側有9.16億千瓦時電量沒有成交。但是江蘇長協電量在月度競價結束后可以調整,因此9億電量缺額的后果與廣東市場相比,當事并沒有那么嚴重。
本來是降低用戶和售電公司考核風險的良政,但是卻暗藏危機。目前江蘇省用戶側市場電量的50%——70%左右通過年度雙邊協商。用戶和售電公司可以暫時將后半年長協電量額度提前消耗一部分,但是到了8月、9月、10月以后電力又從哪里來呢?
發電側讓利死守底線2分錢,月度競價又創新低,7月份月度競價價差僅有0.8,售電公司面臨極大的考核風險。部分售電公司和用戶為了保證成交,只能報地板價。
月度增量掛牌交易提供額外購買市場
年度長協可滾動調整,但目前長協調整的空間越來越小。當用戶側長協調無可調時,只有增加月競平臺購買量,如果月度競價還不夠,月內的增量掛牌交易可以作為補充。
交易次序調整:將先月度競價再調長協分月,變更為先調長協分月再月度競價
按照原有的模式,可能年底之前就用完所有長協電量,所有的電量都需要在月競和掛牌市場上購買,風險巨大。新改的模式有助于分攤風險,可減少大額偏差出現的可能性,同事增強了市場活力。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