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暫緩降低部分水電豐水期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附名單)
各市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水利電業集團有限公司,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發電企業:
近日,廣西發布了關于暫緩降低部分水電豐水期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詳情如下:
各市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水利電業集團有限公司,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發電企業: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工業園區和現代服務業電力市場交易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22號)規定:開展全區增量電量專場交易,豐水期間,水電上網電價按已批復的上網電價的90%執行,電網企業以0.2865元/千瓦時代理掛牌交易。為緩解部分水電企業經營壓力,保持水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經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暫緩降低部分水電豐水期上網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治區主電網統調水電及龍灘水電站、天生橋一級、二級水電站繼續按桂政辦發〔2018〕22號規定的“水電上網電價按已批復的上網電價96%調至90%”執行(具體名單見附件),其余水電企業2018年暫緩執行,電網企業應退還已扣除的電費。
二、桂政辦發〔2018〕22號推行實施的其他市場化交易資金分攤方式不變,繼續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廣西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方案有關資金平衡問題的通知》(桂價格〔2018〕4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進一步明確2018年有關資金平衡結算原則等問題的通知》(桂價格函〔2018〕281號)執行。
附件:2018年豐水期繼續執行相關降價措施的水電企業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11月29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