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網的利潤與現金流之憂:投資收益的思考
前言:
亞當斯密說,“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市場配置資源最有效的邏輯就是有利可圖,增量配網的發展進程需要資本來推動,虧本的生意自然是沒法做的,也沒有人愿意去做。現有的增量配電網用戶的用電價格構成中,配電價格的空間會導致項目業主的盈利空間有限,甚至會有風險,暢想的其他服務及盈利模式也不確定,投資業主及資本的投資收益將影響改革的進程,甚至成敗。
近日,我拜讀了《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8年第03期中關于電力體制改革及增量配電網問題的系列文章,文章的作者我大多熟悉且已經謀面;文章中所寫的試點項目,耳熟能詳;文章中的問題,糾結已久,老生常談。后來,我又讀了一篇孫小兵寫的《九問社會資本是否愿意投資增量配電網》的文章,一針見血,非常深刻,引人深思。近年,我們團隊也做過一些增量配電網的規劃、設計、評審及相關研究工作,對這些問題有著深刻的共鳴。
現在的提法,能源是革命,電力體制是改革。革命是顛覆性的,改革似乎只是對既有的體制進行變革,對既定的利益重新分配,以期釋放出更大的市場活力。我就琢磨,為什么在提法上,會有這個文字的差異呢?能源的概念是混沌的,一鍋粥,無定指,愛革誰的命都可以,大家各懷心思,各抒已見,熱熱鬧鬧,嘻嘻哈哈。電改與增量配網似乎就不一樣了,這里隱約有“打土豪,分田地”的意味,所以用詞得體,曰:改革。中國改革已經是激蕩四十年,中國的電改也走過了激蕩三十年,我們也有了改革的心得體會。縱觀我們的歷程,不論是哪一場改革,是什么形式的改革,都離不開“投資”這一駕有力的馬車,當然,中國的電力體制與增量配電網的改革亦應不會例外。增量配網首要是“圈地運動”,圈了地,下一步就是配電網的基礎設施建設,而且這個投資還是競賽的意味,既要解決存量的問題,又要解決增量的問題。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曾經提出,“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這里面包含著一個深刻的市場哲理與資本天性,用一句更露骨的話:“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市場與資本都是逐利的,沒有客觀的利益存在,就不會有主觀的利益驅動。市場化的投資,用市場去配置資源,這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套話”,在本輪電改中,如何利用市場去配置資源?市場與利益驅動的經濟模型是否已經清晰可見?
我們回過頭看,當年的“集資辦電”,背后有巨大的市場需求,客觀上為電力用戶解決了電力供應問題,平衡了負荷與電量,但在主觀上,是投資者的有利可圖,讓資本找到了出路,大家盆滿缽滿。后來“廠網分開”,電力需求隨著經濟增長是長期穩定的需求,發電集團在市場的驅動下,在國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的歡迎下,進行了大量的電源點投資,只要能夠把賬算得過來,市場就是積極的,投資的慣性思維,大家共同努力把發電裝機干到了17.8億千瓦(2017年中電聯統計數據),發電集團與電網公司,皆大歡喜。今天,整個國家新能源興起,也是在印證亞當斯密的這句話,市場的利益驅動,讓傳統的煤電正在快速的去產能而去擁抱新能源,國家的政策引導及補貼,有錢賺。
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從第一批試點的業主確定到第三批公布項目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除了兩大電網公司之外(守土有責),發電集團“五大四小”也是積極的,然后是有資金背景的能源相關相近產業鏈的上市公司,地方能源投資集團,用能大戶或有存量資產的用戶,還有地方政府背景的管委會……我們發現這是一群“有米之人”,他們都有投資的需求,群情激昂,搖旗吶喊,躍躍欲試。試問一個由中央主導推進的增量配售電的改革并不順利,投資者面對一個“藍海市場”卻表現出審慎與遲疑?
這讓我想到了光伏與儲能的發展,這兩者的進程與表現也是截然不同,一個是有逐利資本推動的市場,另一個卻是需要技術自己去尋找應用場景及商業模式,資本會遵循它的游戲規則,所以產業發展所表現出來的差異也是不言而喻的。我在這里并不想表達補貼的市場就是好市場,補貼有利于市場的前期培育,卻不利于資源的有效、合理的配置。社會資本卻是在自身規則的引導下,按它的方式進行滲透的,無孔不入也是唯利是圖。
在已經公布的《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中,對增量配電網的用戶電價價格為“上網電價+省級輸配電價+配電價格+基金及交叉補貼”,同時規定用戶終端價格不能高于直接接入本級電壓等級的價格,目前福建增量配電價格機制已經出臺,正是遵循《指導意見》。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基金及補貼都已經劃定,那配電價格的空間又將何在?投資業主及資本的投資收益能否保證?
按照目前的試點項目操作來看,增量配電網以特許經營權方式,在業主優選中以競爭性磋商方式,“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在目前階段,還是處于不具備操作的模糊概念階段,我們可以從輸配電價的核定中窺見一斑。
帶有壟斷性質的,公共基礎服務中“準許成本+合理收益”是基本的定價原則:準許成本是政府和社會準許,不是增量配電網自己準許自己。如果我們說輸配電價的核定很“奇葩”,將來的增量配電網價格的準許成本也會讓你糾結,誰會是既得利益者?合理收益要完全剔除由于輔業的大量滋生導致的利益轉移,它的核算基準是什么?以基礎投資的成本還是未來的銷售收入?這里面卻又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可以料見,未來的增量配電網投資主體,也會有今天兩大電網面臨的主輔分離的管理和監督相同的境況。
投資需要回報,這是資本的天性。在電改的進程中,大家轟轟烈烈排起了長隊做售電,做增量配網,可能更多業主的心態是先排上隊,先搭上車,觀望,小心翼翼,左顧右盼,風險分析,糾結……“摸著石頭過河”,通過實踐來指導我們改革與發展,這是唯物主義的客觀規律。但是如果改革的進程中,投資業主感知收益風險的存在,甚至在全壽命周期或者在特許經營時間內無法收回成本,沒有主觀的“利已動力”,哪有客觀的“利他”,若是硬想把資本逼進去,有悖規律。
年初,鄭州航空港增量配電試點項目公司興港電力常務副總經理賈豫在接受《中國電力企業管理》記者的采訪時說,“在前期政策不明晰的情況下,業務卻跑到了前面……作為項目業主公司,剛開始我們就是在裸奔”。跑過一年,隨著改革的推進,有些政策已經落實,逐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不是這樣就穿上了衣服?增量配電網是電改的深水區,已經摸不著石頭,卷在這場改革中的利益各方,如果不把利益這個關鍵的核心的問題理清,真不知道這會不會是一場“裸奔的盛宴”?
想起了安徒生童話中《皇帝的新裝》中的結尾:“有一天,有個小孩說:“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沒穿呀!””……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