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 | 任某所持有的重慶市銘禹電力公司16.665%的股權 12月10日開拍
司·法·拍·賣
一、重慶市銘禹電力公司16.665%的股權
起拍價:¥33.089萬
評估價:¥47.27萬
開拍時間:12月10日 10:00
二、競買公告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將于2018年12月10日10時起至2018年12月11日10時止(即24小時,延時除外)對以下標的物按現狀依法進行公開拍賣(戶名: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被執行人任某所持有的重慶市銘禹電力有限公司16.665%的股權
注:本標的物受市場行情等因素影響可能比較大,請競買人認真考慮、詳盡調查后謹慎競拍。未標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擔范圍,請各競買人自行了解。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可與網絡輔助拍賣公司聯系,取得執行案件法官姓名及電話,以便咨詢下一步流程。
評估價:47.27萬元,起拍價:33.089萬元,保證金:3.3萬元,增價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數)。
二
、本院已委托重慶易槌瀛天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標的物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標的物的股權、公司資產狀況、披露資產及負債以評估報告為準,競買人應仔細閱讀標的物評估報告且對財務數據進行核實。評估確定的基準日后公司資產負債發生變化的風險請競買人自行了解,并承擔其相應風險。重慶易槌瀛天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提供看樣服務。
三、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購等),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競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
1、本次拍賣為增價拍賣,拍賣保留價即為起拍價。(注:一人或一人以上報名,拍賣結束時出價最高的競價人則競買成功)。
2、競買人取得競價資格后,出價不得低于起拍價;拍賣以最高出價成交,優先購買權人可以在不加價的情況下行使優先權;無人報名或出價的,競價會流拍。
3、買受人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內未交付拍賣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賣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賣。保證金不予退還;繳納的保證金,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債務及拍賣財產相關被執行人的債務,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差價、拍賣產生的費用的,買受人予以補交,拒絕補交,強制執行。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六、特別說明
1、本次拍賣標的物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請人和被執行人。
2、請競買人在報名前詳細閱讀《評估報告》、《拍賣公告》、《競買須知》、《標的物調查情況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認真查看標的物,充分了解標的物現狀和瑕疵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競買人完成報名手續,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以現狀競買本項目。
3、標的物以實物現狀進行交付,若與本公告載明的內容有出入,拍賣成交價不作調整。
4、標的物過戶所涉及的稅、費由買、賣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其應繳納部分,應由出賣人承擔的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買受人墊付后憑相關票據到法院辦理結算。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競買人是否符合過戶條件,請競買人自行到當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解,拍賣人不承擔一切責任。
5、標的物所涉及的欠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標的物移交時可能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及相關安全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6、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對于實物標的,競買人可實地查看標的物,委托法院及平臺不保證拍賣財產真偽或者品質,且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7、競買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在競價程序開始前七日(2018年12月3日),到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申請,經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確認。
8、對上述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18年12月3日前與本院聯系。
9、參加競買的人應當遵守《拍賣公告》、《競買須知》等規定,不得阻擾其他競買人競買,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10、法院有權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暫緩拍賣。
11、凡參加競拍的競買人須在本人的賬戶里保證有足夠的競拍保證金。競買人在對拍賣標的物第一次確認出價競拍前,按系統提示報名并繳納保證金,系統將自動鎖定該筆款項。拍賣成交后,本標的物競得者的競拍保證金將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由競得者在拍賣成交后于2018年12月21日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開戶單位: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開戶行:重慶銀行八一路支行;賬號:080101040011362-28005)。未能競得拍品的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即時釋放。拍賣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即時釋放。保證金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特別提醒: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公告》、《競買須知》、《標的物調查情況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規則、交款方式、法律責任。本次拍賣標的物不向買受人收取傭金及服務費。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輔助機構電話:400-0806418
執行法官電話:023-63695759(王法官)
法院監督電話:023-63695798
市高院監督電話:023-67673247/67673497
聯系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興路234號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三、標的物介紹
責任編輯:仁德財