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伏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法律問答
一 什么是資產證券化?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一般是應收賬款或未來債權
一.什么是資產證券化?
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一般是應收賬款或未來債權或收費權)組合出售給SPV,由其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分離和重組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并增強資產的信用,轉化成由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支持的可自由流通的證券,銷售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
就太陽能光伏企業而言,資產證券化是指太陽能光伏企業將企業發電產生的應收賬款或未來發電產生的預期債權組合出售給SPV,以該此類資產為基礎,通過結構化安排,設計出不同收益和風險層級的證券,出售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
二.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優勢有哪些?
1.融資理念創新,重視資產信用,淡化主體信用
資產證券化的特點是發行人基于資產信用發行債券,淡化對發行人主體資質的關注;只要發行人名下資產信用優良,能夠產生穩定和可預期的現金流,就能夠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2.實現低成本融資
在擬證券化資產質量較優質的情況下,即便主體信用較低,仍可以取得高信用評級,實現低成本融資。
3.提高資產的流動性
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企業存量債權及未來債權及時盤活變現,將流動性差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較高的證券和現金。
4.企業信息披露義務較低
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的對象是證券化資產,對發行人自身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較低。
5.表外融資,提升資產負債表質量
在資產證券化符合“真實出售”和一定條件下,可以實現資產出表,即發行人的財務報表上不體現交易的資產和發行的證券,從而降低企業杠桿比率,為新業務開展提供額度空間,提升資產回報率。
三.國內可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有哪些種類?
五.資產證券化對基礎資產有哪些要求?
1.合法合規
指基礎資產的產生、占有、使用、處分、收益和運營均符合法律規定,享有法律保護的正當權益。
2.必須權屬明確,可特定化
指基礎資產應當產權邊界明晰,可特定化,不存在與他人共有、代他人持有或與他人存在權屬爭議的情形
3.能夠產生獨立、可持續的現金流
指基礎資產作為一種債權或受益權,在發起人提供產品或服務后,債務人能夠對應性的按時支付價款。
4.必須沒有任何權利限制
指基礎資產不屬于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或權利;基礎資產生成的協議中不能存在限制基礎資產轉讓的約定或安排;基礎資產上不能有擔保等權利負擔。
5.基礎資產不屬于負面清單所列基礎資產;負面清單見《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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