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重慶市地稅局局長黃玉林:誰該繳納環保稅 繳納多少 有無優惠?
排污費改環境保護稅后,環境保護稅收入全部作為地方稅收入,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地稅機關。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稅款。就環境保護稅征收具體事宜,重慶日
排污費改環境保護稅后,環境保護稅收入全部作為地方稅收入,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地稅機關。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稅款。就環境保護稅征收具體事宜,重慶日報記者專訪了市地稅局局長黃玉林。
環境保護稅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重慶日報: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事實上都會產生污染,《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我們都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嗎?
黃玉林:不是的。《環境保護稅法》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換句話說,環境保護稅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重慶日報:企事業單位的污染物種類很多,哪些才是征稅對象?
黃玉林:環境保護稅設置的稅目,大的分類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
具體講,不是對四類污染物都征稅,而只對《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規定的污染物征稅;不是對納稅人排放的每一種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都征稅,而只是對每一排放口或者沒有排放口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稅;對每一排放口的應稅水的第一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項征稅;對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項征稅;噪聲只對工業噪聲征稅,建筑噪聲沒有納入征稅范圍。
環境保護稅稅額標準是多少
重慶日報:環境保護稅征收多少,依據和標準是什么?
黃玉林:將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其中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確定;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從稅額標準看,環境保護稅將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11200元。
同時,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納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五種情形免稅,兩種情形減稅
重慶日報:納稅人最關心的是有無減免稅的情形,請黃局長詳細介紹一下。
黃玉林:環境保護稅規定了五項免稅,兩項減稅的稅收優惠。五項免稅的情形分別是: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兩項減稅的情形分別是: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
原標題:誰該繳納環境保護稅,繳納多少,有無優惠? ——重慶日報專訪市地稅局局長黃玉林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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