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試行電力用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近日起草的《海南省電力直接交易試行辦法》正進行公示。《試行辦法》提出,海南將加快推進電力直接交易,逐步構建有效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近日起草的《海南省電力直接交易試行辦法》正進行公示。《試行辦法》提出,海南將加快推進電力直接交易,逐步構建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
直接交易指符合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依托公用電網與發電企業按照自愿參與、自主協商的原則,直接進行的購售電交易,電網企業按規定提供輸配電服務。
參與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應當符合國家和海南省產業政策要求,能耗限額、環保排放均達到國家標準。參與直接交易的發電企業為海南省內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的統調公用發電企業,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燃煤機組和核電機組。
直接交易品種,一是年度雙邊協商交易。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或售電企業)自主協商交易價格、交易電量,簽訂交易意向合同。二是年度雙邊掛牌交易。同一交易日內,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或售電企業)分別在海南電力交易中心申報掛牌電量和價格,滾動調整、互相摘牌。
《試行辦法》提出,交易電量總量控制。雙邊協商交易和雙邊掛牌交易成交電量,共同構成當年年度交易電量,總電量不得超過年度發電計劃放開電量規模。電力用戶年交易電量不高于該用戶上年年生產用電量的70%。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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