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崛起具有積極啟示意義
向負荷中心和用戶側轉移趨勢明顯
光伏發電行業向分布式和中東部發展趨勢明顯,以跨區遠距離輸送或配送的地面電站為主的結構正在發生重大變化。這種重大變化和發展趨勢主要受到了國家區域市場空間及區域政策調整、分布式能源鼓勵政策及精準光伏發電扶貧政策三項相互交織政策的綜合影響。
光伏發電“西降東升”趨勢明顯。2017年從新增裝機區域布局來看,區域市場結構變化較大,由西北地區向中東部地區轉移的趨勢明顯,光伏發電發展在向負荷中心和配電側加速轉移。
2017年,華東地區新增裝機1467萬千瓦,同比增加1.7倍,占全國的27.7%;華中地區新增裝機1064萬千瓦,同比增長70%,占全國的20%;西北地區新增裝機622萬千瓦,同比下降36%。
這種趨勢的一個直接原因,顯然是受到了國家“調整光伏電站發展布局,嚴格控制棄光嚴重地區新增規模”政策的影響。
分布式光伏發電呈現爆發式增長。2017年全年新增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1944萬千瓦,為2016年同期新增規模的3.7倍,增速同比增加3倍,占總新增裝機的比重為36.6%,較2016年提升24個百分點,創歷史新高。2018年國家能源政策明確,“優化可再生電力規劃發展布局,優先發展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開發利用。” 預計2018年新投產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占比將超過50%。
國家光伏發電扶貧政策強有力推動。2017年光伏發電行業的發展受到國家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政策的支持,年內計劃安排光伏扶貧規模800萬千瓦。2018年計劃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模約1500萬千瓦。這項政治工程將加速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
光伏發電行業崛起的幾點啟示
首先,光伏發電行業已走上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快車道。
在多項政策綜合作用下,光伏發電制造技術取得明顯進步,建造成本快速下降,在較短期間內實現了上網電價水平、建造及生產成本大幅降低的目標。特別是光伏“領跑者”計劃,把市場機制引入光伏電站建設運營,加速了補貼退坡機制,推動了光伏發電行業及制造業的競爭和技術進步。光伏發電行業的崛起,表明光伏發電行業已經走上質量和效益并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快車道,并將加速非水可再生能源裝機和發電比重提高,進一步推動電源結構調整。
其次,更加注重光伏發電行業規模經濟和協調發展。
光伏發電規模經濟性不僅存在于單一光伏電站,而且存在于光伏發電企業及發電行業。光伏發電必將成為與其它電源在技術和經濟上極具競爭力的重要電源。在光伏發電行業市場機制中,特別是在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招投標機制中,嵌入配電、調度及用戶需求機制或政策要求,將會進一步推動光伏發電就近消納及優先發電保障機制的實現。
再次,光伏發電行業崛起將加快推動電力行業改革發展。
電力光伏發電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將進一步推動分布式能源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同時,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納的屬性及政策推動,將推動配電業務的改革,推動基于用戶側綜合能源互聯網的形成和完善,從而推動地區級或縣級或園區基層行政區域多層次電力市場的形成和完善,加速電力體制特別是輸配電體制及輸配電價分離改革。
最后,電力行業加快引入市場機制必要且緊迫。
光伏制造業技術進步及發電工程成本和上網電價迅速下降,表明在政府的推動下市場機制發揮了決定性作用,為深化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特別是為發電環節市場化改革及輸配電價改革,提供了極具說服力的證據。技術進步及成本下降的潛力,不僅在光伏發電行業,在整個發電、輸電、配電等環節都是巨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浙福特高壓交流等十項典型電網工程投資成效監管報告》顯示,浙福工程平均功率不到設計能力4%,年利用小時遠低于400小時。其所采取的兩部制電價,電量電費居然僅1.5%左右。這種電價制度完全鼓勵了無效投資、過度投資,造成巨額浪費,最終讓用戶承擔風險,讓用戶買單。《監管報告》還揭示了定價所依據的成本標準過高、虛構定價成本等問題。
光伏領跑者招投標機制值得推廣。不僅在發電和售電競爭性環節,在輸電和配電壟斷監管環節,引入市場發現價格機制,同時完善市場主體功能,并建立電力用戶及公眾能夠深度參與并能夠影響決策的電價定價機制,推動深化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及輸配電價制度改革,引導電力行業控制過剩產能,提高投資運營效率。
責任編輯:蔣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