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公司與分布式發電市場
近期,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政策密集下發,對于售電公司來說這也是開辟新戰場的好時機,讓我們一起解讀一下相關信息。
一、政策背景及要點
1.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概述
分布式發電是指接入配電網運行、發電量就近消納的中小型發電設施。主要包括:以液體或氣體為燃料的內燃機、微型燃氣輪機、太陽能發電(光伏電池、光熱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建在用戶需求側,通過光伏組件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的發電方式。
作為一種新型的發電方式,分布式光伏發電具備如下特點:
(1)較小的輸出功率。因為模塊化特點, 規模可靈活調整。
(2)較輕的環境污染,且發電過程中不產生噪音。
(3)因光伏發電在白天出力較高,可部分緩解白天供電緊張。
(4)可實現發電用電并存。
分布式發電發展現狀
中國分布式光伏電站起步較早,2002年,國家提出“送電到鄉工程”,揭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序幕。2009年開始,中國通過“金太陽”工程和“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兩項措施,以投資補貼方式使分布式光伏發電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截至2015年6月底,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3578萬KW,其中分布式光伏電站裝機 容量達571萬KW,占比16.0%。
分布式發電參與市場的原因
1、分布式發電位于電力消費場所或與之相鄰,電力無需遠距離及升降壓傳輸。
2、與集中式發電供電方式相比,具有減少電力損耗、節省輸電費用以及減少對土地和空間資源占用的優點,特別是可就近利用清潔能源資源。
3、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制定了支撐分布式發電的一系列政策。各級電網企業建立了服務分布式發電接入電網運行的制度和工作機制。
近幾年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體現
2017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同比增長360%,占光伏年新增裝機的40%,實現爆發式增長;
2017年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突破1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裝機2791萬千瓦,占比22.5%;
2018年“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分布式光伏補貼下降為0.37元/度,戶用光伏扶貧項目補貼不變
2.分布式光伏發展有什么的重要意義
3.政策支撐體系
2017年3月
《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017年11月
《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
2017年12月
能源局就《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答問
2018年1月
《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
4.售電公司如何參與分布式發電交易?
通過分析2018年3月廣東省發布《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規則大綱(征求意見稿)》,我們可以看出:分布式發電交易從形式上更類似于之前的大用戶直供電模式。
售電與分布式兩者的類似之處如下:
1、電源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
2、電價由雙方協商確定
3、電力交易以年度交易為主
4、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承擔電力電量平衡和偏差電量調整
現階段,售電公司參與分布式發電交易,只能通過投資分布式光伏/風電形式參與,且面對不同用戶獨立開展交易,與購售電交易難以有協同效應;但由于分布式發電交易采用絕對價格交易,國家補貼到位較快,可以有效改善企業現金流,并為未來探索發售一體模式奠定基礎。
二、交易模式對比分析
1.兩者交易模式對比分析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以試點形式開展,試點初期,傳統模式和市場化交易模式將并行存在。
2.分布式發電市場交易案例的分析
項目假設: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為10MW,并網電壓等級為35KV
用戶假設:電力消納用戶均為滿足準入條件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和大工業用戶,覆蓋各個電壓等級
電價假設:市場化交易中簽約電價、綜合銷售電價分別為目錄電價的10%折扣價和110千伏目錄電價(保守)
基礎電價數據:
華東六省市燃煤標桿電價(元/千瓦時)△
華東六省市不同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元/千瓦時)△
華東六省市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元/千瓦時)△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模式,相當于解除了分布式光伏余電只能按照燃煤標桿電價進行并網的限制,在降低國家補貼的同時大幅改善分布式光伏項目經濟性。
以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在不同模式下的收益電價△
由上圖,我們可以看出:以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價收益相對于余電上網收益大幅增加14%—30%
以大工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在不同模式下的收益電價△
以大工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價收益相對于余電上網收益增加7%—17%
以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相對于模式3的收益電價增長情況△
以大工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相對于模式3的收益電價增長情況△
結論一:按照案例假設模式5所有用戶折扣價均為10%,則對于以一般工商業為客戶的項目,模式5要優于模式6;對于以大工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模式6要優于模式5,如以上兩圖所示。
結論二:進一步做模式5下項目收益電價對折扣幅度的敏感性分析,粗略計算得到,針對以一般工商業為客戶的項目,折扣最大幅度在24%左右;針對以大工業電力用戶為目標客戶的項目,折扣最大幅度僅為4%左右。
因此,分布式發電直接交易對象應以一般工商業為主,若周邊只有大工業用戶,則選擇模式6(電網代理)則是最佳選擇。
不同省份,針對一般工商業用戶和大工業用戶,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粗略計算可給與的最大折扣值如下圖所示:
針對各個電壓等級一般工商業用戶允許折扣△
針對各個電壓等級大工業用戶允許折扣△
可以看出,擁有分布式電源背景的售電公司,與傳統售電公司相比具有極強的價格優勢,是一般工商業市場最具競爭力的參與者。
3.小結: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項目經濟性的核心影響因素是當地省份的價格體系和電價折扣,過網費和度電補貼變化的影響較小。
三、試點項目工作及建議
1.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工作全景圖
2.試點項目可能面臨的挑戰
針對試點項目,目前技術和模式均不存在大的問題,最大的挑戰在于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實操性以及利益主體博弈導致政策落地難;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雖然涉及領域不大,但遇到的挑戰是貫穿此輪電力體制改革各個環節的普遍性問題。
3.針對相關建議
對于售電公司來說,作為潛在分布式電源投資商,成功進行項目投資的關鍵是在試點區域內掌握土地/屋頂資源和客戶資源,由原來的“跑電源、跑客戶”升級
早介入,快速響應市場需求
近年來,社會資本不斷進入售電市場,民營售電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涌現。
民營售電公司與供電企業“分食一杯羹”的競爭態勢凸顯。
2017年,電力體制改革持續深入進行,眾多上市公司積極成立售電公司,進行售電側的市場布局,如科陸電子、比亞迪、孚日股份、四方股份等民營上市公司積極運用社會資本投資成立售電公司;而內蒙華電、桂東電力、粵電力、廣州發展、申能股份、漳澤電力等發電公司也都相繼成立了自己的售電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1日,全國在電力交易中心公示的已有3044家(含福建省2017年12月18日公示的第一批53家售電公司)。
2018年這個數據還在不斷上升,但是各省的準入門檻也在不斷提高,很多省份要求提供人員社保等。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