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監局:南方區域光伏電站并網運行及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云南、貴州能源監管辦,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電網公司,廣州、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有關單位:《南方區域發電廠...
(六)光伏電站應按繼電保護管理要求及時上報設備基礎數據。
1.光伏電站應在繼電保護或安全自動裝置缺陷或異常處理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上報處理情況。未及時上報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2. 光伏電站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后,應立即按照規程進行故障分析和處理,并在故障發生1個工作日內上報故障情況。未及時報送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3. 光伏電站新投運的繼電保護設備,應在投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設備臺賬上報工作,未及時、準確、完整報送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七)光伏電站應按規程、規定對所屬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進行調試、巡視、定期校驗和維護,使其滿足裝置原定的技術要求,裝置定值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調試報告和記錄。不滿足要求的,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八)對光伏電站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運行指標進行考核,未達以下要求的,每項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1. 繼電保護主保護月投運率>99.5%。
繼電保護主保護月投運率計算公式為:Y1=(T1/ T2)×100%
其中Y1為主保護月投運率; T1為主保護裝置該月處于運行狀態的時間;T2為主保護裝置該月應運行時間。
2.安全自動裝置月投運率>99.5%。
安全自動裝置月投運率計算公式為:Y2=( T3/ T4) ×100%
其中Y2為安全自動裝置月投運率;T3為安全自動裝置該月處于運行狀態時間;T4為安全自動裝置該月應運行時間。
3.故障錄波月完好率>99.5%。
故障錄波月完好率計算公式為:W=( N1/ N2)×100%
其中W為故障錄波月完好率;N1為該月故障錄波完好次數;N2為該月故障錄波應評價次數。
第二十四條 電力調度機構按其管轄范圍對光伏電站自動化設備(包括監控系統、PMU 裝置、電量采集裝置、時鐘系統及監測裝置、調度數據網、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設備、UPS電源等)開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
(一)光伏電站自動化設備(包括監控系統、PMU裝置、電量采集裝置、時鐘系統及監測裝置、調度數據網、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設備、UPS電源等)應配備而未配備、或設備性能指標不滿足要求、以及自動化設備供電系統不滿足規范的,應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每項按光伏電站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項自動化設備未配置的,或性能指標不滿足要求或供電系統不滿足規范的,按項數進行累加考核。
(二)光伏電站應按電力調度機構要求上傳光伏發電單元運行信息,運行信息包括有功、無功、狀態變量三個遙測(信)量,根據上傳情況統計遙測(信)量的數據正確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正確率=[(1-M/(96×N×3))]×l00%
其中N為光伏電站光伏發電單元數量;M為異常數據點個數。遙測(信)量的正確率按日進行統計,按月求平均值進行考核。正確率達不到98%的,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三)光伏電站遠動信息(包括:事故總信息、開關分相信息等)、PMU信息、電能量信息、時鐘監測信息、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設備信息、二次設備管理信息、報警信息等未按規范完整接入(或填報、分類)的,每類信息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類信息 (或填報、分類)不滿足的,按類數進行累加。
(四)光伏電站應配合電力調度機構進行遙測、遙信新增加或修改等工作,在電力調度機構指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如未按期完成的,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五)對光伏電站自動化設備(包括監控系統遠動工作站、PMU裝置、電量采集裝置、時鐘系統及監測裝置、調度數據網、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設備、 UPS電源等)月可用率進行考核。
可用率低于99.5%的,每降低1個百分點(不足1個百分點的按1個百分點計),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類設備不滿足可用率要求的,按類數進行累加。
可用率=正常運行小時數/該月總小時數
(六)光伏電站自動化設備發生連續故障(導致數據中斷)次數超過兩次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如設備故障長期未處理解決,每超過8小時計為一次延時處理,每次延時處理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自動化沒備故障計算時間以電力調度機構發出故障通知時刻起至電力調度機構主站系統接收到正確信息時刻止。
(七)光伏電站發生設備跳閘事故時,遙信信號(開關變位信號、全站事故總信號、SOE信息等)拒動或未正確動作上送信號的,每個信號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個遙信信號未正確上送,按個數進行累加。
(八)光伏電站在正常運行時,遙信信號每漏發或誤發的,每個信號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5 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個遙信信號未正確上送的,按個數進行累加。
(九)光伏電站遙測量(包含PMU量測)應及時、準確上送,要求數據實時刷新、無跳變點,誤差率不超過1.5%(以調度機構主站系統狀態估計計算結果為準)。發生遙測量(包含PMU量測)數據不刷新、超差(誤差>1.5%)、跳變等異常的,每信號每次按當月額定容量×0.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如故障或超差超過8小時仍未處理解決的,每超過8小時計為一次延時處理,每次延時處理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十)光伏電站統一對時設備運行故障、導致對時誤差超差持續超過4小時10毫秒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故障時間超過8小時仍未及時排除故障的,每超過8小時計為一次延時處理,每次延時處理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十一)光伏電站開展涉及調度自動化子站設備的工作,或對調度自動化信息有影響的檢修、維護、消缺等工作,應按電力調度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作前未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開工前或進行重要操作前以及完工后未通知電力調度機構自動化值班人員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因上述行為對電力調度機構自動化系統安全運行考核指標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十二)光伏電站自動化設備發生變動的,應及時上報相關設備臺帳變更信息,自動化設備出現故障或缺陷后,應及時上報缺陷信息。自動化設備臺帳(缺陷)信息上報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的,每類自動化設備(每次缺陷)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0.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多類自動化設備(多次缺陷)信息上報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的,按設備類數及缺陷次數進行累加。
第二十五條 光伏電站應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配備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防護設備,具備同電力調度機構協同防護、建立完備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的條件。
(一)光伏電站的電力監控系統應滿足《網絡安全法》、《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發改委2014年第14號令)以及《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國家能源局[2015]36號文)的要求。
(二)光伏電站并網前應將其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實施方案等有關資料報送電力調度機構審核備案,并完成其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設備與電力調度機構的聯調。未按要求上報、未經批準擅自實施、未按時完成聯調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三)光伏電站應根據國家能源局《電力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國能安全[2014]318號)文件要求,委托具備國家認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電力監控系統等級保護測評,并將測評報告報電力調度機構備案,確保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未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的,每次按當月額定容量×2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四)在運行過程中,涉及電網的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設備的檢修或技術變更應征得電力調度機構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光伏電站二次系統違規外聯或使用無線網絡設備,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六)光伏電站二次設備配置、運行、管理不符合安全防護相關規定(包括硬件設備閑置端口未進行封閉處理、未采用正版安全操作系統、安全防護策略配置不合理、發生安全異常告警、使用弱口令等行為)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七)光伏電站應保證其涉網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設備連續運行。光伏電站設備原因導致其運行狀態異常的,應在1小時內處理完畢。持續時間超過1小時的,每次按當月全站額定容量×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第二十六條 電力調度機構按其管轄范圍對光伏電站通信設備開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
(一)光伏電站通信設備的配置應滿足相關規程、規定要求,并與電網側的技術參數相匹配,滿足安全要求。不滿足的,應限期整改(最遲不超過12個月)。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每月按考核當月額定容量×1.25小時的標準進行考核。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