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告|湖北宜都現光伏新騙局 涉嫌非法集資
近日,宜昌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也接到市民舉報反映,某公司在宜昌市以投資入股建設太陽能電池發電、電站項目為名向廣大群眾募集入股資金,并許以固定收益及高額回報。
根據相關部門調查,該投資模式存在巨大風險隱患。
宜昌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遠離非法集資!
你們有沒有接到過這樣的電話:“我這兒有一款理財產品,低風險,高收益,每個月還能返還高額回報哦……”
這么美的事常常讓人心動,孰不知,很可能你將踏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你貪它的利,它圖你的本,一旦平臺停運,你將血本無歸!
近年來,非法集資手段層出不窮、花樣百出,致使老百姓常常難辨真偽。最近,一種新的集資形式正在各地蔓延:分布式光伏在經歷了爆發式增長后,相伴而生的傳銷、非法集資,光伏貸騙局等行業亂象也頻頻發生。
相關案例
2018年4月,網絡流傳出一份重慶市璧山區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湖北永恒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永恒”或“永恒”)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函。
該文件指出,湖北永恒向不特定對象以投資電站為名,承諾每年保底收益率21%,持續20年。
初步判斷該公司可能涉嫌以售賣光伏發電站名義開展非法集資行為。
非法集資的特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遇十種“投資理財”務必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四種手段防范非法集資
1、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來識別投資風險,多數情況下明顯高于合法機構的利率和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2、通過政府部門網站,查詢相關機構或企業是不是具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及省政府金融辦等國家有關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相應金融業務許可證。
3、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不僅要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注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特別要重點查詢企業的經營范圍,是否屬于超范圍經營。
4、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審慎決策,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
如果實在無法判斷是否是非法集資,可向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門進行咨詢,或者向銀行、保險等金融單位進行詢問,作出科學、合理的判斷,拒絕高利誘惑,珍惜一生血汗,遠離非法集資!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