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規模指標分配梳理
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光伏項目的電價調整,要想獲得2017年的電價,必須符合三個條件:1)2017年備案;2)進入2017年規模指標盤子;3)2018...
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光伏項目的電價調整,要想獲得2017年的電價,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2017年備案;
2)進入2017年規模指標盤子;
3)2018年630前并網。
如今已經是2018年1月中旬,如果再不確定是否能獲得2017年指標,則項目很難搶上630,獲得高的上網電價!
根據統計,在2017年底前,13省(河北、山西、山東、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貴州、云南、廣東、廣西、海南、寧夏)公布了本省的項目目錄分配情況;2省(內蒙古、江蘇)將本省的規模指標分配到地級市,江蘇部分地級市分配到具體項目。
2018年1月,3省(湖南、四川、浙江)公布了2017年指標分配情況,1省(河南)公布了部分規模指標分配情況。
目前仍然有4個省未公布本省的規模指標分配情況。
表:各省光伏項目指標發放情況
說明:國家給河北省100萬kW指標,單獨給了張家口新能源示范城市71萬kW指標。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一共13個省將2017年的指標全部用于光伏扶貧,累計規模為891萬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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