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解讀能源價格改革的過去與未來
11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到2020年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將基本確立。近期,有關能源價格改革的話題再次受到各界的關注。目前,80%以上的天然氣價格已經由
11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到2020年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將基本確立。近期,有關能源價格改革的話題再次受到各界的關注。
“目前,80%以上的天然氣價格已經由市場主導形成,電力直接交易的規模已經達到23%左右,成品油建立了與國際市場掛鉤的靈活動態調整機制,每十個工作日發布一次價格調整,能源市場化價格正加速形成。”12月1日,在人民大學主辦的中國價格改革論壇上,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價格司司長施子海介紹說。
降低成本和收費達4200億元
價格是市場經濟下資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著力完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形成機制,堅決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靈活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價格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現市場調節,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建立。
施子海表示,過去五年,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降成本、調結構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煤電聯動、輸配電價改革、電力直接交易、加強天然氣輸配電的監管、加大輸配力度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超過4200億元,全國范圍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將在年底前公布,實現了清單化管理。
過去五年,中央層面已經放開下放了80多項政府定價,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性服務,并且已經實現了清單化管理,少數仍由政府定價的自然壟斷行業和公共服務領域,已經初步建立了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科學定價制度。
據施子海介紹,今年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規則已經出臺;區域電網輸電價定價辦法、跨省定價辦法,地方電網和增量電網配電價格指導意見即將下發;天然氣長輸、短輸、配氣等環節價格監管制度已實現全覆蓋,這意味著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壟斷行業價格監管制度已經初步建立。
展望價格改革2020
針對目前存在的制約資源要素自由流動的價格機制障礙、資源環境成本在價格形成中沒有充分體現、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環境還不夠完善等問題,《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下一階段價格改革的重要任務。
施子海表示,在壟斷行業公共服務領域,要求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深化電力、天然氣等壟斷行業的價格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對政府保留定價的壟斷性環節和基本服務要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科學規范透明靈活的價格監管制度,準確核定成本,科學確定利潤,嚴格進行監管。
在綠色發展方面,價格機制既要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同時也要將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要立足于集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集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創新完善生態環保價格機制,更好地反映生態環保的價值,推動形成綠色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
另一方面,作為我國未來三年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的行動方案,《國家發改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體現新時代新要求,明確了到2020年價格改革6個方面的目標: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確立;低收入群體價格保障機制更加健全;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市場價格環境基本形成。
施子海說:“展望未來,價格改革的方向將會進一步朝著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方向探索,能源行業仍將是未來價格改革的重點。”
“目前,80%以上的天然氣價格已經由市場主導形成,電力直接交易的規模已經達到23%左右,成品油建立了與國際市場掛鉤的靈活動態調整機制,每十個工作日發布一次價格調整,能源市場化價格正加速形成。”12月1日,在人民大學主辦的中國價格改革論壇上,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價格司司長施子海介紹說。
降低成本和收費達4200億元
價格是市場經濟下資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著力完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形成機制,堅決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靈活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價格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現市場調節,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建立。
施子海表示,過去五年,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降成本、調結構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煤電聯動、輸配電價改革、電力直接交易、加強天然氣輸配電的監管、加大輸配力度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超過4200億元,全國范圍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將在年底前公布,實現了清單化管理。
過去五年,中央層面已經放開下放了80多項政府定價,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性服務,并且已經實現了清單化管理,少數仍由政府定價的自然壟斷行業和公共服務領域,已經初步建立了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科學定價制度。
據施子海介紹,今年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規則已經出臺;區域電網輸電價定價辦法、跨省定價辦法,地方電網和增量電網配電價格指導意見即將下發;天然氣長輸、短輸、配氣等環節價格監管制度已實現全覆蓋,這意味著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壟斷行業價格監管制度已經初步建立。
展望價格改革2020
針對目前存在的制約資源要素自由流動的價格機制障礙、資源環境成本在價格形成中沒有充分體現、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環境還不夠完善等問題,《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下一階段價格改革的重要任務。
施子海表示,在壟斷行業公共服務領域,要求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深化電力、天然氣等壟斷行業的價格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對政府保留定價的壟斷性環節和基本服務要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科學規范透明靈活的價格監管制度,準確核定成本,科學確定利潤,嚴格進行監管。
在綠色發展方面,價格機制既要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同時也要將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要立足于集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集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創新完善生態環保價格機制,更好地反映生態環保的價值,推動形成綠色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
另一方面,作為我國未來三年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的行動方案,《國家發改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體現新時代新要求,明確了到2020年價格改革6個方面的目標: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確立;低收入群體價格保障機制更加健全;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市場價格環境基本形成。
施子海說:“展望未來,價格改革的方向將會進一步朝著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方向探索,能源行業仍將是未來價格改革的重點。”
責任編輯:龍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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